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后台经常收到朋友们的提问:“征收到底是给商品房还是给钱啊?是不是二选一?”“我家房子要被征收了,对方说要么给套安置房,要么给一笔钱,没别的选择,这合理吗?”
作为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团队,我们见过太多被征收人因为“以为补偿就是商品房+钱”而吃亏的案例——有人漏算了十几万的装修费,有人没争取到临时安置费租房发愁,还有人因为没选对补偿方式,最后拿到的房子偏远得没法住。
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聊:征收补偿真的只有商品房和钱吗?到底哪些权益是您该争取却可能被忽略的?遇到问题又该怎么解决?
一、征收补偿≠“商品房或钱”:法律规定的补偿全清单
先给大家吃颗定心丸:无论是城市房屋征收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法律都明确规定“补偿内容不是单一的”,绝不仅仅是“给套房”或“给笔钱”这么简单。
咱们以最常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说了: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就是大家说的“商品房”)。但这只是“补偿方式”,真正的补偿范围,远不止这两种。
1. 货币补偿:不只是“房价钱”,这5项都得算!
很多人以为“货币补偿=房子市场价”,其实大错特错!完整的货币补偿应该包括:
–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核心,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算(比如您家房子周边同样小区卖5万/平,就不能按3万/平补)。
– 搬迁费:搬家产生的费用,比如找搬家公司、打包材料等,一般是按户或按面积固定一笔钱(比如北京某区规定每户2000元,或每平方米50元)。
– 临时安置费:如果您选择产权调换(要商品房),从搬旧家到住新房期间的租房钱,征收方必须承担!比如北京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几十到上百元,具体看区域,直到您拿到安置房为止。
–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您的房子是门面房、小作坊,因为征收没法继续经营,这部分损失也得赔!比如按前三年平均利润算,或按房屋面积乘以一定标准。
– 装饰装修价值和附属物补偿:家里刚花10万装修的墙面、地板,院子里搭的阳光房、种的果树,这些都得单独评估补偿,绝不是“白送”的。
举个例子:北京西城区王阿姨的30平老平房被征收,选择货币补偿。除了房屋价值补偿(按8万/平算,共240万),她还拿到了:搬迁费2000元+临时安置费(过渡期3个月,每月6000元,共1.8万)+装修费5万+院内果树补偿3000元,总共247.3万——如果她只以为“补房价钱”,可能少拿7万多!
2. 产权调换(商品房):不是“给套房就行”,这3点必须盯紧!
有些朋友觉得“给钱不踏实,要套房子更保险”,但选“商品房”(安置房)时,这些问题您得先问清楚:
– 安置房的位置和地段:法律要求“就近安置”,不能把您从二环搬到六环外!比如您原住朝阳区CBD,安置房却通州副中心,上班通勤多花2小时,这显然不合理。
– 安置房的面积和差价:一般是“拆一还一”(1平旧房换1平新房),但如果新房面积大于旧房,超出部分要不要补差价?补多少?(比如北京规定“人均安置面积不低于45平”,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算,比市场价低不少)。
– 安置房的质量和产权:新房是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有没有房产证?能不能正常交易?别等拿到房才发现是“小产权房”,住了也卖不掉。
提醒您:如果征收方说“要么要钱,要么要房,不能组合”,别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两者组合——比如“补100万+一套80平安置房”,完全合法!
3. 农村“特殊补偿”:城市没有的这2项,农民朋友千万别漏!
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比如宅基地、承包地被征),除了上述补偿,还有两项“专属权益”:
– 土地补偿费:这部分是给村集体的,但最终要分给被征地农民(比如按家庭人口数分配),标准是“区片综合地价”(各地政府会公布,比如某区每亩地补偿15万)。
– 安置补助费:专门保障农民“失地不失生活保障”,比如给您买社保、发安置补助金(按人头算,每人几万到十几万不等),直到您能通过其他方式稳定生活。
特别注意:农村房屋征收时,如果您的房子是“合法建筑”(有宅基地证、建房许可证),补偿标准不能低于周边类似商品房价格;如果是“无证房”,但符合当地建房政策(比如历史遗留原因),也不能直接当“违建”强拆,同样要给合理补偿!
二、常见误区:这些“隐形补偿”您别忘!
我们办案时发现,90%的被征收人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些权益,白白丢了钱:
误区1:“只给房不给钱,过渡期自己扛”
错!如果您选择产权调换,征收方必须支付临时安置费(过渡费)。如果超过约定过渡期还没给房(比如合同说1年给房,结果拖了2年),从逾期起,临时安置费要双倍支付!比如北京某案例,征收方逾期1年交房,法院判决额外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多拿了6万。
误区2:“院子、空地不算面积,不补钱”
错!宅基地上的院子、空地,虽然不是“建筑面积”,但属于“合法使用土地”,补偿时要算“土地使用权价值”。比如您家宅基地证面积200平,房子建筑面积100平,剩下的100平院子,也要按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比如每平800元,100平就是8万)。
误区3:“补偿标准‘一刀切’,没得商量”
错!法律规定“补偿标准要公开透明”,如果您觉得评估价太低(比如周边房价5万,评估价只给3万),有权:
1. 要求评估机构“现场解释”(比如为什么扣折旧、为什么不算装修费);
2. 申请“复核评估”(换家评估机构重新算);
3. 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些步骤都是您的权利,不是“找麻烦”!
三、为什么需要律师?征收补偿的3大“坑”专业帮您避
看到这里您可能说:“道理我都懂,但征收方说‘政策就这么定的,不签就强拆’,我怎么办?”
这正是专业律师的价值所在!征收补偿看似简单,实际藏着3大“坑”,普通人很难避开:
坑1:“程序不合法”,补偿协议可能无效
比如征收方没发“征收决定公告”就让您签字,或者评估机构是“他们自己找的”,这种情况下签的协议,将来可能被认定无效!律师会帮您审查:
– 征收项目有没有“合法批文”(如发改委立项、规划许可);
– 评估机构是不是“您和征收方共同选的”;
– 补偿方案有没有“征求公众意见”(至少30天)。
坑2:“补偿金额少”,谈判没底气
我们曾处理过一个案例:客户李女士的房子被征收,征收方最初只给货币补偿180万,理由是“房子老旧,市场价就这么多”。律师介入后:
1. 调取周边3个小区近半年成交数据,证明“类似房屋市场价220万”;
2. 详细列出李女士的装修费(8万)、搬迁费(3000元)、临时安置费(预计6个月,共1.2万),总应补偿229.5万;
3. 向征收方发送《律师函》,指出“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违反《条例》第十九条”。
最后谈判到225万达成协议,比最初多拿45万!普通人自己谈,可能连“哪些钱该要”都不知道,更别说和征收方“掰手腕”了。
坑3:“维权超时效”,错过就没了
征收维权有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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