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后以不动产补偿涉税?这些税务问题搞不懂,可能多花冤枉钱!
“律师,我家老房子被征收了,政府没给现金,补偿了套新商品房,这房子要交税吗?交多少?能不能少交?”最近后台收到不少朋友咨询类似问题。其实,这就是典型的“征收后以不动产补偿涉税”问题。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这件事说清楚,帮您避开税务“坑”,守好自己的补偿权益。 什么情况下会遇到“征收后以不动产补偿”? 先明确一个概念:所谓“征收后以不动产补偿”,就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需要(比如旧城改造、地铁建设、土地整理等),依法收回您的土地、房屋后,不直接给现金补偿,而是给您一套新的房子或商铺作为对价。 咱们日常生活中,这几种情况很常见: – 农村宅基地上房子被征收,村里给您安置了套“小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