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意见》(国办发〔2015〕42号),明确2018年前全面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这项关乎6亿农民切身权益的新规,需要重点关注以下核心变化:
新规确立“房屋与土地同步登记、权利主体一致认定、历史遗留分类处置”原则。根据自然资源部解读文件[5]:
针对农村常见的权属争议,登记办法给出明确指引:
争议类型 | 处置规则 | 登记方式 |
---|---|---|
一户多宅 | 2010年前合法取得可确权,违建部分只记不登 | 登记簿备注“历史形成” |
权属证明缺失 | 需3名村干部+5户村民书面证明 | 发放黄色标识证书 |
进城落户农民 | 保留确权资格但限制新建 | 证书加盖“非集体成员”章 |
针对可能出现的登记纠纷,信凯律所王律师提示可采用以下方式维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判例指引,土地权属争议案件需提供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的原始凭证方具法律效力。
在确权登记过程中需特别注意以下风险点:
我们建议遇到以下情况立即咨询专业律师:村委会拒绝公示权属信息、测绘面积缩水超过5%、收到《不予登记决定书》等。
宅基地确权是盘活农村资产的基础法律保障。信凯律所将继续追踪新规实施动态,为维护农民不动产权属提供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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