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家这块地2018年就确权到我了,现在村里说要征收,补偿款却说要先归集体,再由他们分配,这合理吗?”
“我户口早就迁到城里了,但老家的宅基地确权证上还是我的名字,现在征地,我能拿到补偿款吗?”
最近,咱们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接到不少关于“确权土地被征收,补偿款归谁”的咨询。土地确权本是给咱们老百姓吃下的“定心丸”,可一到征收环节,补偿款归属问题却成了家庭纠纷、邻里矛盾的“导火索”。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讲清楚:确权的土地被征收,补偿款到底该进谁的口袋?遇到纠纷又该怎么维权?
一、先搞懂:土地确权,到底“确”的是什么权?
要聊补偿款归属,得先明白“土地确权”到底意味着什么。简单说,土地确权就是给土地办“身份证”,通过登记发证,把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权利明确下来,白纸黑字写清楚“这块地是谁的”“谁能用”“用多久”。
咱们老百姓常接触的,主要是两类土地的确权:
– 家庭承包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确权后拿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是“户主”名字,但权利属于整个承包户(比如夫妻、未成年子女等共同成员)。
– 宅基地:确权后拿到《不动产权证书》(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登记的是户主名字,但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农户家庭,地上房屋所有权归建房者。
记住一个核心:确权证上的“名字”不等于“权利独有”,具体补偿款归谁,得看土地性质、权利类型,以及征收时的实际情况。
二、确权土地被征收,补偿款到底归谁?分3种情况说清!
征收补偿款不是“一笔糊涂账”,它通常包括4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不同部分的归属规则不一样,咱们一项一项看。
▶ 情况1:家庭承包地(耕地、林地等)被征收——补偿款“大头”归承包户,小部分归集体
家庭承包地是咱们农民的“命根子”,确权后征收,补偿款这样分:
✅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但最终要分给承包户
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以土地补偿费理论上归集体。但别担心!法律明确规定:集体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必须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安置,不能随便挪用。简单说,这笔钱最终会通过“分配方案”发到承包户手里,比如按承包面积、人口数量等比例分配。
✅ 安置补助费:必须直接给需要安置的承包户
这笔钱是“生活保障钱”,专门给因征地失去土地的承包户。如果承包户能自己解决生活(比如进城务工),这笔钱直接发到户;如果需要集体统一安置,钱可以交给集体,但必须专款专用,不能克扣。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谁种的、谁建的,就归谁!
比如你在承包地上种的果树、蔬菜,盖的大棚、仓库,这些“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款,100%归实际投入人。如果是租地给别人种,那青苗补偿费就归租户;如果是自家种的,就归自家。
举个例子:老王家的承包地确权证上户主是老王,地是全家5口人共同承包的。现在征地,土地补偿费50万,安置补助费30万,地上果树补偿10万。那么:
– 土地补偿费50万: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决定按承包人口分,老王家5口人,能分到相应份额;
– 安置补助费30万:直接发给老王户(因征地失去土地的家庭成员);
– 果树补偿10万:如果果树是老王夫妻种的,就归老王夫妻;如果是儿子婚后种的,儿子能主张相应份额。
▶ 情况2: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被征收——房屋补偿归个人,土地补偿看情况
宅基地是“安身之所”,征收时补偿款分两部分:
✅ 地上房屋补偿费:谁建的房,就归谁!
不管户口在本村还是外村,只要房屋是你合法建造的(有审批手续或确权证),房屋补偿款就归你。比如你在老家宅基地上盖了3间房,后来户口迁到城里,房屋征收时,这3间房的补偿款还是你的。
✅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归“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补偿款(通常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中)一般归本村户口的农户。如果你户口已迁出,通常拿不到宅基地使用权补偿,但房屋补偿还是有的。
注意:如果宅基地是“继承”来的(比如父母去世,户口在外的子女继承房屋),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房屋可以继承。征收时,你能拿到房屋补偿款,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 情况3: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荒山、荒沟等)被征收——按合同约定,没约定归实际投入人
有些土地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比如荒山种果树、荒沟搞养殖),这类土地确权后征收,补偿款归属优先看承包合同约定:
– 合同明确写了“征收时补偿款如何分”,按合同执行;
– 合同没约定的,土地补偿费归集体,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承包户(比如你承包荒山种的果树,补偿款归你)。
三、这些“误区”要避开!很多人吃亏就吃在这
实践中,不少人因为不懂法,踩了补偿款归属的“坑”,咱们重点避雷:
❌ 误区1:“确权证写我的名字,补偿款就该全给我!”
错! 如前文所说,家庭承包地的确权证户主只是“代表”,权利属于整个承包户。比如儿子结婚后分户,但父母承包地的确权证还是父母名字,征地时儿子作为原承包家庭成员,有权主张相应份额,不能父母独占。
❌ 误区2:“户口迁出本村,就一分钱补偿都没有!”
错! 户口迁出可能影响“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土地补偿费分配”,但地上房屋、青苗、附着物的补偿款,只要是你合法拥有的,就该给你。比如外嫁女户口未迁出,或在夫家未取得承包地,原村征地时她有权分补偿款;户口迁出但在老家有房,房屋补偿款照样拿。
❌ 误区3:“村里说‘多数人同意’,就能少给我补偿款!”
错! 补偿款分配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少数服从多数”。比如村民会议决定“外嫁女不分补偿款”“户口迁出的不分”,这种规定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管理法》,是无效的!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四、为什么需要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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