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王某行政协议纠纷案:补偿方案后置,空白协议终被撤销
在征地拆迁项目中,必须先有补偿安置方案和房屋认定结果,才能签订补偿协议,这是法定程序的核心。实践中,征收方为赶进度常要求被征收人签署空白协议,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 信凯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案件中,仙居县某街道办事处于2014年6月与委托人王先生签订了补偿协议,但直至同年11月才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2月才作出房屋认定通知。这明显违反程序正当性原则。 那么,这种缺乏事实依据的空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委托人如何成功维权? 基本案情:先签协议后补程序,征收流程严重倒置 委托人王先生是浙江省仙居县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面积380平方米的房屋。2014年5月,仙居县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