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要拆了,补偿款到底怎么算?”“为什么邻居比我多拿20万?”“评估报告里的价格,比市场价低了一截,这合理吗?”
最近,很多朋友遇到征收问题时,都会提到“五号令”。其实,“五号令”是大家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简称——这部2011年就生效的法规,至今仍是国有土地征收补偿的“根本大法”。但很多朋友对它的规定一知半解,导致补偿款“打了折扣”。
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拆解“五号令”里关于征收补偿金的核心规定,告诉您哪些钱必须给、怎么算才合理,以及遇到不合理补偿时,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权。信凯律所处理过上千起征收补偿案件,帮当事人挽回损失超亿元,看完这篇文章,您就知道:专业的事,真的得交给专业的人。
一、先搞懂:“五号令”管什么?您的房子在征收范围内吗?
在聊补偿金之前,先得明确:“五号令”适用于哪些情况?
简单说,只要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都归它管。比如您住的老公房、单位分的房、商品房,只要土地性质是“国有”,遇到征收(比如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补偿标准就得按“五号令”来。
但注意: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直接适用“五号令”,要参照《土地管理法》,但补偿原则(比如“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其实是一致的。
怎么判断自己的房子在不在征收范围?政府会发《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里面会明确征收范围、征收目的、补偿方案等。看到这个公告,您就要重点关注了——这是您争取合理补偿的第一步。
二、补偿金到底包含哪些?这3项“必给钱”,您少一项都不行!
很多朋友以为“补偿金=房子钱”,其实大错特错!“五号令”第17条明确规定,征收补偿包括3项核心内容,少一项,您的权益就可能受损:
1. 房屋价值补偿:这笔钱,必须按“市场价”算!
这是补偿的“大头”,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五号令”第19条说得清清楚楚:
>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啥叫“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就是您房子周边、地段相同、品质类似(比如都是老破小,或者都是商品房)的二手房,在征收公告发布当月的成交均价。
举个例子:您在北京西城区有套60平米的老公房,征收公告发布时,周边类似二手房成交价是12万/平,那您的房屋价值补偿至少应该是60×12万=720万。如果评估机构只给8万/平,那明显低于市场价,您有权拒绝!
关键提醒:房屋价值由评估机构评估,但评估机构不是政府随便指定的——“五号令”第20条规定,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如果您发现评估机构是“政府直接指派”,或者评估报告没盖章、没附评估师资质,这份报告可能无效!
2. 搬迁、临时安置补偿:搬家花销,政府得“买单”
房子被征收,您得搬家吧?搬到新家之前,可能得租房吧?这些钱,政府也得补给您,具体分两种情况:
– 搬迁补偿:包括搬家费、家电迁移费(比如空调拆装、热水器移机)、物品损失费等。一般是“一次性打包给”,具体标准看当地政策,但不能让您自己掏腰包。
– 临时安置补偿:如果您选择产权调换(即给安置房),而安置房还没建好,需要过渡期,政府就得给您临时安置费(也就是“租房补贴”)。这笔钱怎么算?“五号令”第22条规定:
>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比如北京某区规定,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面积每月XX元/平计算,如果安置房超过约定过渡期还没交付(比如约定1年交房,结果拖了2年),临时安置费要双倍支付!很多朋友不知道这条,白白吃了亏。
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商铺、小作坊别漏了这笔钱!
如果您的房子是商铺、小作坊,或者用来经营(比如一楼住人、二楼开小卖部),因征收导致停业,这笔损失必须补!“五号令”第23条明确:
>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比如您在朝阳区有个小餐馆,月利润3万元,征收导致停业6个月,那停产停业损失至少应该是3万×6=18万元(具体看当地规定,可能还包括员工工资、库存损失等)。
注意:要拿这笔钱,您得提供证据!比如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经营流水等,证明房子确实在经营,且因征收停业了。如果政府以“手续不全”为由拒赔,您得及时维权——信凯律所曾帮一位无证但实际经营10年的小卖部老板,争取到12万停产停业损失,关键就是提供了社区证明、顾客证言等证据。
三、补偿方式怎么选?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得看这3点
“五号令”第21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各有优劣,怎么选对自己最有利?记住这3点:
1. 货币补偿:“拿钱走人”,适合想快速变现的朋友
货币补偿就是政府直接给您钱(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优点是“灵活”,您可以用这笔钱买二手房、换地段,或者做其他投资。
但要注意:货币补偿金额=房屋市场评估价+各项补贴。如果评估价压得低,您拿到的钱可能不够买同地段房子。信凯律所去年处理过海淀一个案件:政府给张先生的货币补偿只有650万,但周边同户型二手房已卖到800万。我们通过重新评估、协商,最终帮张先生争取到780万,足够他在同小区买套小户型。
2. 产权调换:“以房换房”,适合不想搬远的朋友
产权调换是政府给您安置房,一般是“拆一还一”(比如拆您60平,给60平安置房),但实际操作中,安置房位置、面积、质量可能和原房子有差距。
选产权调换,必须问清3个问题:
– 安置房位置:是在原地段,还是偏远郊区?如果地段差,生活成本增加(比如上班通勤多1小时),您可以要求“区位补偿”。
– 安置房面积:如果安置房面积比原房子大,差价怎么算?是按“成本价”还是“市场价”?“五号令”规定,差价由政府承担合理部分,您不用多掏太多。
– 交房时间:安置房什么时候能交付?如果拖延太久(比如超过3年),临时安置费会翻倍,您还可以要求“逾期交房违约金”。
3. 特殊情况:低收入家庭、残疾人,有“额外照顾”
“五号令”第18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比如您是低保户,原房子面积小,货币补偿不够买房,政府可以给您配租公租房、廉租房,或者提供保障性住房。
如果家里有残疾人、老年人,需要方便出行(比如电梯房、低楼层),也可以在补偿方案中提出合理要求——这些“人性化补偿”,很多朋友不知道,其实都在法律范围内。
四、为什么有人补偿少?这3个“坑”,90%的人都踩过!
信凯律所接待过几千位被征收人,发现90%的人补偿少,是因为踩了这3个“坑”:
坑1:签了“空白协议”,补偿款被“做手脚”
“空白协议”就是补偿方案、金额、安置房信息都没填,只让您签字的协议。很多朋友被工作人员“签了就能早拿钱”“不签可能少给”忽悠,稀里糊涂签了字,事后发现补偿款比承诺的低20万,安置房从“市中心”变成了“五环外”,想维权却没证据——白纸黑字签了字,再打官司也很难翻盘。
信凯提醒:任何协议,必须“白纸黑字”看清再签!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安置房位置面积、违约责任等,一项都不能少。如果对方催着签“空白协议”,直接拒绝,先找律师审核。
坑2:评估报告“走过场”,价格被恶意压低
前面说过,房屋价值补偿按“市场价”算,但评估机构如果和政府“关系好”,可能会故意压低价格。比如:
– 只按“成本价”评估(比如房子建造成本3000元/平,却忽略了土地价值);
– 用“过时数据”(比如用3年前的市场价,而不是征收公告发布当月的价格);
– 忽略房屋装修、附属物(比如您花了20万装修,评估报告只写“装修价值2万”)。
信凯支招:收到评估报告后,第一时间核对!如果对价格有异议,“五号令”第20条赋予您权利: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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