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能听说过“征收不用补偿”的说法,心里直犯嘀咕:真有这种好事?我的房子/地要是被收了,真能一分钱不给?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讲讲,到底哪种情况下,政府拿走地或房子,可以不用给钱——注意!答案可能和您想的不太一样,稍不注意就容易踩坑!
一、先搞懂:什么是“征收”?法律说了啥?
在聊“不用补偿”之前,咱们得先明确:法律上的“征收”到底指啥?
简单说,征收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比如修地铁、建学校、搞保障房),依照法定程序把老百姓的土地、房子收归国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这里有个核心前提:征收必须给补偿!
为啥?因为《民法典》第243条白纸黑字写着:“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换句话说,“征收”和“补偿”是绑定的,就像买房子要付钱一样,政府要收您的财产,就得给您合理的对价。那为啥还有人问“哪种征收不用补偿”?其实是把“征收”和另一种情况搞混了——违法建筑的拆除。
二、划重点:这些“看似征收”的情况,可能真不用补偿!
严格来说,法律上不存在“合法征收却不给补偿”的情况,但实践中,有些行为容易被老百姓误以为是“征收”,实际却可能是“行政处罚”,这时就可能不用补偿。咱们分情况说清楚:
1. 最常见:违法建筑拆除,为啥不补偿?
违法建筑(简称“违建”),指的是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没按照许可证规定建的房屋,比如:
–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在耕地上盖房;
– 城里人在小区楼顶私自搭阳光房;
– 工厂没办手续扩建厂房。
这种建筑本身就不合法,属于“应当拆除”的对象。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城乡规划部门对违建可以责令限期拆除,如果当事人不拆,政府可依法强拆——注意!这时是“行政处罚”,不是“征收”,所以不用补偿。
举个例子:王大爷在自家宅基地旁的耕地上盖了间小卖部,没办土地转用手续,后来当地要修公路,国土部门认定小卖部是违建,通知拆除。王大爷以为“征收”要补偿,结果律师告诉他:耕地不能随便盖房,这属于违建,拆除确实没补偿。
2. 特殊情况:无主财产收归国有,也不用补偿?
还有一种极罕见的情况:无主财产。比如房子主人去世多年,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经公告后仍无人主张权利,这时房子可能收归国有。但这种情况本质是“财产归属的确定”,不是“征收”,自然不用补偿。
不过实践中,无主财产认定程序非常严格,需要经过法院宣告,普通人几乎遇不到,咱们了解就行。
3. 紧急避险:为救人拆房子,事后要补偿吗?
比如洪水来了,某栋房子挡住了泄洪通道,必须立即拆除,否则会危及更多人生命安全。这种“紧急避险”行为,虽然拆了房子,但也不是“征收”。根据《民法典》第182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险情是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但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注意!这里是“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不是“必须足额补偿”,而且前提是“紧急避险”,和征收的“公共利益”完全不是一码事。
三、注意!违法建筑认定有“硬杠杠”,不能随便说拆就拆!
看到这您可能慌了:“万一我的房子被认定成违建,是不是真就白拆了?”别急!违建认定有严格程序,不是政府部门一句话说了算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城乡规划法》,认定违建必须满足3个条件:
✅ 主体要合法:只能是城乡规划部门、乡镇政府等有权机关,街道办、村委会都没权认定;
✅ 程序要到位:必须先调查取证(比如查档案、现场勘验),再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最后作出书面决定;
✅ 事实要清楚:必须证明房屋确实“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许可建设”,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
如果程序错了,就算房子真有问题,也不能直接拆!
比如去年咱们信凯律所接到的山东李女士案子:她的房子盖了20年,一直没办房产证,后来遇到拆迁,拆迁方直接贴了张“违建拆除通知”,说3天内拆掉,不给补偿。李女士找到我们,律师一看就发现漏洞:通知是拆迁公司发的(无权机关),没经过调查取证,也没让李女士申辩。我们立刻提起行政复议,最终撤销了违建认定,拆迁方只能坐下来谈补偿,李女士最后拿到了比市场价还高的补偿款!
四、遇到“不给补偿”的情况,您该怎么办?专业律师来帮您!
实践中,很多拆迁方为了少给钱,喜欢把老百姓的房子“打成”违建,比如:
– “你的房子没办房产证,是违建!”(实际是历史原因,比如80年代盖房,当时还没房产证制度);
– “你的房子超面积了,多出来的部分是违建!”(实际是地方政策允许的合理扩建);
– “不签补偿协议?我们就按违建拆!”(这是威胁,属于违法逼签)。
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记住3步:
第一步:别慌,别签字!
拆迁方说“违建不补偿”,可能是在吓唬您。一旦签了“自愿拆除确认书”,后面维权就难了。
第二步:要证据,查程序!
立刻让拆迁方拿出:违建认定的书面文件、调查证据、法律依据。如果拿不出来,或者文件是街道办、拆迁公司发的,基本就是程序违法。
第三步:找专业律师!
拆迁和违建认定涉及很多法律细节,比如“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认定”“程序违法怎么维权”,普通老百姓很难搞懂。专业律师能帮您:
– 调取房屋档案,看是不是真的“违建”;
– 审查认定程序,抓住拆迁方的漏洞;
– 制定维权策略,比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帮您争取补偿。
五、信凯律师提醒:这些“坑”别踩,权益要守牢!
作为专注拆迁维权10年的律所,我们见过太多老百姓因为不懂法,明明能拿到补偿,最后却血本无归。今天给您提个醒,这几个“坑”千万别踩:
❌ 坑1:以为“老房子=违建”
很多农村老房子是父辈传下来的,没办土地证、房产证,但这是历史原因,不能直接认定违建。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历史遗留问题可以补办手续,拆迁时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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