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都拆半年了,补偿款还没影儿,征收方总说‘再等等’,这钱到底还能不能拿到?”
“签协议时拍胸脯说‘拆完就付’,现在又以‘流程没走完’拖着,他们是不是想赖账?”
最近,咱们后台收到很多朋友的私信,核心问题都围绕一个:征收方不支付补偿款吗? 作为专注拆迁维权10余年的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今天咱们就把这事掰开揉碎讲清楚——法律上,征收方必须给补偿款;但现实中,总有人用各种“套路”拖延。遇到这种情况,您别慌,更别怕,法律永远是咱们老百姓的“护身符”。
一、先明确:征收方“不支付补偿款”?法律第一个不答应!
可能有朋友会问:“征收是国家行为,他们会不会真的不给钱?” 答案是:绝对不允许!
咱们国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白纸黑字写着:“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什么意思?就是说,征收方必须先把补偿款落实到位(或者给您提供现房、周转房),您才有义务搬迁。反过来,如果补偿款没给,您完全有权利拒绝交房,法律支持您!
那农村土地征收呢?《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同样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而且,补偿款必须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说白了:“不给钱就拆房”=违法,“拖着不给钱”=违法,“给一部分钱让先拆”=还是违法! 法律把被征收人的权益保护得明明白白,征收方根本没有“不支付补偿款”的资格。
二、现实中的“拖延套路”:这4招,您得认清!
既然法律要求“先补偿后搬迁”,为什么还有人拿不到钱?其实,征收方不是“不给”,而是用各种理由“拖着不给”——目的就是让您着急、妥协,甚至接受更低的补偿。咱们总结了最常见的4种“套路”,您看看有没有遇到:
套路1:“手续不全,再等等”
“补偿款我们早就申请了,但上面审批还没下来,您再等等……”
这话听着合理,实则可能是“借口”!根据法律规定,征收方在启动征收前,必须足额存储补偿款到专用账户,这是征收的前置条件。如果他们说“手续不全”,您可以直接要求查看《补偿款存储证明》,拿不出来就说明他们根本没准备好钱,属于违法征收。
套路2:“金额有争议,钱先放这里”
“您对补偿金额不满意?那咱们先走协商,钱已经在账户里,等谈好了就给您。”
表面看“钱在等您”,实际可能是“缓兵之计”。有些征收方会故意把补偿标准压得很低,逼您“讨价还价”,然后以“协商中”为由拖着不放款。记住:补偿争议不能成为拖欠的理由! 即便对金额有意见,征收方也必须先按“初步评估结果”支付一部分补偿款(比如相当于市场价的80%),剩余部分可以通过诉讼、仲裁解决,而不是无限期拖延。
套路3:“口头承诺‘先拆后付’,协议里却不写”
“您放心,拆完房子我们立马打钱,咱们都是熟人,还能骗您不成?”
这是最危险的“套路”!口头承诺在法律上几乎无效,一旦您签了协议、交了房子,征收方翻脸不认账,您连证据都没有。记住:所有承诺必须落在书面协议里! 补偿款金额、支付时间(精确到年月日)、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还是现金)、违约责任(拖欠了怎么赔),这些缺一不可。
套路4:“玩‘账户异常’‘流程卡顿’的拖延术”
“钱早就转了,可能是银行系统问题,您再查查……”
“我们财务最近休假,流程走不下去,您再等等……”
这些“技术性拖延”本质就是耍无赖。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征收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您可以直接起诉他们“不履行行政协议”,法院会强制他们支付,甚至还要您赔偿逾期利息(一般按LPR的1.5倍计算)。
三、遇到补偿款拖欠,别“硬扛”,这3步帮您快速维权!
很多朋友遇到拖欠,第一反应是“天天去征收办闹”“找媒体曝光”,但这些方法往往收效甚微,甚至可能被认定为“扰乱秩序”。合法、高效的维权,应该按这3步走:
第一步:固定证据,让“赖账”无处遁形
证据是维权的“弹药”,您必须第一时间收集好:
✅ 征收文件: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原件或照片);
✅ 沟通记录:和征收方谈判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别删!)、短信(尤其是他们承诺“给钱”的内容);
✅ 补偿协议:如果签了协议,务必留好原件(没签协议千万别乱签!);
✅ 财产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房屋照片(拆迁前和拆迁后都要留)。
第二步:发《律师函》,给征收方“法律压力”
如果征收方拖欠超过1个月,别再“口头催”了——直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这可不是“一封信”,而是法律警告:我们会明确告知征收方“您的行为已违反《XX法》第X条,请在X日内支付补偿款,否则我们将提起诉讼/行政复议”。
很多征收方收到《律师函》后,就会主动联系您解决问题——因为他们知道,再拖下去就要吃官司了,不仅得给钱,还要承担诉讼费、律师费、逾期利息,得不偿失。
第三步:诉讼/复议,用法律“强制要钱”
如果《律师函》发了还没用?那就直接“告他”!根据情况,可以选择两种途径:
– 行政诉讼:如果签了补偿协议,征收方不履行,起诉他们“不履行行政协议”;
– 行政复议/诉讼:如果没签协议,征收方拖着不给补偿款,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上级机关审查征收行为是否合法),或直接起诉征收方“违法征收”。
这里要提醒大家: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只有6个月! 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比如征收方明确说“不给钱”),过期可能就丧失胜诉权了。所以,一旦发现拖欠,千万别等!
四、为什么维权要找律师?信凯律所帮您“快速拿回补偿款”
可能有朋友会说:“这些法律条文我也能查,自己打官司不行吗?” 理论上可以,但现实中“自己维权”往往困难重重:
– 法律程序复杂: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起诉状怎么写?证据怎么提交?开庭怎么辩论?普通人没学过法律,很容易“踩坑”;
– 征收方“经验丰富”:他们有专业的法务团队,知道怎么用“程序问题”拖垮您,比如“你起诉状格式不对,驳回”“你证据不足,驳回”;
– 时间成本太高:自己维权可能耗时1-2年,期间反复跑法院、跑征收办,耽误工作不说,还可能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而专业拆迁律师的作用,就是帮您“绕开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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