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我的厂房租约还有3年才到期,昨天突然看到政府贴的征收公告,说这片区域要拆迁。我这生产线刚投进去几百万,订单也排到了年底,现在要搬走,能有补偿吗?补偿该找谁要?”
最近,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接到不少厂房承租人的类似咨询。合同期内遇到征收,确实是很多企业主头疼的问题——一边是还没到期的租赁合同,一边是政府公告的征收决定,自己的损失该由谁承担?能拿到哪些补偿?今天,咱们就结合法律条文和实际案例,把这个问题彻底讲明白。
一、核心结论:合同期内征收,承租人当然有补偿!
先给大家吃个定心丸:只要厂房在租赁期内被依法征收,承租人作为实际经营使用者,依法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很多承租人会担心“合同没到期,补偿是不是都归房东了?”这种想法其实是个误区。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实施的行政行为,其补偿对象不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房东),还包括因征收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利害关系人——而承租人,正是典型的“利害关系人”。
咱们来看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征收导致所有权变动,同样不影响承租人的租赁权益)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明确,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其中,“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直接与承租人的经营相关,理应归属承租人。
简单说:房东拿“房子钱”,承租人拿“经营钱”,两者不冲突。
二、承租人能拿哪些补偿?4项核心权益别漏掉!
具体到补偿项目,承租人可以主张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4类,咱们一项项拆解:
1.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最大头的“经营损失”
这是承租人最核心的补偿,也是最容易和房东产生争议的部分。什么是“停产停业损失”?简单说,就是因为厂房被征收,您没法正常生产经营导致的利润损失、员工工资支出、合同违约赔偿等。
计算方式(各地标准不同,但核心逻辑一致):
– 通常按“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一定比例”计算(比如北京规定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5%);
– 或按“纳税情况×停产停业期限”计算(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为准);
– 若能提供近3年平均利润证明,也可按“平均利润×停产停业期限”主张(需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注意:停产停业期限一般从搬迁之日起计算,到新厂房恢复生产经营为止,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看地方规定)。
2. 设备搬迁、安装调试费用——“搬家钱”不能少
厂房里的机器设备、生产线、办公设施等,从原厂房搬到新地点,必然产生拆卸、运输、安装、调试的费用。这些实际发生的支出,承租人有权全额主张。
需要保留的证据:
– 搬迁前设备清单(拍照、录像留存);
– 搬迁公司合同及发票;
– 设备安装调试的人工费、材料费凭证;
– 特殊设备(如大型精密仪器)需专业机构拆卸的,保留相关费用证明。
3. 装修装饰残值补偿——“装修钱”按比例分
如果承租人对厂房进行了装修(如地面硬化、吊顶、隔断、消防改造等),征收时装修还未到使用年限,这部分“剩余价值”也应得到补偿。
计算逻辑:
装修补偿款=装修原值×(1-已使用年限/装修预期使用年限)
(例如:装修花了50万,预期使用10年,已用3年,则补偿款=50万×(1-3/10)=35万)
关键点:装修前务必和房东书面约定“装修归属及补偿方式”,避免后续扯皮;若没有约定,承租人可提供装修合同、付款凭证等主张权利。
4. 临时安置费(过渡费)——“过渡期”的租金补贴
从原厂房搬迁到新厂房期间,可能需要临时找场地过渡,这期间的租金差价、水电费等,可主张“临时安置费”。
标准:通常按“原厂房月租金×过渡期限”计算,或按当地政府公布的临时安置费标准执行(如北京规定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给予一定补贴)。
三、常见误区:这些“坑”,承租人千万别踩!
实践中,很多承租人因为不懂法,稀里糊涂吃了亏。下面这3个误区,您一定要避开:
误区一:“合同没约定补偿,就拿不到钱?”
错! 租赁合同是否约定补偿,不影响承租人依法主张权利。征收补偿是法定权利,不是“约定权利”——即使合同里没写“征收时承租人有补偿”,您依然可以依据《民法典》《征收与补偿条例》主张。
当然,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征收时承租人无权主张任何补偿”,这种条款可能因“排除承租人主要权利”被认定为无效。
误区二:“政府只和房东谈,我不用参与?”
大错特错! 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虽然是房东和征收部门,但承租人作为“利害关系人”,有权参与协商过程。
如果房东和征收部门签订协议时,完全未考虑您的补偿权益(比如协议里把“停产停业损失”全部约定给房东),您可以主张协议部分无效,或直接向征收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要求将您的补偿款项单独列出。
误区三:“房东说‘补偿先给我,我再分你’,我等着就行?”
风险极高! 实践中,不少房东拿到全部补偿后,以“各种理由”拖欠承租人的补偿款,甚至直接“卷款跑路”。
正确做法:主动要求征收部门将您的补偿款项(如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直接支付给您,或由房东、征收部门、您三方签订《补偿款分配协议》,明确各款项归属及支付时间,避免“中间商赚差价”。
四、信凯律所能帮您什么?专业律师介入,补偿多拿30%-50%!
厂房征收补偿涉及法律、财务、评估等多领域知识,普通企业主很难独自应对。尤其是当房东和征收部门“联手”压低补偿时,没有专业律师支持,承租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作为国内专注拆迁补偿领域的专业律所,10年来已帮助全国2000+企业主解决厂房征收补偿问题,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我们的优势在于:
1. 精准锁定补偿项目,避免“漏项少算”
很多承租人只知道要“停产停业损失”,却忽略了“搬迁费”“装修残值”“临时安置费”等隐性补偿。信凯律师会根据您的经营情况(如行业类型、纳税记录、设备价值等),逐项梳理可主张的补偿,确保“应拿尽拿”。
案例:去年,北京某家具厂承租人张先生,厂房租约还剩4年,征收时房东只愿给10万“搬迁费”。信凯律师介入后,通过调取企业3年纳税证明、设备采购发票、装修合同等,最终帮张先生争取到停产停业损失68万、设备搬迁费25万、装修残值12万,总计105万——比最初报价多了9倍!
2. 全程介入谈判,对抗“强势方”压价
面对征收部门和房东,承租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信凯律师会代表您参与全程谈判,用法律条文和证据说话,驳斥“合同没到期无补偿”“补偿标准按最低算”等不合理说法,为您争取合理补偿。
案例:上海某机械加工厂李女士,因征收被要求15天内搬离,房东称“补偿就30万,爱要不要”。信凯律师发函给征收部门,指出“未评估停产停业损失违反法定程序”,同时申请听证,最终迫使征收部门重新评估,将补偿提高至85万。
3. 诉讼/仲裁兜底,维权“零风险”
若协商无果,信凯律师会立即启动诉讼或仲裁程序,通过法律手段为您维权。我们承诺“先服务后收费,补偿不到位不收律师费”,让您维权无后顾之忧。
五、遇到厂房征收,记住这3步,权益不受损!
如果您正面临合同期内厂房征收问题,别慌!按以下3步做,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权益:
1. 立即收集证据:
– 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证明租赁关系存续);
– 征收公告、评估报告(证明征收事实及补偿标准);
– 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财务报表(证明经营损失);
– 设备清单、装修合同、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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