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们家的地要被征收了,政府给的补偿款比隔壁村少一半,这合理吗?”
“合同上写着‘按政策补偿’,可具体是啥政策?第十七条说的‘公平合理’到底怎么算?”
最近,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热线里,关于“土地征收补偿”的问题越来越多。很多朋友拿着一份《征收补偿方案》,对着“土地征收补偿法第十七条”之类的条款发愁——条文看着简单,可一到算钱就犯迷糊:补偿项目有哪些?标准怎么定?少了找谁说?
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第十七条”聊透,让您一看就懂、心里有底,更知道遇到问题该找谁帮忙。
先搞明白:“土地征收补偿法第十七条”到底说啥?
很多朋友提到的“土地征收补偿法第十七条”,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通常指向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征收补偿的核心原则(不同地区地方性法规可能有细化条款,但底层逻辑一致)。简单说,这一条就是征收补偿的“总纲领”,规定了三个关键问题:补什么?怎么补?补到什么程度?
咱们拆开来看:
第一,补偿范围:不只是“地价钱”,这4笔钱都不能少!
第十七条明确,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用大白话就是:
– 土地补偿费:这是给“土地本身”的钱。比如您家承包的耕地、林地,这块地的“价值”要补给您(或村集体,再分给农户)。
– 安置补助费:这是给“人”的钱。征地后,您可能失去主要生活来源,这笔钱用来保障您过渡期的生活,比如帮您找工作、支付搬迁初期的房租等。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这是给“地上的东西”的钱。比如您种的果树、蔬菜大棚,甚至是地里的水管、看护房,只要是因为征收被损坏的,都得按市场价赔。
– 社会保障费用:这是给“未来”的钱。比如帮您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确保您老了、病了有保障,不会因为征地“老无所依”。
举个例子:北京郊区的老李家,有3亩耕地(种小麦)、200平蔬菜大棚(钢架结构)、10棵樱桃树(已挂果)。按照第十七条,补偿款应该包括:3亩地的土地补偿费+老李和家人的安置补助费+大棚、樱桃树、未收小麦的附着物/青苗补偿费+老李的社保费用。少任何一项,都可能不合理。
第二,补偿标准:“公平合理”不是空话,得有依据!
第十七条强调“公平合理补偿”——这6个字是关键!很多地方征地时,只说“按政策办”,却不告诉您“政策”具体是什么。其实,补偿标准必须公开透明,且符合两个核心原则:
1. 不低于“原生活水平”:征地后,您的生活不能比以前差。比如您家原来靠种地年收入5万,补偿款折算到每年的收益,至少不能低于5万(还要考虑通胀)。
2. 参考“市场价值”:地上附着物(比如房屋、大棚)不能由政府“一口价”,得找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按当前市场价算。比如您的大棚建造成本10万,现在市场二手价8万,补偿就不能低于8万。
特别注意:区片综合地价(即土地补偿费标准)是省政府公布的,每个区县都不一样,您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官网查到!如果对方说“我们这儿统一价3万/亩”,但官网显示5万/亩,这就可能违规了。
第三,核心底线:保障长远生计,不是“一锤子买卖”!
第十七条最贴心的一点,是要求“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意味着:征地不能只给一笔钱就完事,必须考虑您的长远生活。
比如北京的张阿姨,55岁,征地前靠种菜为生。如果没有社保,补偿款花完后她可能就没收入了。但按照规定,征收方必须为她缴纳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后就能按月领养老金,这才是“长远生计有保障”。
很多地方会忽略这笔钱,或者把社保“混”在安置补助费里,这是不对的!社保费用必须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为什么很多人拿不到“第十七条”规定的合理补偿?3个陷阱要避开!
条文看似清晰,但现实中,90%的纠纷都出在“执行环节”。信凯律师帮大家总结了3个常见陷阱,您一定要擦亮眼:
陷阱1:用“打包价”偷换概念,少给补偿项目
比如征收方说:“我们这儿统一政策,地+房子+青苗一共补20万,签合同就拿钱。” 听着像“一口价”省事,实则可能埋雷:
– 20万里是否包含了社保?如果没有,您未来的养老谁管?
– 地上附着物是否单独评估?比如您的大棚值10万,对方却只算作“附属物”给2万。
信凯提醒:补偿款必须“分项列明”!每一笔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社保费)都要写清楚,不能“打包”给一个总数。
陷阱2:评估机构“不中立”,价格被恶意压低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关键看评估报告。但很多地方的评估机构是征收方“指定”的,可能会故意压低价格:
– 比如2010年建的钢架大棚,市场重置成本800元/平,对方却按“折旧后200元/平”算;
– 或者只评估“主体结构”,忽略内部设备(如灌溉系统、温控设备)。
信凯提醒:您有权参与选择评估机构!如果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复核,甚至委托第三方重新评估。
陷阱3:用“政策文件”代替法律,降低补偿标准
有些征收方会说:“我们这是按《XX市征收补偿办法》给的,比法律规定的低,但地方政策优先。” 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
– 法律是底线:地方政策不能违反《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法律,如果政策规定的补偿低于法律标准,该政策无效!
– 比如《土地管理法》要求“保障长远生计”,地方政策却只给“一次性安置费”,没有社保,这就是违法的。
遇到补偿纠纷别硬扛!专业律师帮您“3步”维权
征地补偿涉及法律、评估、谈判多个环节,普通人很容易“踩坑”。这时候,找专业律师不是“花钱”,而是“省钱”——毕竟,一笔合理的补偿款,可能比律师费多几十万。
信凯律所作为北京专注拆迁补偿10年的专业团队,帮3000+家庭拿过合理补偿,总结了一套“3步维权法”:
第一步:免费“体检”您的补偿方案
您带着《征收补偿方案》《评估报告》来找我们,律师会帮您:
– 核对补偿项目是否齐全(有没有漏掉社保、安置补助费?);
– 审查补偿标准是否合法(区片
© 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23171号-6
京ICP备160231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