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补偿协议竟在方案公示前签订】
2008年3月,湖南省衡阳市蒋先生在未收到任何书面文件的情况下,被当地街道办工作人员要求签署《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末页。当时征收部门仅口头承诺“后续会补齐手续”,而涉案区域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际在4个月后才正式公示,房屋权属认定结果更迟至同年9月发布。
事后蒋先生发现,其签字的协议关键条款均属空白,且最终补偿标准明显低于周边同类房屋。意识到权益受损后,蒋先生委托信凯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团队维权。
【律师解析:程序倒置违反行政协议基本原则】
信凯任律师团队指出该案存在三重违法性:
- 事实依据缺失:协议签订时补偿方案尚未制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先方案后签约”程序;
- 空白协议无效:协议核心条款签约时未填写,事后单方补填内容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 举证责任倒置:依据行政诉讼法,征收方应对协议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而本案中街道办无法提供签约时的方案依据文件。
在2008年11月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信凯律师团队通过街道办工作人员笔录与方案公示时间差证据,充分证明协议签署时缺乏事实依据。
案件结果
2009年6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全部采纳信凯律师团队的法律意见,认定涉案《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因违反法定程序且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予以撤销。蒋先生后续通过重新协商获得合理补偿,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信凯提示
信凯任律师团队借此案提示广大被征收人:土地征收中的“空白协议”和“程序倒置”属于典型违法手段。当遇到以下情形时务必警惕:
1. 签约时未公示正式补偿方案;
2. 协议存在空白条款;
3. 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替代书面文件。
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违法协议,是维护补偿权益的关键举措。信凯律师事务所专注征地拆迁领域十余年,以专业化服务守护公民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