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征收,补偿款怎么算才合理?这是咱们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尤其是辛辛苦苦买的商品房,一旦遇到征收,既担心补偿不够买新房,又怕计算过程有”猫腻”。作为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团队,我们每年处理上千起购买房征收补偿案件,今天就用最通俗的话,教您搞清楚”征收购买房补偿款怎么算”,哪些钱能要、哪些坑得避。
一、先搞懂:购买房征收补偿,到底包含哪些项目?
很多业主以为”补偿款=房子钱”,其实远不止这么简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购买房(商品房)的补偿款是个”组合包”,主要包括4大块,少一项都可能亏钱:
1. 房屋价值补偿:核心大头,必须算准
这是补偿款的”基本盘”,指的是被征收房屋本身的价值。计算公式: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房屋面积。
– “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怎么定? 不是开发商或征收部门说多少就是多少,而是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市场价格评估确定。比如您在北京朝阳区有套100平米的商品房,征收公告发布时,同地段、同品质的二手房市场价是8万/平米,那房屋价值补偿就是100×8万=800万。
– 注意: 这里的”面积”包括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如果有合法的地下室、阁楼(产权证注明或规划认可的),也要算进去。
2. 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保障您搬家不花钱
房子被征收后,您得搬家、找临时住处,这些钱征收方必须出!
– 搬迁补偿: 包括搬家费、空调移机费、热水器移机费、有线电视迁移费等,一般是按户计算或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北京地区的搬家费通常在2000-5000元/户,具体看家庭物品数量和距离。
– 临时安置补偿: 如果您选择货币补偿(不要安置房),征收方要给您临时安置费,标准一般是被征收房屋类似地段租赁住房的市场价格。比如北京海淀区类似地段月租金6000元,那每月就得给您6000元,直到您找到新房(通常给3-6个月)。如果选择产权调换(要安置房),临时安置费给到安置房交付为止(最长不超过24个月,超期要加倍)。
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商铺业主必看!
如果您的购买房是商铺、用于经营,这部分补偿千万别漏!计算标准: 一般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可以协商,也可以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款的一定比例(通常3%-5%)计算。比如商铺价值补偿500万,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可能在15-25万之间。
– 注意: 要拿到这笔钱,得提供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实际经营的材料,空挂执照不行哦!
4. 奖励性补偿:早搬家有”额外红包”
为了鼓励大家配合征收,很多地方会设置奖励费,比如:
– 按时搬迁奖励:在规定期限内签协议搬家的,给5-10万;
– 选择货币补偿奖励:不要安置房、直接拿钱的,额外给房屋价值补偿款的5%-10%(比如800万补偿款,能多拿40-80万)。
– 提醒: 奖励虽好,但别为了”奖励”急着签协议!先看核心补偿(房屋价值、临时安置费)是否合理,奖励只是”锦上添花”,不能本末倒置。
二、补偿款怎么算?3步公式+实例,教您算出应得钱数
搞清楚补偿项目后,咱们用”三步法”算出您家大概能拿多少补偿款。以北京西城区一套80平米商品房为例,假设业主选择货币补偿,且房屋用于自住:
第一步:算房屋价值补偿(核心大头)
关键:找对”评估价格”。先查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同地段二手房市场价(可参考链家、贝壳等平台近期成交价)。假设西城区同地段类似房价10万/平米,那:
房屋价值补偿=80平米×10万/平米=800万元。
第二步:算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保障性费用)
– 搬迁补偿:按北京标准,按户给3000元(含基础搬家费+家电移机费);
– 临时安置补偿:选择货币补偿,通常给3个月临时安置费,同地段月租金8000元,那:
临时安置补偿=8000元/月×3个月=2.4万元。
– 小计:3000+2.4万=2.7万元。
第三步:算奖励性补偿(”额外红包”)
假设征收政策规定:签约期内签协议给5万奖励,选择货币补偿再给房屋价值补偿款的5%,那:
– 按时搬迁奖励:5万元;
– 货币补偿奖励:800万×5%=40万元;
– 小计:5万+40万=45万元。
总补偿款=800万+2.7万+45万=847.7万元
这就是您家这套房大概能拿到的补偿款!如果是商铺,再加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比如按800万的3%算,就是24万,总补偿就能到871.7万)。
三、这些情况会影响您的补偿款!90%的人都不知道
同样的房子,为什么邻居拿的补偿比您多?可能是因为您忽略了这些”隐形因素”:
1. 房屋性质别搞错:商品房、经适房、小产权房补偿差很多
– 商品房: 土地是出让性质,补偿按市场价全额算,最标准;
– 经济适用房: 如果已满5年、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变成商品房,按商品房补偿;未满5年的,补偿款会扣减土地收益等(比商品房低20%-30%);
– 小产权房: 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的,严格来说不属于”合法征收补偿范围”,但如果是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成的、且符合规划,可能按”重置成本价”补偿(即建房子花的钱,比市场价低很多)。
– 提醒: 买房时一定要看清楚土地性质,避免后续补偿纠纷。
2. 装修和附属物补偿:别让”毛坯价”坑了您
房屋价值补偿一般是”毛坯价”,您家的装修、附属物(如防盗门、中央空调、太阳能热水器、院子里的果树等)要单独评估补偿。比如您家装修花了30万,评估机构按折旧率(比如8成新)评估,那就要额外补24万。
– 避坑技巧: 签协议前,务必让评估人员现场勘查装修情况,拍照、登记物品清单,自己留一份底单,防止后期”漏项”。
3. 评估机构选择:不是政府说了算,您有话语权!
很多业主以为评估机构是政府指派的,只能被动接受结果。其实《条例》明确规定: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 关键: 如果您对评估结果不满意(比如明显低于市场价),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案例: 信凯律所去年接手的东城区李阿姨案,征收方指定的评估机构将她家150平米的商品房按6万/平米评估(市场价实际8万),我们介入后,帮李阿姨申请重新评估,最终按7.8万/平米补偿,多拿了270万!
4. 征收程序是否合法:程序违法,补偿可能”打水漂”
如果征收方没做这些事,您有权拒绝签协议:
– 没有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应征求公众意见不少于30日);
– 没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50户以上的必须做);
– 没有落实补偿安置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 房屋征收决定没有公告或公告期限不足30日。
– 提醒: 程序违法可能导致征收决定被撤销,补偿协议无效,这时候一定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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