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我们厂子的厂房被征收了,300多万补偿款直接打给了老板,可厂子早就抵押给银行了贷款没还清!现在银行找我们要钱,老板拿着补偿款跑了,这可咋办啊?”
最近,信凯律所接待了一位焦急的企业员工代表。像这样“征收补偿金没给抵押权人”的纠纷,在实践中并不少见。无论是企业厂房、商铺,还是个人住宅,只要房产存在抵押,征收补偿金的分配就可能“卡壳”——补偿款该先给谁?抵押权人的权益怎么保障?被征收人拿了钱不还债怎么办?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这事聊明白,告诉您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权,为啥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
一、先搞懂:抵押权和征收补偿金,到底啥关系?
要弄清“征收补偿金没给抵押权人”的问题,得先明白两个核心概念:抵押权和征收补偿金的法律属性。
1. 抵押权:房产上的“优先受偿权”
简单说,抵押权就是“债主”对房产的权利。比如您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银行就是“抵押权人”,您是“抵押人”。如果到时候还不上贷款,银行有权通过拍卖、变卖房子来优先拿回钱。这个“优先”很关键——就算房子还有其他债权人,银行也得先拿。
2. 征收补偿金:房子的“替代价值”
房子被征收后,国家给的补偿款(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本质上是房子没了之后,给您的“替代对价”。法律上有个原则叫“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意思是:抵押物(房子)没了,但抵押权人的权利不会消失,而是“跟着钱走”——补偿金就是房子的“替代物”,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举个例子:王大爷的房子值100万,抵押给银行贷款60万。现在房子被征收,补偿款100万。这100万里,银行有权先拿走60万(还贷款),剩下40万才是王大爷的。如果征收方直接把100万全给王大爷,王大爷又没拿去还银行,这就属于“征收补偿金没给抵押权人”,银行完全可以起诉要钱。
二、征收补偿金没给抵押权人?这3种情形最常见,风险不小!
实践中,“征收补偿款未支付抵押权人”的情况五花八门,但主要有以下3类,咱们对号入座看看:
情形1:征收方“图省事”,直接把钱打给被征收人
有些征收方核查房产信息时,只看了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没去查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否有抵押记录,或者查到了但觉得“反正钱给房主就行,房主会自己去还债”。结果呢?被征收人拿到钱后,可能挪作他用(比如投资失败、赌博),甚至直接“跑路”,抵押权人找过来时,钱早就没了。
风险点:征收方因未履行“抵押核查义务”,可能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比如银行没拿到60万贷款,征收方要在没给抵押权人的60万范围内赔钱。
情形2:被征收人“故意隐瞒”,骗取补偿款
少数被征收人明明知道房子有抵押,却故意不告诉征收方,甚至伪造“无抵押”证明。等补偿款到手,立刻转移财产,让抵押权人“钱房两空”。
风险点:被征收人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或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一旦查实,不仅要还钱,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情形3:抵押权人“不知情”,错过主张权利时机
有些抵押权人(比如小贷公司、个人债主)对抵押房产监管不严,房子被征收了都不知道,等想起来去查,补偿款早就被领走,被征收人也下落不明。
风险点:抵押权人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一般3年)而丧失胜诉权,钱再也追不回来。
三、遇到这事别犯难!分角色教您如何应对
不管您是抵押权人、被征收人,还是征收方,遇到“抵押权人未获征收补偿”的问题,都有对应的解决办法。咱们分开说:
如果您是抵押权人(银行、小贷公司等):3步维权要记牢!
第一步:立即核查抵押房产状态
赶紧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房产是否被征收、补偿款是否已支付。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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