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哥,您这合作社的仓库、围墙、水电管线,征收方说只给补3万,合理吗?”
“李姐,您养殖场的沼气池、消毒池、晾晒场,这些算不算附属物?能不能要补偿?”
最近,我们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接到很多合作社经营者的咨询。大家辛辛苦苦经营的合作社,遇到征收时,往往盯着厂房、主建筑的补偿,却忽略了那些“不起眼”的附属物——而这些“隐形资产”,恰恰可能让您少拿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补偿!
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聊聊:合作社被征收时,附属物补偿到底该怎么算?哪些坑要避开?怎么才能拿到应得的补偿?
一、先搞懂:什么是合作社的“附属物”?这些“隐形资产”您可别漏了!
很多合作社经营者一听到“附属物”,就觉得是“搭的小棚子”“种的树”,其实远不止这些。法律上说的“附属物”,指的是为了合作社正常生产经营而建设的、依附于主建筑或土地的配套设施和附着物。简单说,就是没有这些,您的合作社可能就没法顺利运转的“辅助资产”。
具体来说,合作社常见的附属物包括这些(建议您拿着清单对照自家合作社看看):
✅ 生产配套设施类
– 仓库、储物间(存放原料、成品的必备空间);
– 发酵池、养殖棚、种植大棚(农业生产的直接设施);
– 晾晒场、堆料场(晾晒粮食、堆放肥料的场地);
– 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环保配套设备)。
✅ 生活办公附属物类
– 员工宿舍、食堂、卫生间(保障员工生活的建筑);
– 办公室内的固定装修(如墙面、地面、吊顶等不可移动部分)。
✅ 基础设施类
– 水电管网(合作社自建的供水、供电线路及设备);
– 围墙、大门、道路(院区内的硬化路面、围墙、电动门等);
– 消防设施、监控设备(保障安全的固定装置)。
✅ 其他附着物类
– 绿化带、树木(合作社院内种植的景观树、果树等);
– 广告牌、宣传栏(用于合作社品牌展示的固定设施);
– 地磅、传送带等生产设备(如果是固定安装、无法移动的)。
划重点:这些附属物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合作社生产经营的“毛细血管”。根据《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征收补偿条例》,只要是合法建造、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附属物,征收时都必须依法给予补偿!如果您家合作社有以上这些,千万别让征收方一句“这些都是小东西,不用补”就打发了。
二、附属物补偿,这3个“坑”90%的合作社都踩过!
我们办过这么多合作社征收案件,发现最可惜的不是“没补偿”,而是“有补偿却没拿全”。很多经营者因为不懂政策、不懂流程,稀里糊涂就签了字,事后才发现吃了大亏。以下这3个“高发坑”,您一定要警惕:
⚠️ 坑1:补偿范围“缩水”——该补的不给补
这是最常见的问题!比如:
– 征收方说:“您的仓库是‘临时建筑’,没有产权证,不补偿。”
– 真相:临时建筑是否补偿,要看是否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如果您的仓库是合作社经营需要搭建、且在有效期内(比如当地允许的2-3年临时建筑期),就必须补偿!
– 征收方说:“生产设备是‘动产’,您自己搬走,不补钱。”
– 真相:如果是固定安装、无法移动的生产设备(比如大型发酵罐、固定式传送带),拆除会导致设备损坏或价值降低,这部分“搬迁损失费”或“设备重置费”必须补偿!
⚠️ 坑2:补偿标准“模糊”——按“主观定价”而不是“客观价值”
有些征收方会拿一个“内部文件”说:“附属物统一按XX元/平补”,这个价格可能远低于实际价值。
– 比如您合作社的围墙是砖混结构、带铁艺栏杆,成本800元/米,征收方却按“简易围墙”200元/米补;
– 比如您家的沼气池是钢混结构、造价5万,征收方却说“就是个池子,补1万够了”。
法律依据:附属物补偿标准应当参照重置成本价(即现在重新建造同样的附属物需要多少钱)并结合成新率(使用年限折旧)计算。如果当地有政府发布的“附属物补偿指导价”,可以参考;但如果指导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您有权申请专业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 坑3:补偿流程“被动”——催着签字,不给核对时间
很多征收方会催促:“赶紧签字,过了这村没这店!不签就少补!”甚至拿出“奖励金”诱惑:“今天签奖2万,明天签奖1万!”
– 陷阱:一旦签字,就意味着您认可了补偿方案,事后想再主张附属物补偿,难度极大!而且,“奖励金”往往是从您应得的补偿里“抠”出来的,比如您本该拿50万,他们说“先补48万,今天签奖2万”,总数还是50万,您却以为占了便宜。
提醒您:征收补偿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签字前一定要有足够时间核对附属物清单、补偿标准、评估报告,任何一项有疑问,都不要轻易签字!
三、想拿全补偿?这3步您得走对(专业律师介入是关键)
遇到附属物补偿纠纷,很多合作社经营者会“硬碰硬”(跟征收方吵架)或“软妥协”(算了,闹起来麻烦),其实这两种方式都解决不了问题。我们帮客户成功维权多年,总结出这3步“实用攻略”,建议您收藏:
🔍 第一步:全面梳理资产,别让“漏网之鱼”跑了
– 自己先列清单:拿着上面说的“附属物分类表”,把合作社里所有可能算附属物的项目都列出来,越详细越好(比如“围墙:砖混结构,长50米,高2米,2018年建造”“沼气池:钢混结构,容积50立方米,2020年建造”)。
– 保留证据:对每个附属物拍照、录像(最好带日期水印),找到建造时的合同、发票、付款记录(证明是合法建造、实际花费)。如果当初有审批手续(比如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一定要整理好——这是证明“合法性”的关键!
📊 第二步:盯紧评估环节,这是补偿的“定价权”
附属物补偿多少,核心看“评估报告”。但很多合作社经营者根本没见过评估报告,或者征收方只给一个“总价”,不说明明细。
– 您有权参与评估机构选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机构应当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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