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后台收到很多朋友的私信:“家里要拆迁了,听说有个‘国务院征收补偿60号令’,具体怎么规定的?”“政府给的补偿比邻居低,这合理吗?”“签协议时要注意什么,怕被坑……”
作为专注拆迁法律问题10年的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咱们今天就用大白话把“国务院征收补偿60号令”(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简称“590号令”)给您掰扯清楚。看完这篇文章,您就知道:补偿该给多少、程序对不对、自己有没有吃亏,遇到问题该找谁。
先搞懂:“60号令”到底是个啥?为什么和您直接相关?
您可能听过“拆迁”“征收”,但这两者有本质区别——以前“拆迁”可能是开发商主导,而现在“征收”必须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比如修地铁、建学校、旧城改造),并且必须严格按照“60号令”(590号令)来。
简单说,60号令就是国家给咱们老百姓定的“拆迁保护法”。它明确了3件核心事:
✅ 政府能不能拆? 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且经过法定程序(比如公示、听证),不能想拆就拆。
✅ 补偿给多少? 不能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还得算上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甚至停产停业损失(如果是商铺或厂房)。
✅ 您有哪些权利? 知情权(知道为什么拆、怎么补)、参与权(选评估机构、提意见)、救济权(觉得不合理能起诉)。
如果您家房子在国有土地上(城市里的商品房、单位公房等),遇到征收,60号令就是您的“护身符”。但现实中,很多朋友因为不懂规定,要么被“低价补偿”,要么签了“不平等协议”,最后维权困难。所以,先看懂规定,是保护自己权益的第一步。
重点来了:60号令规定,补偿必须包含这3项!少一项都不行
很多朋友拿到补偿方案,只盯着“房子给了多少钱”,但其实60号令明确,补偿是一个“组合包”,漏了任何一项,您都可能吃亏。咱们一项项说:
1. 房子本身的钱:不能低于“市场价”,且由您选评估机构
这是补偿的“大头”,60号令第19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啥叫“类似房地产市场价?举个例子:您家是90平米的二手房,周边同地段、同户型、同装修的二手房最近卖3万/平米,那您家房子的补偿价就不能低于90×3万=270万。
关键细节:
– 评估机构不是政府“指定”的,而是由您和被征收人协商选(协商不成的,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选)。如果发现评估公司和政府“有关系”,评估价明显偏低,您有权要求重新评估。
– 如果您家房子是临街商铺、厂房,补偿价还要考虑“区位价值”(比如商铺的客流量、厂房的交通便利性),不能只按“砖头钱”算。
2. 搬迁和临时安置的钱:搬家费、过渡费,一分都不能少
除了房子本身的钱,政府还得给您“搬家补贴”和“临时安置费”,这是60号令第22条明确规定的。
– 搬迁费:包括搬家产生的运输费、人工费、物品损耗费等(比如钢琴、大型家电搬运需要额外花钱,这部分也得算进去)。
– 临时安置费:如果您需要临时租房住,政府要按月给“过渡费”,标准一般是“周边同类房屋的租金”。比如您家两居室月租5000元,那临时安置费就不能低于5000元/月,直到您拿到安置房为止。
特别注意: 如果政府没提供临时周转房,却拖着不给临时安置费,或者给的金额远低于市场租金,这就违反了60号令,您可以拒绝签协议。
3. 停产停业损失:商铺、厂房 owner 必看!
如果您家房子是商铺、小作坊、公司厂房,因为征收导致没法继续经营,60号令第23条规定:政府必须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这笔钱怎么算?一般包括:
– 停业期间的利润损失(比如店铺每月净利润2万,停业3个月就补6万);
– 员工工资、社保支出(即使停业也要给员工发工资,这部分也得算);
–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比如工厂大型机器拆装、运输的费用)。
提醒: 很多地方会“忽略”这项补偿,或者用“一笔钱打发了事”。如果您是经营性用房,一定要主动主张这项权益,必要时让律师帮您核算损失。
常见坑:“补偿太低”“程序违法”,60号令帮您反制!
实践中,咱们老百姓最常遇到这3类问题,都是60号令明确禁止的,遇到别慌,按法律来:
问题1:政府说“这是统一标准,所有人都这个价”,合理吗?
不合理! 60号令明确规定“补偿要公平”,但“公平”不是“一刀切”。比如:
– 您家房子装修花了20万,邻居是毛坯房,补偿价肯定要更高;
– 您家商铺位置好、客流量大,隔壁巷子里的商铺生意差,停产停业损失也不能一样。
如果政府用“统一标准”压低补偿,您有权要求“一户一评估”,并提供装修凭证、经营流水等证据,证明您家情况特殊。
问题2:没签协议,房子就被强拆了,怎么办?
违法! 60号令第27条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如果遇到强拆,第一时间:
1. 报警(保留出警记录);
2. 拍照、录像(保留强拆现场证据,比如人员、车辆、工具);
3. 联系律师(强拆行为违法,您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赔偿金额往往比正常补偿更高)。
问题3:协议签了,发现补偿少了,能反悔吗?
看情况! 如果您能证明签协议时“被欺诈、胁迫”(比如政府说“不签就强拆”),或者协议内容“违反60号令”(比如补偿明显低于市场价),可以在1年内起诉撤销协议。
但注意:如果协议是您自愿签的,且补偿符合法律规定,反悔就难了。所以签协议前,一定要仔细看条款,不懂的先问律师,别急着签字。
为什么需要律师?60号令背后的“复杂性”,普通人很难搞懂
看到这里您可能发现:60号令虽然保护咱们,但里面的“门道”实在太多——
– 评估报告怎么看?是不是“按市场价”评估的?
– 政府程序有没有违法?比如没公示征收决定、没开听证会,这些“程序漏洞”怎么用?
– 谈判时怎么举证?装修费、经营损失需要哪些证据?
这些问题,没打过官司的普通人很难搞清楚。而专业拆迁律师的作用,就是帮您“揪出问题、算清损失、争取权益”。
信凯律所处理过这样一起案例:北京朝阳区的张阿姨,65平米的房子被征收,政府一开始只给180万补偿(周边市场价至少4万/平米,应得260万)。我们接手后发现:
1. 评估机构是政府直接指定的,没经张阿姨同意;
2. 评估报告没考虑房子“临地铁”的区位优势,单价算低了1万/平米;
3. 临时安置费只给3000元/月,而周边同户型月租6000元。
我们帮张阿姨申请重新评估、收集周边租金证据,先后3次和政府谈判,最终补偿从180万提到280万,临时安置费调整为6000元/月。张阿姨说:“要不是律师帮忙,我差点就被坑了100多万!”
选择信凯:3大优势,让您维权不慌、补偿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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