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家门口那块地要被征收了,平时停车、种菜都用它,这能拿到补偿吗?”
“村里说家门口是集体空地,不算宅基地,不给补偿,这合理吗?”
最近,很多老乡通过电话、微信向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咨询这类问题。农村家门口的土地,对咱们农民来说,不只是“一块地”——可能是夏天纳凉的院子,是孩子玩耍的空地,是堆放农具、种菜养鸡的“小基地”。突然要被征收,最关心的就是:“有没有补偿?”“能补多少?”
今天,信凯律师就用大白话给您讲透:农村家门口征收到底有没有补偿?补偿包括哪些?遇到不合理情况怎么办? 帮您把“糊涂账”算成“明白账”,守好咱的“钱袋子”。
一、农村家门口征收,到底有没有补偿?
先说结论:绝大多数情况下,有补偿!
但“补不补”“补多少”,关键要看您家门口的土地/附着物属于什么性质。咱们分3种常见情况唠唠:
1. 情况一:家门口在宅基地范围内,肯定有补偿!
咱们农村的宅基地,通常包括“主体房+院子”。如果您家门口的空地、院坝在《宅基地使用权证》登记的红线范围内(比如证上写“宅基地面积200平方米”,房子占120平方米,剩下的80平方米院子/空地就属于宅基地范围),这部分土地属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组成部分。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宅基地的,应当对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只要这块地在您家宅基地证范围内,不管是空地、硬化地面还是种了菜,征收时都必须补偿——既包括土地本身的补偿,也包括上面的附着物(比如水泥地坪、围墙、水井、树木等)补偿。
2. 情况二:门口是村集体空闲地,但您长期使用,可能有补偿!
有些老宅门口,可能有一块历史形成的空地,虽然没写进宅基地证,但您家已经用了几十年(比如停车、堆柴、种菜),村里也没分给别人,这种情况叫“历史使用事实”。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如果征收方主张“这是集体空地,没证就不补”,您完全可以争取:长期合法使用的集体土地,征收时应参照宅基地标准给予“土地补偿费”或“使用价值补偿”。
信凯律师曾办过一个案子:河北张大爷家门口有块30平方米的空地,用了20年,没证但村里都知道。征收时对方说“无证不补”,我们通过收集村委证明、邻居证言、老照片等证据,证明张大爷家“长期排他性使用”,最终帮张大爷争取到了每平方米1500元的补偿,比最初“零补偿”多了4.5万元。
3. 情况三:门口是承包地(比如自留地、菜地),按“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
如果家门口的地是村里分的承包地(比如您家承包合同里写的“自留地”),或者您长期承包村集体土地种菜、种树,那征收时就按“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
补偿包括两部分:
– 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但最终会按比例分给承包户(一般不低于80%);
– 安置补助费:如果您是靠这块地维持生活(比如种菜卖钱),这笔钱是直接给您的,保障您征地后的生活;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地里的菜、树、大棚等,按实际价值补偿。
二、家门口征收的补偿,具体包括哪些“钱袋子”?
很多老乡以为“补偿=地钱”,其实远不止!根据《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家门口征收的补偿至少包括4大块,咱们一项项看:
✅ 1. 土地本身补偿:“地值多少钱”
– 宅基地范围内:按“区位价”补偿(参考周边宅基地市场价格,比如城边村可能每平方米几千元,偏远村几百到上千元);
– 集体空闲地/承包地:按“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省级政府公布,比如某省规定一类区每亩5万元,二类区4万元,具体查当地自然资源局官网)。
✅ 2. 地上附着物补偿:“您的东西值多少钱”
家门口的“附着物”五花八门,只要您合法拥有,就必须补:
– 硬化部分:水泥地坪、砖砌院墙、排水沟、台阶等,按“重置成本价”补(比如水泥地坪每平方米80-150元,砖墙每立方米200-400元);
– 植物:果树(按树龄、品种,盛果期桃树可能每棵200-500元)、蔬菜(按市场价,比如一亩青菜补2000-3000)、绿化树等;
– 其他:水井(每口1000-3000元)、化粪池、太阳能底座等。
⚠️ 注意:如果征收方说“这些东西不值钱,随便补点”,您别答应!必须要求他们出示“附着物评估报告”,评估机构要由您和征收方共同选定,不能单方面找。
✅ 3. 安置补助费:“以后生活怎么办”
如果家门口的土地是您主要生活来源(比如种菜、养殖),或者征收后导致您住房、出行受影响(比如院子被征,房子紧挨马路),这笔钱必须给!
– 宅基地被征收:如果您选择货币安置,按“人均安置面积×区位价”补;如果选择房屋安置,会给您同等面积的安置房;
– 承包地被征收:按“征地前3年平均产值×倍数”(通常6-10倍)补,保障您征地后收入不下降。
✅ 4. 其他补偿:“额外损失也得赔”
– 搬迁费:如果征收导致您需要搬动院内物品(比如农具、柴火),按实际支出补(一般每户1000-3000元);
– 临时安置费:如果征收后您需要临时租房住,按“当地租房标准×安置时间”补(比如每月800元,住6个月就补4800元);
– 停产停业损失:如果家门口有小卖部、加工坊等经营场所,按“前3年平均利润×停产期限”补(比如每月利润3000元,停3个月补9000元)。
三、补偿标准怎么算?谁说了算?
很多老乡问:“律师,补偿是村里定还是政府定?能不能多要点?”
信凯律师明确告诉您:补偿标准不是“拍脑袋”定的,有法定依据,您有权争取合理价格!
1. 标准“法定”:省级政府公布,公开可查
农村土地征收的“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都必须由省级政府公布,在自然资源局官网能查到(比如搜“XX省2024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如果征收方给您的补偿低于省级标准,违法! 您可以直接拒绝签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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