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10年的养猪场,说征就征,补偿款只够盖半间新舍,这让我往后怎么活?”
“评估报告上说我的养鸡场设备只值2万,可光是全自动温控设备去年就花了5万,这合理吗?”
“征收方说我的养殖场没办证,属于违建,只能给点‘辛苦费’,真的是这样吗?”
最近,很多养殖场主朋友向我们咨询高速路征收养殖场补偿的问题。高速公路建设是国家发展的需要,咱们老百姓理解也支持,但养殖场是全家人的心血,是“吃饭的家伙”,补偿款必须合理、公平,才能让咱们不亏本、有后路。可现实是,征收流程复杂、补偿项目模糊、征收方说法不一,很多朋友稀里糊涂签了字,最后拿到的补偿款连重建成本都不够。
今天,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就结合12年征地拆迁法律经验,帮您拆解高速路征收养殖场补偿的核心问题:补偿到底包含哪些项目?哪些“坑”需要警惕?为什么专业律师能帮您多拿几十万补偿?最后咱们用真实案例告诉您,合理补偿完全能争取到手!
一、高速路征收养殖场,补偿到底包含哪些?别漏了这4大块!
很多养殖场主以为“补偿就是给房子+地的钱”,其实大错特错!根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地方实施细则,高速路征收养殖场补偿必须覆盖“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具体分为以下4大类,您一项都不能少:
1. 土地补偿费:您的“地根”不能白占
养殖场占用的土地,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都有补偿!
– 集体土地:如果您用的是村集体承包地或建设用地,补偿费=前3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一般6-10倍,具体看地方政策),这笔钱归村集体,但村集体必须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大部分(通常70%以上)发给承包户(也就是您)。
– 国有土地:如果您是通过出让、划拨获得的国有建设用地,补偿费=土地市场评估价,直接全额给您。
关键提醒:别让征收方用“农业地价”套您的养殖场建设用地!养殖场属于经营性用地,土地补偿标准应高于普通耕地,具体要参考当地类似经营性用地的市场价。
2. 地上附着物补偿:养殖场的“硬件”必须足额赔
这是补偿的“大头”!您养殖场里所有“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都属于地上附着物,必须逐项评估补偿:
– 养殖设施:养殖舍(砖混、钢结构、简易棚)、饲料间、冷藏库、化粪池、沼气池、硬化路面等,补偿标准=重置成本×成新率(比如新建钢结构养殖舍每平1500元,用了5年成新率80%,就补1200元/平)。
– 养殖动物:存栏的猪、牛、羊、鸡、鸭等,按“市场价+养殖成本”补偿(比如育肥猪按当前市场价×重量,种猪/种禽还要额外加“繁殖价值补偿”,幼崽按饲养成本补)。
– 生产设备:饲料粉碎机、温控设备、通风系统、运输车辆、监控设备等,按“折旧后市场价”补偿(比如去年花5万买的设备,评估折旧后应补3-4万,不能直接“归零”)。
避坑指南:评估报告必须“逐项列明”!如果征收方只给一个“打包价”(比如“养殖场共补50万”),一定要要求拆分明细,否则很容易漏项、压价。
3. 停产停业损失:养殖场“停工”的损失必须赔
养殖场不是普通住房,它是经营场所,一旦征收,您不仅要停工,还要面临动物处理、客户流失、员工遣散等问题,这些“间接损失”必须补偿!
– 计算方式(通常二选一):
✅ 按利润:前3年平均净利润×停产期限(比如每月净利润2万,预计停产6个月,就补12万);
✅ 按房屋价值:养殖场房屋评估价×一定比例(通常3%-5%,比如房屋评估100万,补3-5万)。
– 额外补偿:如果因征收需要提前处理动物(比如未到出栏期的猪、蛋鸡),还要赔“提前处置损失”(差价+饲养成本)。
关键提醒:很多征收方以“养殖场没营业执照”为由拒赔停产停业损失,这是错误的!只要您能证明“实际经营”(比如购销合同、纳税记录、养殖台账),即使没办证,也该赔!
4. 搬迁安置费:搬家不是“抬脚就走”
养殖场搬迁不是搬家具,动物转运、设备拆卸、临时安置都需要花钱,这些费用征收方必须承担:
– 搬迁费:动物转运费(比如请专业运输队运猪,按头数×距离计费)、设备拆卸安装费(比如大型养殖设备需要专业团队拆装,按人工费+材料费计费)。
– 临时安置费:如果您需要临时找场地过渡,补偿=每月租金×过渡期限(通常6-12个月,具体看搬迁难度)。
– 奖励费:部分地区对“按时签约搬迁”的养殖场主有奖励(比如10%的补偿款),但前提是“补偿合理”,别为小奖励放弃大权益!
二、养殖场补偿常见的“坑”,您踩过吗?90%的人都中过招!
咱们信凯律师在办案中发现,征收方为了降低成本,常常用以下“套路”忽悠养殖场主,您一定要警惕:
⚠️ 坑1:“评估价”远低于市场价,还说“都是这个标准”
评估报告是补偿的“依据”,但很多评估机构是征收方找的,故意压价:
– 案例:河北王大哥的养猪场,钢结构养殖舍市价1500元/平,评估报告只给800元/平,理由是“养殖场是临时建筑”。律师介入后,重新委托第三方评估,最终按1500元/平补偿,仅这一项就多补了35万!
避坑:您有权选择评估机构!如果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报告后10日内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的,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坑2:以“违建”为由压价,甚至说“一分不赔”
“您的养殖场没办规划许可证,属于违建,我们只能给点‘拆除费’。”——这是征收方最常用的“恐吓话术”!
但事实是:养殖场是否违建,要结合“历史原因”和“实际经营”判断!
– 如果您的养殖场是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的,当时法律没要求办证,不能算违建;
– 如果是2008年后建的,但当地政府鼓励养殖(比如有“养殖补贴政策”),或您曾申请办证但部门拖延不办,也不能简单认定为违建。
案例:江苏张阿姨的养鸡场,2015年建在自家承包地上,没办规划许可证,征收方说是违建,只肯补8万。律师调查发现,当地2016年才出台“养殖场需办规划许可”的规定,且张阿姨曾向镇政府申请办证,但被告知“暂时不用办”。最终通过法律程序,养鸡场被认定为“合法建筑”,补偿款提高到45万!
⚠️ 坑3:“只补房子,不补停产损失”,说“养殖场不算经营”
“您这养殖场就是农村自建房,哪有什么停产损失?”——这种说法完全错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养殖场作为经营场所,即使没办营业执照,只要能提供“养殖台账、销售记录、纳税证明”等材料,就能证明“实际经营”,必须赔停产停业损失!
案例:山东李老板的养牛场,年净利润30万,征收方以“没营业执照”为由拒赔停产损失。律师整理了李老板近3年的牛肉销售合同、饲料采购发票、银行流水,最终帮他争取到18万停产停业损失补偿(6个月净利润)。
⚠️ 坑4:“签字才能看评估报告”,逼您稀里糊涂签约
“您先签了字,我们才能给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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