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体土地征收中,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批复是启动拆迁程序的法定前提。未取得合法批复即实施强拆,不仅违反《土地管理法》核心规定,更是对农民财产权的严重侵害。近日,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福建省厦门市林某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案取得重大胜诉,为集体土地被征收人维权树立了标杆。
委托人林某是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及地上房屋。2024年3月,当地因某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启动拆迁工作。拆迁部门多次上门要求林某签订补偿协议,但补偿标准远低于周边商品房价格,林某拒绝签字。
2024年7月12日凌晨,在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数十名不明身份人员强行闯入林某家中,将林某及其家人控制后,使用挖掘机将房屋强制拆除,屋内粮食、农具、家具等财产尽数损毁。林某报警后,警方仅作简单记录未予处理。
后经信凯律师团队调查发现,涉案项目直至强拆发生时仍未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的征地批复,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征”。林某于2024年8月5日委托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在王律师、陈律师的专业指导下,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1. 确认强拆行为违法;2. 判令赔偿房屋损失、物品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庭审中,信凯律师团队的王律师直指被告违法要害:
2024年12月18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2行初456号《行政判决书》,完全采纳信凯律师的代理意见:
法院特别指出:”集体土地征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任何未经审批的强拆行为都是对法治底线的挑战。”
通过本案,信凯律师团队向集体土地权利人力荐维权要点:
信凯律师团队在集体土地维权领域深耕十余年,熟谙征地报批全流程,掌握最新司法裁判规则,已帮助数百农户争取到公正补偿。遇拆迁纠纷,请及时保存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23171号-6 京ICP备160231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