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应由谁来征收补偿款?别再糊涂了,法律早有明确规定!
老家宅基地旁的耕地突然要被征收,村委会说是“开发商给的补偿”,邻居却听说是“政府出钱”,您是不是也一头雾水:这耕地征收补偿款,到底该谁来掏?钱是直接给农户还是先到村里?今天,咱们就用最实在的话,把这个问题彻底聊透——毕竟,这关系到咱们农民兄弟的“命根子钱”,一分都不能含糊! 一、法律明确规定:耕地征收补偿款,“掏钱人”有法定身份 先说结论:耕地征收补偿款的支付主体,必须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这不是谁“想给就给”,而是法律白纸黑字的硬性规定。 咱们翻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里面写得清清楚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那谁来“给”这笔钱呢?紧接着往下看:“…
京ICP备160231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