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要拆了,补偿金却比周边房价低一半?”“签了协议半年了,补偿款迟迟不到账?”“征收方说‘不签协议就强拆’,补偿标准他们说了算?”……最近,我们信凯律所接到很多朋友的咨询,核心问题都指向一个:不按规定征收补偿金,到底违不违法?
今天,咱们就用最实在的话,把这个问题聊透——不仅告诉您“这绝对是违法”,更教您遇到这种情况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不按规定征收补偿金,到底违不违法?答案:违法!且后果很严重
先给大家吃颗“定心丸”:不按规定征收补偿金,100%违法!
不管是城市里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还是农村的集体土地征收,国家早就通过法律把补偿金的“规矩”定得明明白白。征收方少给、晚给、乱给补偿金,本质上都是对老百姓财产权的侵犯,法律绝不姑息!
为什么说它违法?法律依据在这里!
咱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征收补偿金的“规定”说得清清楚楚,核心就三条:
1. 补偿标准必须“合理”,不能让老百姓吃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简单说:您家的房子值多少钱,得按周边类似房子的市场价来算,征收方不能自己“拍脑袋”定个低价,更不能用“几年前的标准”补偿现在的房子。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也一样,《土地管理法》第48条要求“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样都不能少,还得给够。
2. 补偿支付必须“及时”,不能拖着不给
不管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征收方都有明确的“时间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啥意思?就是必须先把补偿款打到您账户,或者把安置房子给您落实了,才能要求您搬走。那种“先搬走再谈补偿”的说法,完全是违法的“缓兵之计”!
3. 补偿方式必须“尊重选择”,不能强迫
法律规定,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直接拿钱)或产权调换(换房子)。征收方不能因为“给房子麻烦”就强迫您拿钱,也不能因为“省钱”只给安置房不给选择权。
如果征收方在以上任何一点上“不按规定”——比如压低补偿标准、拖延支付补偿款、强迫选择补偿方式——都直接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二、常见的“不按规定”补偿情形,您中招了吗?
实际征收中,征收方为了“少花钱、多办事”,常常会玩一些“套路”。下面这些情况,咱们老百姓一定要擦亮眼——这可不是“协商不通”,而是赤裸裸的违法!
▶ 套路1:“一口价”补偿,远低于市场价
比如周边类似房子市场价每平米3万,征收方却说“政策规定只能补1.5万”,或者用“政府指导价”“区域优惠价”等名义压低补偿。
律师提醒:房屋价值补偿必须以“市场价”为基准,任何低于市场价的“一口价”都是违法的。您有权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注意:要选您和征收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估公司,不是征收方单方面指定的)。
▶ 套路2:“奖励金”陷阱,不签协议就取消
征收方常常会设“搬迁奖励金”:比如“前10天签协议奖10万,20天内签奖5万,过期没有”。很多朋友担心“不签就吃亏”,急急忙忙签了低补偿协议。
律师提醒:“奖励金”是对“积极配合搬迁”的额外奖励,不能替代法定补偿!如果征收方把奖励金和法定补偿“捆绑”,用“不签就没奖励”威胁您,本质还是变相压低补偿——这是违法的!法定补偿该多少是多少,奖励金只是“添头”,不能因为不要奖励金就克扣本该给您的补偿款。
▶ 套路3:“先拆后补”,补偿款“遥遥无期”
有些征收方会说:“您先搬走,补偿款我们走流程,很快到账。”结果房子拆了半年、一年,补偿款还没影子。
律师提醒:“先补偿、后搬迁”是法律铁律!没有落实补偿(钱没到账、安置房没落实)就要求搬迁,您完全有权拒绝。如果征收方强行拆房,那就是“违法强拆”,您可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 套路4:只给货币补偿,不给产权调换选项
比如您家里人多,想换套大点的安置房,征收方却说“我们只补钱,不给房子”,或者给的安置房位置偏僻、质量差,还说不接受就“没补偿”。
律师提醒:选择补偿方式是您的法定权利!征收方必须提供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让您自主选择。如果他们强迫您选某一种,或者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明显不符合“就近、相似”原则(比如把市中心房子换成郊区回迁房),都是违法的。
▶ 套路5:补偿信息不公开,“暗箱操作”
征收方不公示补偿方案、不公开评估报告、不告诉您补偿款怎么算的,只让您在协议上签字。
律师提醒:征收补偿必须“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征收补偿方案、房屋评估结果、补偿款支付情况等,都必须向社会公示,被征收人有权查阅、复制。如果征收方遮遮掩掩,很可能就是补偿标准有问题,怕您发现!
三、遇到补偿违规,咱们该如何维权?别慌,分三步走!
如果您发现征收方“不按规定给补偿金”,千万别觉得“胳膊拧不过大腿”——法律是站在咱们老百姓这边的!维权不需要“硬碰硬”,但一定要“有方法”。
第一步:固定证据,这是维权的“弹药库”
不管和征收方怎么沟通,证据永远是第一位!您需要收集的材料包括:
– 征收公告、补偿方案等政府文件(征收方必须公示,没公示就是违法);
– 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户口本等权属证明;
– 和征收方的沟通记录(录音、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注意:录音前最好告知对方“我在录音”,避免法律风险);
– 房屋评估报告(如果征收方没给,您可以书面要求提供);
– 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证明(比如中介挂牌价、成交合同等,用来证明补偿标准低)。
第二步:协商沟通,但别轻易签字
拿到证据后,可以先和征收方理性沟通,明确指出他们“不按规定补偿”的违法之处(比如“您这个补偿标准低于市场价,违反了《征收条例》第19条”),要求他们依法调整。
注意:沟通时别被“口头承诺”忽悠!任何补偿约定都必须写成书面协议,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安置方式等细节。如果征收方说“先签协议,后面再给你加钱”,千万别信——签了字,后面再想维权就难了!
第三步:法律维权,专业律师是您的“最强后盾”
如果协商不成,征收方依然“我行我素”,别犹豫,马上找专业拆迁律师!
为什么必须找律师?因为拆迁维权涉及的法律程序非常复杂:
– 您可能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征收方的内部文件;
– 需要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申请重新评估;
– 需要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告征收方“违法征收”……
这些程序,普通老百姓很难自己搞定——就像您生病不会自己开药方,法律问题也得交给专业的人处理。
四、信凯律所:帮您把“应得的补偿”拿到手!
在信凯律所,我们见过太多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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