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阿姨,听说咱这片要修地铁,是公益性项目,政府说为了公共利益,可能没补偿款……”
“李大哥,社区医院扩建占了我家院子,工作人员说‘公益项目就没补偿’,这真的吗?”
最近,很多朋友遇到类似困惑:一旦听到“公益性项目”,就以为自己的房子或土地要“无偿奉献”。但作为专注征地拆迁法律事务10余年的北京信凯律师,今天必须明确告诉您:“公益性项目没有征收补偿款”是彻头彻尾的误区! 任何打着“公益”旗号拒付补偿的行为,都可能涉嫌违法。
一、先破题:公益性项目征收,法律明确“必须给补偿”!
很多被征收人一听“公益”,就觉得“应该为国家做贡献”,甚至主动放弃补偿。这其实是混淆了“公共利益”与“无偿征收”的概念。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也写得清清楚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
划重点:“公共利益”是征收的前提条件,但“给予补偿”是征收的法定义务! 两者不冲突,更不能相互抵消。无论是修地铁、建学校、盖医院,还是修公园、建图书馆,只要涉及征收您的土地或房屋,都必须依法支付补偿款。
二、误区从哪来?征收方可能用这3招“模糊概念”
既然法律明文规定要补偿,为什么“公益性项目没补偿”的说法流传甚广?信凯律师在办案中发现,征收方常通过以下方式误导被征收人:
1. 偷换概念:“公益”=“低价甚至零补偿”
部分征收方会强调“项目是为了大家好”,暗示被征收人“要顾全大局”,甚至将“补偿”与“不支持公益”挂钩。比如:“大家都能享受到地铁便利,您就别计较这点补偿了。”
信凯律师提醒:公益项目的核心是“为了公共利益”,但公共利益不能以牺牲个人合法权益为代价。法律要求的“公平补偿”,就是要确保您不因征收“吃亏”。
2. 混淆程序:“先拆后补”或“以补代征”
有些项目为了赶工期,会采取“先拆除房屋,后续再说补偿”的方式,甚至用“安置房指标”“社保名额”代替货币补偿,却不明确具体标准。
信凯律师提醒:合法的征收必须“先补偿、后搬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未签补偿协议就强拆、未付补偿款就要求搬离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3. 压低标准:“参照公益项目特殊政策”
个别征收方会声称“公益项目有特殊补偿标准”,刻意压低补偿金额。比如:周边商品房市场价1.2万/平米,却以“公益项目”为由只补8000元/平米。
信凯律师提醒:补偿标准有法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按“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集体土地征收需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所谓“公益项目特殊政策”,若低于法定标准,就是违法!
三、公益性项目征收,到底能补哪些钱?
很多被征收人不知道自己该拿哪些补偿,稀里糊涂就签了字。其实,无论是公益还是非公益项目,补偿内容都包含以下核心部分(以常见类型为例):
✅ 集体土地征收(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补偿包括:
– 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标准);
– 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补助标准为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实际价值补偿(比如房屋、树木、庄稼等);
– 社会保障费用:必须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养老、医疗等长远生计。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如城市住宅、商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包括:
– 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因搬迁产生的费用(如搬家费),以及临时租房的安置费(或提供周转房);
–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若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如商铺、厂房),需补偿因搬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 补助和奖励: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可获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以及按期搬迁的奖励。
信凯律师提醒:补偿项目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任何一项缺失,都可能损害您的合法权益。
四、遇到“公益项目不补偿”,三步守住您的钱袋子!
如果征收方以“公益性项目”为由拒绝或压低补偿,别慌!信凯律师教您三步应对:
第一步:书面确认“项目性质”和“补偿依据”
要求征收方出示项目立项文件(确认是否属于公益项目)、征收决定公告(查看征收范围、补偿标准)、评估报告(核对房屋价值评估是否合理)。若对方拒绝提供,可能涉嫌程序违法。
第二步:核对补偿标准是否“合法合理”
– 集体土地:对比当地政府发布的“区片综合地价”,看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是否达标;
– 国有土地:查询周边类似房产的市场价(如中介挂牌价、近期成交价),看房屋价值补偿是否低于市场价;
– 特殊情况:若房屋是祖宅、唯一住房,或用于生产经营,需额外考虑“保障居住条件”“停产停业损失”等。
第三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别错过维权期限
征地拆迁维权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比如:
– 对征收决定不服,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10日内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满还可申请鉴定。
信凯律师提醒:很多被征收人因“怕麻烦”“不懂法”拖延维权,最终错过期限,导致权益无法挽回。专业律师能帮您快速判断程序是否合法、补偿是否合理,制定最优维权方案。
五、信凯律师:公益项目维权,我们帮过上千位当事人!
作为北京征地拆迁领域的专业律所,信凯律所10年来深耕“公益性项目征收补偿”案件,累计帮助2000+被征收人争取到合理补偿,挽回经济损失超5亿元。以下是我们办理的部分典型案例:
📍 案例1:北京地铁28号线征收,帮张阿姨多拿86万补偿
张阿姨在朝阳区有一套65平米的老房子,因地铁28号线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方 initially 以“公益项目”为由,仅按3.5万/平米补偿,总计227.5万。信凯律师介入后,通过调查发现周边类似二手房市场价已达4.8万/平米,且征收方未依法公示评估报告。我们指导张阿姨申请复核评估,并提起行政复议。最终,征收方重新按4.9万/平米补偿,张阿姨总计获得318.5万,比最初多了86万!
📍 案例2:河北某县医院扩建,李大哥的厂房获合理停产停业损失
李大哥在县城有一处500平米的服装加工厂,因县医院扩建被征收。征收方只补偿了厂房价值,却以“公益项目”为由拒绝支付停产停业损失。信凯律师通过收集工厂近3年纳税证明、订单合同等证据,证明每月停产损失约3万元。经过行政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征收方支付12个月停产停业损失36万元,李大哥的工厂得以顺利搬迁重建。
📍 为什么选择信凯?
– 专业团队:10+名专注征地拆迁的律师,平均办案经验8年以上,熟悉全国30+省市征收政策;
– 全程无忧:从案件评估、证据收集,到谈判、诉讼,我们“一对一”跟进,您无需亲自面对征收方;
– 风险代理:部分案件可实行“胜诉后收费”,让您维权无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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