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钉子户”,您可能会想到那些“不肯搬”的人,但您知道吗?很多时候所谓的“钉子户”,其实是在争取自己应得的合法补偿——这不仅是权利,更是法律赋予咱们的底气。今天,咱们就用最实在的话,聊聊“钉子户如何申请政府履行征收补偿职责”,让您明白:合理维权不可怕,专业帮您少走弯路!
一、先搞懂:“钉子户”为啥要申请政府“履行职责”?
咱们先明确一个核心问题:征收补偿不是“政府施舍”,而是法定义务。根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地或房屋时,必须依法给予公平补偿。这里的“公平补偿”,可不是随便给点钱就完事,得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按市场价)、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如果有商铺或厂房),甚至还有奖励性补偿(政策允许的话)。
但现实中,不少朋友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 补偿标准远低于周边房价,比如同地段新房卖3万/平,补偿只给1.8万/平;
– 政府说“先搬家后谈补偿”,结果搬走后补偿款迟迟不到位;
– 协商时工作人员“打太极”,说“这是政策,没办法”……
这时候,“钉子户”的身份就变成了“维权者”——您不是不搬,而是要求政府依法履行征收补偿职责,给您该有的补偿。这就像您去商店买东西,付了钱就得拿到货,政府征收了您的房子,自然也得把“补偿款”这个“货”给足、给到位。
二、钉子户申请政府履行补偿职责:分3步走,每步都有“法律门道”
申请政府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不是“闹一闹”就行,得走法律程序。下面这3步,您一定要记清楚,每一步都有“关键动作”,做错了可能影响维权结果。
第一步:先确认“谁来负责”——找对“东家”很重要
申请前,您得知道“该找谁”。根据法律规定,征收补偿的实施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比如区政府、市政府),具体可能由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或征收办等部门负责。简单说:
– 如果是城市房屋征收,找“区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
– 如果是农村土地征收,找“县级人民政府”或“市级人民政府”。
注意:别找错了对象!比如开发商只是“代征方”,没有法定补偿职责;街道办、村委会也不是责任主体。您要是把申请书交给他们,可能会被“踢皮球”,耽误时间。
第二步:准备“证据清单”——没这些,政府可能“不认账”
申请政府履行职责,不是光靠“嘴说”,得用证据说话。您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 必备材料清单:
1. 身份证明:您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证明您是“利害关系人”);
2. 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证明房子/土地是您的);如果没有,比如农村老宅没办证,就找村委会开“权属证明”+历史使用证据(比如老照片、邻居证言);
3. 征收文件:政府发布的《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方案》(证明征收项目存在且合法);如果政府没给您,可以去官网查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4. 沟通记录:和征收部门协商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会议纪要(证明您“要过补偿但没拿到”);
5. 补偿诉求书面材料:简单写明您认为应得的补偿金额、方式(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以及计算依据(比如周边房价截图、评估报告)。
提醒:这些材料最好准备原件+复印件3份,提交时让接收单位签收,保留好凭证(比如邮寄回执、接收单),避免政府说“没收到”。
第三步:写“申请书”——这3个“核心内容”不能少
申请书是“敲门砖”,得写清楚“您是谁、要政府做什么、为什么这么要”。模板给您放下面,照着填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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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征收补偿职责申请书》模板
致:XX市/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贵府依法履行征收补偿职责,向申请人支付XX项目征收房屋(土地)的补偿款共计XX万元(或:提供XX平方米的产权调换房屋),并支付搬迁费XX元、临时安置费XX元。
事实与理由:
1. 贵府于XXXX年XX月XX日发布《XX项目征收决定公告》(文号:X),申请人位于XX区XX路XX号的房屋(土地)在征收范围内,房屋面积XX平,土地面积XX平。
2.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贵府应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公平补偿。但截至申请日,贵府未与申请人签订补偿协议,也未依法作出补偿决定,补偿款未支付到位。
3. 申请人曾于XX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与贵府征收办(工作人员XXX)协商补偿事宜,但对方提出的补偿标准(XX万元)远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XX万元/平),且未包含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显失公平。
综上,贵府未依法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特申请贵府在收到本申请书后60日内依法履行补偿职责,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名按手印):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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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点:
– 申请事项要具体:别写“请给我补偿”,要写清楚“多少钱、什么房、哪些费用”;
– 事实理由要合法:引用法律条文(比如《征收补偿条例》第17条),说明政府“该做但没做”;
– 语气要坚定但礼貌:别用“你们必须”“再不赔我就……”,而是“请求贵府依法履行”,显得您懂法、讲理。
三、申请后,政府“不理睬”或“拒绝”怎么办?3个法律武器帮您
提交申请书后,政府可能会在60日内给您答复(法律规定的期限)。但如果出现这3种情况,您别慌,咱们有后招:
情况1:政府“装瞎”——收到申请不回复、不处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公民申请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简单说:您申请了,政府当“没看见”,您可以直接去法院告它“不作为”!
信凯律师提醒:起诉时要把申请书、邮寄凭证、政府不作为的证据(比如多次沟通记录)一起交给法院,胜诉率会更高。
情况2:政府“拒绝”——书面答复“不予补偿”或“补偿标准不变”
如果政府书面拒绝您的补偿诉求(比如发《不予补偿决定书》),您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补偿金额不服,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60日内),对复议结果不服再起诉(15日内)。
注意:别拖!法律起诉期“过期不候”,一旦错过,可能就丧失维权机会了。
情况3:政府“忽悠”——口头答应“给补偿”,但迟迟不落实
这种情况最常见!比如工作人员说“你再等等,我们向上级汇报”,结果一等就是半年。这时候您要:
– 固定证据:每次沟通都录音,明确问“我的补偿什么时候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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