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地要被征收了,补偿方案发下来一看,只有土地钱和房子钱?先别急着签字!”最近不少朋友向信凯律所咨询,说自己遇到土地征收,却搞不清到底能拿多少补偿。其实,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土地被征收依法应当有六个补偿款,少一项都可能让您损失几十万!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这六笔钱讲明白,帮您避坑、维权。
一、土地被征收有六个补偿款?每笔钱都是您的合法权益!
很多老百姓以为“征地补偿=土地钱+房子钱”,这其实是误区。法律规定的征收补偿,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所以补偿项目必须全面。具体来说,六个补偿款分别是:
第一个补偿款:土地补偿费——土地本身的“价值钱”
这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比如您村集体的耕地、林地、宅基地被征收,这笔钱就是给村集体,再由村集体分给失地农民的。
– 怎么算? 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当地政府会公布标准,比如北京郊区每亩几万到十几万不等,具体看土地位置和用途)。
– 给谁? 先拨付给村集体,村集体制定分配方案后,通常按承包地面积、家庭人口等分给村民。
– 注意: 这笔钱不能“村干部说了算”,必须公示、民主决策,如果您没拿到或觉得分配不公,可以维权。
第二个补偿款:安置补助费——保障您“未来生活”的钱
土地被征收后,农民可能失去主要收入来源,这笔钱就是帮您解决“长远生计”的。
– 怎么算? 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人的补助标准是当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6倍,或直接按区片综合地价的一定比例(比如北京有些地方是区片价的30%-50%)。
– 给谁? 直接发给需要安置的农民(比如承包户、失地村民),不是给村集体“平均分”。
– 举例: 如果您家3口人靠这亩地生活,当地每人补助5万,那这笔钱就是15万,必须足额发到您手里。
第三个补偿款: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地上“房子、庄稼”的损失钱
您地上的房子、水井、果树、庄稼等“附着物”,征收时必须按实际损失补偿。
– 包括哪些? 房屋(住宅、厂房)、水井、围墙、果树(按棵数、树龄)、庄稼(按生长期、亩产)等。
– 怎么算? 由评估机构实地勘测,按“重置成本价”(比如重新盖一样的房子要多少钱)或“市场价”确定。
– 注意: 这笔钱是给“所有者”的!比如房子是您的,钱就给您;庄稼是您租给邻居种的,钱可能给邻居(看合同约定),但征收方必须明确告知,不能“混为一谈”。
第四个补偿款: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单独算的“安家钱”
很多人把住宅和“地上附着物”混为一谈,但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住宅要单独补偿!
– 补偿内容: ① 住宅重置成本价(比如您家200平米砖瓦房,按当地每平米1500元算,就是30万);② 搬迁费(临时搬家、运输家具的钱,通常按人口或房屋面积算,北京一般是每人1000-2000元);③ 过渡安置费(从搬旧家到住新房期间的租房补贴,按月给,比如北京郊区每月每平米20-30元,直到您拿到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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