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推进,闲置农房盘活成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近期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2025年农村闲置资源盘活利用实施方案》(国发〔2025〕18号)首次系统性明确了农房盘活补偿规则。信凯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指出,新规的核心在于建立”产权明晰、补偿多元、维权有据”的保障机制。
一、补偿三大核心方式与执行标准
1. 货币补偿基准价制度:县级政府每两年发布区域指导价,如河南信阳市2025年标准为:
– 砖混结构:1200-1800元/㎡
– 砖木结构:800-1300元/㎡
补偿总额=[实测面积×结构单价]×区位系数(1.0-1.8)
2. 经营收益分成模式(适用于旅游民宿开发):
– 企业运营前5年:农户保底收益(不低于年租金2000元/间)+净利润20%分成
– 第6年起:保底收益+净利润30%分成,确保农民共享长期增值[3][5]
3. 资产置换权益:
农户可选择将闲置房屋置换为:
– 县域内商品房(按1:0.8面积置换)
– 村级产业园股权(如河北承德市2017年试点项目实现户均年获分红1.2万元)
二、农民权益保障关键条款解析
1. 双向评估权(新规第11条):
当企业对农房估价低于政府指导价10%时,农户可要求第三方机构重新评估,评估费由企业承担。
2. 合同撤销权(新规第17条):
存在下列情形农户可单方解除盘活协议:
– 企业逾期支付收益超90日
– 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信凯李律师提示,2015年湖北十堰某案件中因未约定解除条款,导致37户农民维权受阻。
三、维权路径与风险防范要点
1. 签约前必查企业资质:
– 农村产业运营特许牌照(省级农业农村厅颁发)
– 银行资金监管账户凭证
2. 补偿协议必备条款:
– 房屋现状公证清单(含附属设施)
– 收益支付违约滞纳金(日0.5‰起)
– 改造方案联合审批机制
3. 争议解决双通道:
当发生补偿纠纷时,可向:
– 县级农村产权仲裁中心申请调解(20日内出具意见书)
– 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农房盘活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信凯律师特别提示:
新规虽明确了补偿标准,但实践中仍存在三大风险点:
① 未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登记的企业无签约资格;
② 口头约定的附加条款不受法律保护;
③ 超过5年的长期合同需经乡镇政府备案。
农户签署协议前务必由专业律师审核,必要时可依据《民法典》第533条主张情势变更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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