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我把从村里租的地转租给老王办养殖场,现在地要被征收了,补偿款已经打到村里账上,可老王说养殖场是他建的,补偿该归他,村里说地是集体的,该归村里,我这中间人到底该找谁要钱?”最近,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接到不少类似咨询。土地转租期间遇上征收,补偿款就像一块”唐僧肉”,所有权人、转租人、实际使用人各有说法,到底该归谁?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这事儿讲明白,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门道。
开篇故事:转租地遇征收,三方争补偿,钱该进谁口袋?
先来看个真实案例:北京郊区的李大叔2018年从村集体租了5亩地,合同签了10年,用来堆放农具。2020年,同村的小王想开木材加工厂,和李大叔商量后,李大叔把地转租给了小王,两人签了协议,约定”如遇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归小王”。去年,这片地被划入高速公路征收范围,补偿款总额280万,其中土地补偿费150万,地上附着物(厂房、设备)补偿100万,停产停业损失30万。
这下矛盾来了:村集体说”地是我们的,150万土地补偿费得归村里”;李大叔说”合同是我跟村里签的,小王是我转租的,补偿款该先给我”;小王则拿着转租合同主张”厂房是我建的,100万附着物补偿和30万停产损失都该是我的”。三方争执不下,补偿款一直没发,小王的工厂已经停工,损失每天都在扩大。
补偿款不是”一笔糊涂账”:先看它由哪些部分组成
要搞清楚补偿款归谁,得先明白征收补偿到底”补”的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款通常包括四大块,每一块的”主人”都可能不同:
1. 土地补偿费
这是对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因为土地被征收,所有权人失去了土地。比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是村集体,所以这笔钱原则上归村集体所有(具体分配可能给村民,但主体是村集体)。如果是国有土地转租,所有权人是国家,补偿费会交给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2. 安置补助费
这笔钱是为了保障需要安置的人员的生活,比如原来靠这块地生活的农民,失去土地后需要重新安置。补助费的对象是”需要安置的人员”,通常由村集体根据村民情况分配,转租人、次承租人一般拿不到这部分,除非他们本身就是需要安置的村民。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这是最关键的部分,也是纠纷最多的!谁在地上建了房子、修了设施、种了庄稼,这笔钱就归谁。比如案例中小王建的厂房、买的设备,李大叔堆放的农具(如果还在的话),地上种的树苗等,都属于”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直接归建设者或种植者。
4.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如果土地用于经营(比如开工厂、办养殖场),因征收导致停产停业,这笔补偿是对经营者的损失填补。谁在实际经营,谁就有权拿。比如案例中小王开木材加工厂,因征收停工,30万停产损失就该归小王。
关键问题:不同补偿款,到底归谁?分3种情况说清
知道了补偿款的构成,咱们再结合”土地转租”这个特殊场景,具体看每一笔钱该进谁口袋。这里要分”有合同约定”和”没合同约定”两种情况,但核心原则只有一个:谁投入、谁所有、谁受益。
情况一:转租合同明确约定了补偿款归属
这是最简单的情况!如果转租双方(比如李大叔和小王)在合同里写了”如遇征收,XX补偿归XX”,只要这个约定不违法(比如不能约定”土地补偿费归次承租人”,因为土地补偿费归所有权人),就按合同来。
比如案例中李大叔和小王约定”地上附着物补偿归小王”,那么100万厂房设备补偿就该归小王;如果合同还写了”停产停业损失归经营者”,那30万停产损失也归小王。但土地补偿费150万,合同就算约定”归李大叔”也没用,因为这笔钱本来就归村集体,李大叔无权处分。
情况二:转租合同没约定或约定不明
现实中,很多人转租时没写”征收补偿条款”,或者只写了”补偿款按国家规定处理”,这种时候就得按法律规则和实际投入来分:
1. 土地补偿费:归所有权人(村集体或国家)
这笔钱和转租人、次承租人没关系,谁拥有土地所有权,谁就拿。比如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进村集体账户,之后可能按村民大会决议分配给村民,但李大叔(转租人)、小王(次承租人)无权直接要这笔钱。
2.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实际建设者/种植者”
这是最容易扯皮的部分!怎么证明”谁建的”?看证据:
– 如果次承租人(小王)能拿出建房合同、购买材料的发票、支付工人工资的转账记录,证明厂房是他建的,那补偿款就归他;
– 如果转租人(李大叔)能证明附着物是他转租前就有的(比如他堆放的农具、种的树),那这部分补偿归他;
– 如果双方都说不清,可能需要通过评估、现场勘查,甚至诉讼来确定。
举个例子:李大叔转租给小王时,地上有间旧仓库(李大叔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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