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央视《焦点访谈》报道了多地宅基地征收的案例:有的村民拿到补偿款住进了新房,有的却因为“补偿标准太低”和征收方僵持不下。后台很多朋友私信问:“我家宅基地要被征收了,到底有没有补偿?央视说的那些补偿,咱们普通人能拿到吗?”
今天,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就结合法律条文和实战经验,跟您彻底聊透:宅基地征收到底有没有补偿?补偿包括哪些钱?怎么才能拿到合理补偿? 看完这篇,您心里就有数了!
一、央视关注的宅基地征收,到底有没有补偿?法律早有明文规定!
先说结论:宅基地征收必须有补偿!而且必须“公平、合理”!
不管是央视报道,还是咱们身边的实际案例,只要是为了公共利益(比如修路、建学校、搞棚户区改造)需要征收宅基地,就必须依法给被征收人补偿。这不是征收方“想给就给”的人情,而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
法律依据在哪里?看这里——
👉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简单说:宅基地是咱们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征收必须给钱,而且要给够! 那些说“宅基地是村集体的,没你的补偿”“补偿标准村里说了算”的话,要么是法盲,要么就是在忽悠您!
二、宅基地征收补偿,到底能拿哪些钱?4大项别漏了!
很多朋友以为“宅基地补偿=房屋拆迁款”,其实大错特错!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最新政策,宅基地征收补偿至少包括4大核心项目,少一笔都可能吃大亏!
✅ 1.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这笔钱“属于您,不是村集体的”!
先明确:宅基地使用权是您依法享有的用益物权(简单说就是“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不是村集体的“恩赐”。《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所以,征收宅基地时,必须对您失去的“宅基地使用权”单独补偿!这笔钱怎么算?一般参考当地“区位补偿价”(比如宅基地的位置、交通便利程度、周边地价等),不同地区标准不同,但绝对不能没有!
⚠️ 注意:如果征收方只说“补房子,不补宅基地”,您可以直接拿出法条反驳——这是违法的!
✅ 2. 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房子值多少钱,得按市场价算”!
宅基地上的房子是您的合法财产,征收必须按“重置成本价+成新折扣”补偿,或者参考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比如附近商品房的价格)。
具体包括:
– 房屋主体补偿:砖混房、瓦房、楼房的补偿标准不同(比如北京地区砖混房重置价约1500-2000元/平,楼房约2500-3000元/平);
– 附属物补偿:院子、围墙、水井、化粪池、果树、空调外机等,都要单独折价补偿(比如一棵成年果树可能补偿200-500元,围墙80-150元/米);
– 装修补偿:地板砖、墙面漆、吊顶、厨卫设施等,按装修年限和折旧率计算(比如精装修房可能额外补偿300-800元/平)。
💡 举个例子:河北王先生的宅基地上有200平砖混房,院子100平,还有10棵果树。如果当地砖混房重置价1800元/平、院子区位补偿价1000元/平、果树每棵300元,那仅房屋+宅基地+果树补偿就有:200×1800 + 100×1000 + 10×300 = 46.3万元(还没算装修和附属物!)!
✅ 3. 安置补偿:“没房子住?必须给您安置!”
宅基地征收后,您住哪里?法律明确规定必须保障“居住条件”,安置补偿有两种方式:
– 货币安置:直接给一笔“安置费”,让您自己去买房(标准一般是当地人均住房面积×房价,比如某地人均30平,房价8000元/平,那安置费就是24万元/人);
– 产权调换:给您安置房(比如“拆一还一”,或者按面积比例置换,比如1:1.2)。
⚠️ 重点:安置补偿必须“先行落实”!也就是说,征收方不能先拆房、后给安置,必须确保您有地方住,才能动您的房子!央视曾报道过某地“先拆后安置,村民租房3年没拿到安置房”的案例,最后法院判决征收方违法,并赔偿村民租房损失——这就是法律给咱们的底气!
✅ 4. 其他补偿:这3笔“小钱”别忽略,加起来也不少!
除了上面3大项,还有3笔“隐性补偿”很多人不知道,但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给:
– 搬迁费:搬家产生的费用(比如找搬家公司、临时寄存家具),一般按户补偿(1000-3000元/户);
– 临时安置费:从拆房到交安置房期间的租房费用(比如每月2000-5000元,按实际过渡时间计算);
– 停产停业损失: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子用于经营(比如小卖部、农家乐),要补偿因征收导致的营业损失(按前3年平均利润计算,或按当地标准)。
三、警惕!这3大“补偿误区”正在坑害被征收人,您中招了吗?
信凯律所接待过很多当事人,因为轻信征收方的“说法”,签了不合理的协议,最后少拿几十万补偿!下面这3个误区,您一定要避开——
❌ 误区1:“宅基地是村集体的,补偿归村里,和你没关系”
真相:宅基地使用权归您!《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但地上附着物(房屋)和安置补助费归您所有!而且,村集体收到的土地补偿费,也必须依法分配给本村村民(比如按人口分配),不能私自截留!
❌ 误区2:“补偿标准是村里定的,不同意也没办法”
真相:补偿标准必须由省级政府制定,村里无权“自定标准”!《土地管理法》明确要求,征收补偿要按照“区片综合地价”(由省级政府公布,比如北京市2023年区片综合地价最低20万/亩,最高90万/亩)执行。如果村里拿出的标准低于省级规定,就是违法!
❌ 误区3:“签了协议就不能改了,只能认亏”
真相:协议不是“卖身契”!如果征收方存在欺诈、胁迫(比如“不签就强拆”),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比如补偿明显低于市场价),您可以在法定时间内申请撤销协议(比如通过行政诉讼或仲裁)。信凯律所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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