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怠慢法定职责?超期不履职必被依法撤销!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是保障被拆迁人权益的核心前提。如果行政机关超期不作为或错误履职,被拆迁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强势维权。 日前,信凯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团队的王律师、李律师在广东省深圳市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委托人钱某因区政府未依法处理其拆迁补偿申诉,导致补偿权益被长期侵害。那么,行政部门拖延履职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受害的被拆迁人又该如何通过法律武器收复失地呢? 【基本案情:拆迁申诉石沉大海,维权之路屡遭搁置】 委托人钱先生是深圳市某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面积320平方米。2005年6月,当地启动某道路扩建项目,钱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方在未充分协商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