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本是改善居住条件的好事,可如果您家的房子是”住改非”(即原本规划为住宅,实际改为经营性用房),补偿问题就复杂了——”征收方说只能按住宅补,可我这铺子开了十年,损失找谁赔?””营业执照、纳税记录都有,为什么不算经营性用房?”最近,咱们信凯律所接到不少类似咨询,今天就跟您好好聊聊:棚户区征收中,”住改非”房屋到底该怎么补?哪些钱您必须拿到?
一、先搞懂:什么是”住改非”?您的房子属于这种情况吗?
“住改非”,简单说就是产权证上登记为”住宅”,但实际一直用于开店、办厂、经营等商业活动的房屋。比如:
– 老城区一楼住户把临街房子改成小卖部、理发店、餐馆;
– 居民楼里被改成工作室、小公司、民宿;
– 自家房加盖部分用来做仓库或小作坊(需注意合法性)。
常见”住改非”特征(您可以对标自查):
✅ 有营业执照(个体户/公司执照,注册地址在房屋内);
✅ 持续经营(一般要求1年以上,能提供纳税记录、进货单、收据等);
✅ 以经营为主要收入来源(比如全家靠这个小店生活);
✅ 有明显经营痕迹(门头招牌、装修风格、顾客流水等)。
为什么棚户区征收中,”住改非”补偿容易扯皮?核心矛盾在于:产权证是”住宅”,但实际用途是”经营”,征收方可能想按”住宅标准”压低补偿,而您的实际损失(停产停业、经营收益等)远高于住宅价值。这时候,懂规则就格外重要!
二、棚户区征收中,”住改非”能拿到哪些补偿?这4笔钱别漏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各地实践,”住改非”房屋补偿不是”非住宅即住宅”的二选一,而是要结合”实际用途”和”经营情况”综合计算。通常包括以下核心项目:
1. 房屋价值补偿:住宅+经营因素的”加权价”
这是补偿的”大头”。普通住宅按周边类似房价算,但”住改非”因长期经营,实际价值可能高于住宅。合法的”住改非”(有执照、持续经营),房屋价值补偿可参考以下标准:
– 按”经营性用房”评估:若当地政策明确认可”住改非”经营性质(比如北京、上海等地对历史形成的”住改非”有放宽规定),可直接按商铺、办公用房等市场价评估;
– 按”住宅+经营补助”计算:多数地区采用”住宅基础价+经营附加补贴”,比如在住宅评估价上上浮20%-50%(具体比例看地方政策和经营年限);
– 按”实际收益”参考:若能提供近3年纳税证明、利润流水,部分法院会支持以”经营收益损失”为基础倒推房屋价值。
⚠️ 注意:若征收方一口咬定”只按住宅补”,您有权要求评估机构出具”经营因素影响说明”,否则评估报告可能不合法。
2.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经营者的”救命钱”
“住改非”最核心的损失不是房子本身,而是停业导致的收入中断。这笔补偿必须单独计算,标准通常包括:
– 按经营利润算:提供近3年纳税证明、财务报表,按月平均利润×停产停业月数(一般到安置房屋交付或过渡期结束);
– 按员工工资算:若有雇员,可补偿停产期间员工基本工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
– 按地方固定标准:部分地区会制定”最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比如某城市规定”住改非”最低补偿每平米3000元,或按房屋价值补偿款的5%-10%计算。
✅ 举例:北京朝阳区张阿姨的临街住宅开了15年小卖部,月均利润8000元,征收后过渡期12个月,仅停产停业损失就能拿到9.6万元——这笔钱,征收方若不主动提,您必须主张!
3. 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别让”搬家”掏空您的口袋
“住改非”的搬迁成本远高于普通住宅,除了常规的搬家费,还包括:
– 设备搬迁费:冰柜、货架、收银机等经营设备,需专业拆卸运输的,可按市场价索赔(保留设备购买发票、搬迁报价单);
– 存货损失费:食品、日用品等易耗品,因搬迁导致的过期、损坏,可凭进货单主张赔偿;
– 临时安置费:若选择货币补偿,需按原经营面积支付”找店过渡期”租金(参考周边商铺租金标准);若选择产权调换,需支付到新房交付前的安置费(住宅标准通常不够,需主张”经营性用房安置费”)。
4. 其他补偿:这些”隐形权益”别忽略
– 装修补偿:经营性用房的装修成本通常高于住宅(比如门头、吊顶、水电改造等),需提供装修合同、发票,按折旧后的价值补偿;
– 政策性奖励:部分地区对配合征收的”住改非”业主给予提前签约奖、搬迁奖,金额几万到十几万不等,积极争取能”增收”;
– 职工安置补偿:若您雇了2名以上员工,且因征收无法继续经营,可能需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具体看地方规定)。
三、”住改非”补偿常见”坑”,您踩中了吗?3个案例教您避雷!
实践中,征收方为了降低成本,常在”住改非”认定和补偿上做文章。以下是咱们信凯律所遇到的典型案例,您可对照自查:
🚩 坑1:”没有商用产权证,一律按住宅补”
案例:李先生在天津某棚户区有套临街房,产权证是住宅,但2008年起就办了营业执照开餐馆,持续经营至2023年征收。征收方称”产权证是住宅,只能按住宅每平米1.2万补偿”,而周边商铺价格每平米3万以上。
信凯支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住改非”补偿应考虑实际用途和历史成因。我们帮李先生收集了营业执照、纳税记录、社区证明(证明2008年已经营)、老邻居证言,最终通过行政复议,认定其房屋为”历史形成的住改非”,按”住宅评估价+40%经营补助”计算,每平米补偿1.68万,比最初多拿60多万。
🚩 坑2:”营业执照是后办的,不算持续经营”
案例:王阿姨的房子2015年租给他人开服装店,2020年收回后自己办了营业执照继续经营,2022年征收。征收方以”营业执照办证时间短(仅2年)”为由,拒绝支付停产停业损失。
信凯支招:”住改非”认定关键看实际经营连续性,而非”营业执照办证时间”。我们调取了2015-2020年的租赁合同、承租人营业执照、银行转账记录(证明租金支付),证明房屋2015年起就用于经营,最终帮王阿姨争取到6年经营期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共8.5万元。
🚩 坑3:”你自己改的房子,属于违法建筑,不给补”
案例:赵大哥在自家宅基地上加盖了2层,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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