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地要被征收了,村里说按‘土地征收补偿法第47条’给补偿,可这条款到底说的啥?我能拿多少钱?安置怎么办?”最近,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的接待室里,不少朋友都带着类似的疑问而来。土地征收关乎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以下简称“第47条”)正是确定补偿标准的“核心依据”。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这条款拆开揉碎讲清楚,帮您搞懂“补偿款怎么算”“哪些钱能拿”“遇到问题怎么办”。
一、土地征收补偿法第47条到底规定了啥?先给您划重点!
很多朋友听到“法律条款”就头大,觉得全是看不懂的术语。别担心,第47条其实就像一份“征收补偿说明书”,核心就一句话:征收土地要依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具体来说,第47条明确了四大“补偿包”,少了任何一项都可能损害您的权益:
✅ 土地补偿费:对您被征收土地本身的补偿;
✅ 安置补助费:解决您征地后的“生活出路”问题;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补偿土地上的房子、树木、庄稼等;
✅ 社会保障费用:政府出钱帮您交社保,确保长远生活。
简单说,就是“地钱+安置钱+地上物钱+社保钱”,四项加起来才是完整的补偿。接下来,咱们逐项拆解,看看每笔钱该怎么算。
二、拆解第47条:您的补偿款包含这4大块,少一块都不行!
1. 土地补偿费:“地钱”怎么算?不是“一亩地一个价”!
土地补偿费是针对被征收土地本身的补偿,比如您的耕地、林地、宅基地等。很多人以为“一亩地全国一个价”,其实大错特错!第47条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啥是“区片综合地价”?说白了,就是把一个地区(比如一个县、区)按土地位置、肥沃程度、收益情况等划分为不同“区片”,每个区片对应一个补偿标准。比如北京郊区的耕地和偏远山区的耕地,区片地价可能差好几倍!
您需要盯紧这2点:
– 是否公示区片地价:征收方必须把当地的区片综合地价公告出来,让您知道自家土地属于哪个区片、标准是多少。如果对方说“内部标准”“按政策来”,却不拿出文件,可能有问题!
– 钱给谁、怎么分: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村集体必须将至少70%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户。如果您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这笔钱的大头应该进您的口袋!
2. 安置补助费:“安置钱”够不够?关键看“长远生计”
“地没了,以后靠啥生活?”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第47条的安置补助费,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它的计算方式分两种情况:
情况1: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明确
安置补助费 =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 每人安置补助标准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被征收耕地数量 ÷ 征地前被征收单位人均耕地数量)
情况2:实行统一安置
如果村里统一给您安排工作、调整土地,或者给您买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可以支付给村集体,由村集体统一用于安置。但无论哪种方式,必须确保您“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举个例子:老王家有3亩耕地被征收,村里人均耕地1.5亩,那么需要安置的人口就是3÷1.5=2人。如果当地每人安置补助标准是5万元,老王家就能拿到10万元安置补助费。如果这笔钱不够保障生活,您还可以要求增加!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地上物钱”按实际损失给,不能“一刀切”!
土地上的房子、水井、果树、蔬菜苗……这些都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第47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核心原则:“有多少补多少,实际损失多少补多少”。比如:
– 房子补偿:不能只按“砖混结构XX元/平米”一刀切,要考虑您的装修、折旧、地段(比如临街房和普通房补偿应不同);
– 果树补偿:要区分树龄(幼树、挂果树、盛果期树补偿标准不同),不能按“棵数”笼统给钱;
– 青苗补偿:按即将收获的产值计算,比如快要成熟的小麦和刚播种的小麦,补偿肯定不一样。
提醒您:征收方必须对您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进行“实地清点、登记造册”,并让您签字确认。如果对方“目测估算”“不让你参与清点”,一定要当场提出异议,保留证据!
4. 社会保障费用:“社保钱”是底线,政府必须出钱!
这是2020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后新增的“硬性规定”,也是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活的“压舱石”。第47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简单说:政府必须拿出一笔钱,帮您交养老保险(或补贴社保缴费),确保您老了有退休金、病了有医保。这笔钱不是“可有可无”,而是法定义务!如果征收方只提“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不提“社会保障费用”,您可以直接问:“第47条规定的社保费用,怎么给我们落实?”
三、必看!征收方常在这3个环节“踩红线”,您得盯紧!
信凯律师在办案中发现,很多被征地农民拿不到合理补偿,往往是因为征收方在以下3个环节“动手脚”。对照第47条,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1. 红线一:补偿标准“暗箱操作”,不公开区片地价
法律规定:第47条要求“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且征收前必须公告补偿标准。
常见套路:征收方用“过时的区片地价”(比如5年前的标准),或者干脆不公示文件,只口头告诉您“一亩地补X万”,让您误以为“标准就这样”。
应对方法:直接要求对方出示“最新的区片综合地价文件”,并去当地自然资源局官网查询。如果标准低于最新公布的地价,您有权要求按新标准补偿!
2. 红线二:安置方案“走过场”,不征求农民意见
法律规定:第47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常见套路:征收方直接拿出一份“格式协议”,让您签字,说“大家都签了,您不签不行”,或者“不签就少给钱”。
应对方法:记住“协议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对补偿标准、安置方式有意见,当场提出并书面记录,拒绝签字。同时,联合其他村民共同向县级以上政府书面反馈意见,要求修改方案。
3. 红线三:补偿款“层层截留”,社保费用“不落实”
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至少70%给农户,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社会保障费用必须足额缴纳。
常见套路:村集体以“集体发展”为由,克扣土地补偿费(比如只给农户50%);或者征收方把“安置补助费”和“社保费用”混为一谈,说“钱都算在补偿款里了,社保自己想办法”。
应对方法:要求村集体公开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并保留银行流水(看是否足额到账);对于社保费用,直接去当地社保局查询“政府是否为您缴纳了社保补贴”,如果没落实,向上级政府举报或起诉。
四、为什么有人拿不到合理补偿?律师提醒: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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