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后台收到不少朋友的私信:“我承包了村里的草地养羊,现在说要征收,补偿款该归我还是归村里?”“林地上种了十几年的果树,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和树木补偿费能一起拿吗?”这些问题看似简单,背后却涉及复杂的土地承包法和征收政策。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掰开揉碎了讲:承包的草地林地被征收,补偿款到底该归谁? 遇到纠纷又该如何维权?
一、先搞懂:征收补偿款里,到底有哪些“钱袋子”?
要弄清补偿款归谁,得先知道征收时一共会补哪些钱。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草地林地被征收,补偿款通常包含三大块:
1. 土地补偿费
这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咱们国家的草地林地,所有权要么归村集体,要么归国家(比如国有林场)。如果是承包村集体的草地林地,这部分钱原则上归村集体所有——因为土地是村里的“大家产”。
注意:村集体拿到钱后,不能自己留着,必须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方案,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安置、集体发展等。
2. 安置补助费
这笔钱是为了保障“因征地失去生活来源的人”的生活。简单说,如果您承包草地林地是主要收入来源(比如全家靠养羊、种果树为生),征收后没了生计,这笔钱就主要归承包户。
如果是村集体统一安置(比如给您安排其他工作、分新的土地),补助费可能给村集体;如果没安置,就得直接给承包户。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这是最“实在”的补偿——您在草地上建的羊圈、挖的水井,林地上种的果树、药材,甚至还没收割的牧草,这些都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这部分补偿款100%归承包户,因为这些都是您投入钱、时间、精力换来的个人财产。
举个例子:老王承包村里林地种了10年苹果树,征收时评估果树价值20万,地上还有没卖掉的苹果值2万,这22万必须全给老王,村里无权截留。
二、不同承包方式,补偿款“分配规则”大不同!
草地林地的承包方式不一样,补偿款归属也有差别。咱们分两种常见情况说:
情况1:家庭承包(村集体内部成员承包)
比如村里按人口分给每家的“责任山”“责任草”,这种属于“家庭承包”,特点是:
– 承包方是村集体成员(比如本村村民);
– 承包期限长(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 签订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补偿款归属:
– 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但村集体必须拿出至少70%分给被征地承包户(具体比例看地方政策,但承包户肯定是“大头”);
– 安置补助费:如果承包户依赖土地生活,直接给承包户;如果承包户有其他收入来源(比如外出打工),村集体可统筹分配,但仍需优先保障承包户利益;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全归承包户。
情况2:其他方式承包(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
比如外村人通过招标承包村里的荒地种树,或本村村民承包村集体的“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搞养殖,这种属于“其他方式承包”,特点是:
– 承包方不限于村集体成员(可以是企业、外村人等);
– 承包期限由双方约定(可能短于家庭承包);
– 签订的是《土地承包合同》。
补偿款归属:
– 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因为土地所有权还是村里的);
– 安置补助费:如果合同里没约定,原则上归村集体(因为这类承包方往往不依赖土地生活,比如企业承包荒地种树,可能有其他产业);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全归承包户!这是最关键的一点——哪怕您是外村人,只要您合法承包,地上种的树、建的设施都是您的,征收时必须足额补偿给您。
特别提醒:如果《土地承包合同》里对补偿款归属有明确约定(比如“土地补偿费按30%归承包户”),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按合同执行!
三、常见争议:村里说“钱归集体”,我该怎么办?
实践中,最让承包户头疼的是:村委会以“土地归集体”为由,想截留大部分补偿款,甚至不给地上附着物补偿。遇到这种情况别慌,咱们分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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