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后台收到很多农民朋友的留言:“我家种了几十年的地,一直没办确权证,现在村里说要征收,这补偿到底有没有我份?”“土地没确权,征收方说只能给点青苗钱,这合理吗?”
其实,类似“农耕土地没确权要征收有补偿吗”的问题,咱们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每年都要接到几百个咨询。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您掰扯清楚:没确权的农耕土地被征收,到底能不能拿补偿?能拿多少?遇到坑了该怎么办?
先搞懂:什么是“农耕土地确权”?没确权=地不是您的?
很多朋友把“土地确权”当成“领房产证”,觉得“没证就不是我的地”——这其实是个误会。
咱们说的“农耕土地确权”,全称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简单说,就是国家给您的承包地办个“身份证”,把这块地是谁承包的、面积多大、四至边界在哪、承包期到什么时候这些信息,白纸黑字登记在册,再发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小红本)。
但关键问题来了:没确权,不代表您对这块地没有权利!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设立——也就是说,只要您和村集体签了承包合同(哪怕只是口头约定,但有证据证明),您就合法拥有这块地的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只是“把权利固定下来、对外公示”,让您对抗第三方更有力(比如别人不能随便抢您的地),但不是权利生效的前提。
举个例子:张三1998年跟村里签了承包合同,分了5亩地,一直种着,但因为各种原因没办确权证。2023年这块地要征收,张三依然是合法的承包经营权人,征收补偿必须有他份!
核心问题:没确权的农耕土地被征收,到底有没有补偿?
答案:大概率有!但具体能拿哪些补偿、拿多少,要看没确权的原因和您的证据情况。
咱们先明确:征收农耕土地的补偿,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四项补偿”是法定标配,不会因为“没确权”就直接取消。
但没确权可能影响其中部分补偿的认定和分配,咱们分情况说:
▶ 情况1:土地承包关系清晰,只是“没来得及办证”或“证在办理中”
比如村里统一组织确权时,您在外打工没回来,或者材料交了但证还没发下来——这种最简单!
您能拿:全部四项补偿!
– 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但村集体必须依法分配给本村承包土地的农户(您作为承包人,有权要求分配);
– 安置补助费:如果您需要安置(比如土地被征收后没了生活来源),这笔钱直接给您;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谁种的地上作物、谁建的附着物(比如大棚、水井),补偿就归谁——只要您能证明是您弄的,这笔钱稳拿;
– 社会保障费用: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政府会安排社保,您也有权享受。
关键:拿出您的承包合同、缴农业税的凭证、村集体分地记录、邻里证言等,证明“这块地一直是您承包经营的”。
▶ 情况2:土地有争议,比如“边界不清”“和邻居抢着种”
如果您的地和邻居有边界纠纷,或者村里认为这块地“权属不明”导致没确权,征收时可能麻烦点。
您能拿:至少能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可能需要先“搁置争议”,等权属明确了再分配;但只要您能证明“地上的作物是您种的、大棚是您建的”,这部分补偿必须给您——法律不会因为“地有争议”,就剥夺您对劳动成果的权利。
建议:赶紧收集证据(比如购买种子、肥料的发票,给作物施肥的照片视频),同时向乡镇政府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先把“地是谁的”这个问题弄清楚。
▶ 情况3:土地本身不合法,比如“开垦的荒地”“超占的耕地”
如果您种的地是“私自开垦的集体荒地”(没经村集体同意),或者超过了承包合同规定的面积(比如合同写3亩,您种了5亩),这种“没确权”可能影响补偿。
您能拿:可能只有青苗补偿费,甚至没有!
因为违法开垦或超占的土地,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征收时可能无法获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但如果是“历史原因形成的超占”(比如村里默认您多种了十几年,一直没管),您可以尝试和征收方协商,争取部分补偿。
提醒: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建议第一时间找律师评估,别自己硬扛。
能拿多少?没确权土地的补偿项目“对表自查”
为了让您更清楚,我做了个“补偿项目对照表”,没确权的土地被征收,对着这个表看看自己能拿哪些:
| 补偿项目 | 能不能拿? | 关键证据 |
|——————–|—————————————|———————————————|
| 土地补偿费 | 能(需证明是合法承包人) | 承包合同、村集体分地记录、缴税凭证 |
| 安置补助费 | 能(需符合安置条件) | 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无其他生活来源证明 |
|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能(需证明附着物是您建的) | 建大棚、打井的发票、施工照片、证人证言 |
| 青苗补偿费 | 能(需证明青苗是您种的) | 购买种子/肥料发票、种植照片视频、邻居证言 |
| 社会保障费用 | 能(需符合被征地农民社保条件) | 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社保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
注意!没确权征收,这些“坑”可能等着您
实践中,有些征收方会利用农民朋友“不懂法、没确权”的心理,故意压低补偿甚至不给补偿。下面这几个坑,您一定要避开:
▶ 坑1:“没确权就是集体土地,补偿跟你没关系”
真相:集体土地的补偿最终要分配给承包农户!村集体只是“代管”,不能随便吞掉您的补偿。
▶ 坑2:“没证就不算数,只能给你点青苗钱”
真相:青苗钱只是小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才是大头!只要您是合法承包人,这两项必须参与分配。
▶ 坑3:“赶紧签字,不签以后一分没有”
真相:征收必须“先补偿、后搬迁”,签字前一定要看清补偿协议,确认补偿项目、金额、支付时间都合理——没确权也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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