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份新规在无证房屋补偿安置上有哪些突破?被征拆户该如何善用新规维护权益呢?
信凯律师分析指出,新《办法》延续了依法征收的核心原则,将补偿规则透明化、数字化,压缩了模糊空间。附件中明确列出无证房屋的补偿基数计算方式及货币补偿标准,村民只需“对号入座”即可预估补偿金额,避免了过往因产权不明引发的纠纷。
【无证房屋按“三层半”基数补偿,超出部分打折】
新规第15条规定,无证房屋的合法补偿面积以宅基地建基面积的3.5倍核定。实践中常见的五六层自建房,三层半以内按重置价全额补偿(如2010年重置价约2800元/平方米),超出部分仅补偿重置价的60%。例如,某村民无证房屋实际面积400平方米,建基面积100平方米,则合法补偿面积为350平方米(100×3.5),剩余50平方米按1680元/平方米补偿。
【货币补偿与安置房挂钩,选择权交给村民】
《办法》第22条明确,无证房屋的安置面积上限为200平方米。选择产权调换的,合法补偿面积≤200平方米时全额安置;若超200平方米,超出部分按3200元/平方米补偿。选择纯货币补偿的,除按320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安置面积外,另享1500元/平方米的奖励金。例如,某户合法补偿面积250平方米,选择货币方案可获3200×200 + 1500×200 + 1680×50 = 99.4万元(含50平方米超面折扣补偿)。
信凯律师提醒村民,新规虽明晰标准,但执行中仍存操作空间:
– 新规未明确装饰装修、搬迁费等附加补偿,建议在项目方案公示期提出书面异议;
– 对补偿面积认定有争议的,可申请第三方评估机构介入;
– 若收到《补偿安置决定书》,需在60日内申请复议或诉讼;
– 遇强制拆除时,立即取证并启动法律程序维权。
信凯律师结语
新规为无证房屋补偿提供“兜底”标准,但被征拆户不可止步于此。实际征收中仍有协商窗口,如安置房选址、过渡费标准等环节可通过专业律师争取优化。信凯律师团队已代理多起2010年类似案件,帮助村民提升补偿额20%以上。法规是起点,行动才能赢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