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们村的地要被征收了,村里让签一份《货币补偿合同》,条款密密麻麻几十条,我看不懂也不敢签,怕签了就亏了……”最近,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接到不少来自郊区朋友的咨询,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征收集体土地的货币补偿合同,到底该怎么签?哪些条款藏着“坑”?
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这事儿聊透——毕竟,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补偿款直接关系到咱们后半辈子的生活,合同上的一个字、一个数,都可能差出几十万!
一、先搞懂:什么是“征收集体土地的货币补偿合同”?
简单说,这就是政府或征收方(比如开发商)和咱们集体土地权利人(村集体、承包户、宅基地使用权人等)签的“白纸黑字”。核心内容就一个:征收方要拿走咱们的地,得给多少钱、怎么给、什么时候给完。
但您别以为这只是“走形式”!根据《土地管理法》《民法典》,这份合同一旦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哪怕后来发现补偿少了、条款不合理,想反悔都难。所以,签合同前必须逐字逐句抠明白,这不是“较劲”,是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负责!
二、合同里这5个“核心条款”,不看清=白签!
咱们老百姓看合同,最怕“术语轰炸”。其实不用慌,货币补偿合同里真正影响“钱袋子”的,就下面这几个关键点,您拿着合同对着看,一眼就能识破套路:
1. 补偿金额:到底包含哪些钱?怎么算出来的?
这是合同的“心脏”!很多纠纷都出在这里——补偿款“缺斤少两”。
根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征收的货币补偿通常包括4部分:
– 土地补偿费:一般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具体看各省政策);
– 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算,每人补助标准是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比如您地里的果树、蔬菜大棚、房子、水井等,必须按实际价值评估,不能“一刀切”给个打包价;
– 青苗补偿费:还没收的庄稼,按当季产值补偿。
⚠️ 咱们必须重点核对:
– 合同里的补偿项目是不是漏了?比如有的合同只写“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故意不提“地上附着物补偿”,这就是在“挖坑”;
– 计算标准是不是和当地政府公布的最新文件一致?比如2023年北京市朝阳区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是每亩20万,合同里写15万,那肯定不合理;
– 地上附着物有没有经过三方评估(征收方、您、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报告您有没有签字确认?如果征收方直接给个数字,不让您参与评估,这钱大概率有猫腻。
2. 支付时间和方式:钱什么时候能到手?是一次性给还是分期?
“合同签了说3个月给钱,结果拖了一年还没到账”——这种事儿我们见得太多了!
支付条款必须写清楚3件事:
– 具体支付日期:别写“协议生效后合理期限内支付”,这种模糊表述等于“没说”!必须明确到“2024年12月31日前”这种具体时间点;
– 支付方式:是直接打给您个人账户,还是先打到村集体再分配?强烈要求直接打给本人,避免村集体“截留”;
– 逾期责任:如果征收方没按时给钱,要不要付违约金?违约金怎么算(比如按日万分之五)?这些不写清楚,对方拖起来就没底了。
举个真实案例: 去年河北廊坊的王先生签合同时,没注意“支付时间”写的是“款项到账后支付”,结果征收方以“资金未到位”为由拖了8个月。我们律师介入后,抓住“条款约定不明”的点,通过法律施压,最终帮王先生拿到了逾期违约金,并督促对方10天内付清全款。
3. 权利义务条款:您要放弃什么?对方要做什么?
很多合同的“陷阱”藏在这里!比如写着“乙方(被征收人)签订本协议后,不得再就本次征收提出任何权利主张”——这种“一刀切”放弃权利的条款,大概率无效!
咱们必须重点关注:
– 您需要履行的义务:比如按时交出土地、配合搬迁(合理范围内),这些没问题;
– 对方需要履行的义务:除了给钱,还包括帮您办理社保安置(如果有)、注销土地承包合同等,这些是不是都写清楚了?
– “排除权利”条款:比如“放弃对补偿标准异议权”“放弃诉讼权利”等,绝对不能签! 根据《民法典》,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对方责任、加重您责任的,无效。
4. 争议解决方式:出问题了找谁?去哪里打官司?
万一对方不给钱、补偿算错了,怎么办?合同里的“争议解决条款”决定了您维权的难度。
优先选“法院诉讼”,别选“仲裁”!为什么?因为仲裁是“一裁终局”,裁决下来就不能再起诉了;而诉讼可以一审、二审,更公平。另外,尽量约定“由土地所在地法院管辖”,方便您维权,避免跑到外地打官司,增加成本。
5. 签字盖章页:谁签字?盖什么章?
最后一步,千万别大意!合同上的“甲方”(征收方)必须是有征收权的单位,比如区/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如果是“XX拆迁公司”“XX项目指挥部”,那得看它有没有政府的授权委托书(最好让出示原件)。
另外,咱们自己签字时,必须是土地权利人本人(比如土地承包户主、宅基地使用权人),如果代签,必须有书面授权委托书,否则合同可能无效!
三、签合同前,这3件事必须做!不然亏大了
除了看条款,签合同前还有3个“保命操作”,能帮您避开90%的坑:
1. 核对征收批文:“先批后征”是铁律!
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必须先拿到省政府或国务院的征地批文(比如“冀政土函〔2023〕XX号”)。签合同前,一定要让征收方出示批文原件,没批文就签合同,等于“同意违法征收”,后面补偿可能打水漂!
2. 保留所有证据:合同、评估报告、沟通记录,一样别丢!
– 合同至少签3份,您自己必须留一份原件(别只给复印件!);
– 评估报告、地上附着物清单、沟通时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全部整理好存档;
– 如果征收方口头承诺“除了合同里的钱,再给您5万安置费”,必须写成补充协议!口头承诺在法庭上很难认。
3. 别急着签字!先找专业律师看看
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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