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法第三十六条:遇到这些违法征收,您有权说“不”!
您家的房子是不是正面临征收?补偿方案总觉得不合理,甚至遇到征收方各种“催迁”手段?别慌!今天咱们就聊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房屋征收补偿法”)第三十六条——这条法律可是咱们被征收人的“维权护身符”,遇到违法征收,它能帮您守住合法权益! 一、第三十六条到底说了什么?给您划重点! 先看原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范围实施征收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