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附属物征收补偿后,这些“坑”您踩了吗?信凯律师帮您维权!
“王大哥,您家承包地上的大棚补偿款到账了吗?”“到了到了,但总觉得少了点,那些滴灌设备、看护房,好像没算明白……” 最近,咱们后台收到不少农户朋友的留言:承包地被征收,地上的附属物(比如大棚、果树、水井、房屋等)补偿款“发”了,可要么数额不对,要么项目漏了,甚至有的签了协议才发现“被套路”。您以为补偿款到账就万事大吉?实则“附属物征收补偿后”的纠纷,才最容易被忽略! 一、先搞懂:啥是“承包地附属物”?补偿后为啥还出问题? 咱们常说的“承包地附属物”,就是您在承包地上建的、种的、安的那些“额外”东西。比如: – 建筑物类:看护房、大棚、仓库、养殖场; – 构筑物类:水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