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中,最让老百姓揪心的问题之一莫过于:“我的房子被认定成‘违法建筑’,难道真的一分钱补偿都没有吗?”实践中,不少征收方会用“违建不补偿”作为“挡箭牌”,试图压低甚至不予补偿,让很多朋友陷入焦虑:难道多年居住的房子,因为一纸“违建”认定,就只能白白拆掉?
今天,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就结合法律规定和多年办案经验,跟您彻底聊透“违法建筑征收补偿”那些事儿——违建到底有没有补偿?什么情况下能争取补偿?遇到不公平认定该怎么办? 希望能帮您理清思路,守住合法权益。
一、先搞清楚:什么是“违法建筑”?
聊补偿前,咱们得先明白:到底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违法建筑”?简单说,违法建筑(简称“违建”)是指违反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
常见情况比如:
– 农村自建房:没经过乡镇政府审批,擅自占用耕地、林地建房;
– 城市房屋:在原有房屋上私自加盖楼层、扩建阳台,却没办规划许可;
– 临时建筑: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如工地工棚本该用2年,却用了5年);
– “无证房”:因历史原因(如上世纪80、90年代建房手续不完善)一直没办产权证,后来也被认定为“违建”。
这里要提醒您:“无证”不等于“违建”! 很多老房子因政策变迁、手续不全等问题没办证,但未必是法律意义上的违建,这一点后文会细说。
二、核心问题:违法建筑征收,到底有没有补偿?法律规定是这么说的!
关于违建征收是否补偿,核心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从这条规定能看出两个关键点:
1. “违建不补偿”是原则,但前提是“依法认定”;
2. 未经登记的建筑(比如无证房)不直接等于违建,必须先调查、认定、处理。
也就是说,不是征收方说“违建”就一定是违建,更不能直接“一刀切”不给补偿。具体分三种情况:
▶ 情况1:明确认定为“违建”的,原则上不予补偿
如果建筑确实违反法律法规,且没有任何“历史原因”或“程序瑕疵”可辩,比如:
– 明知是耕地,却偷偷抢建房屋等待征收(想“套补偿”);
– 2018年后新建房屋,故意不办规划许可,还超面积加盖;
– 临时工棚早已过期(批准用1年,却用了5年),且未办理延期手续。
这种情况下,法律明确“不予补偿”。但即便如此,征收方也必须履行法定程序:不能直接强拆,要先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告知您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您对认定不服,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情况2:“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可能按合法建筑补偿
实践中,最常见也最容易引发争议的是“历史遗留无证房”。比如:
– 农村房屋: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建成的,当时法律不要求审批,后来也没补办手续;
– 城市老旧小区: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成的,因政策不完善、审批流程模糊等原因没办证;
– 因政府原因导致办不了证:比如开发商跑了、政府规划调整导致房产证“卡壳”,老百姓实际居住多年。
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按“违建”处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应结合房屋建成时间、当时政策、是否系唯一住房等因素综合认定,如果房屋客观存在多年,老百姓一直居住使用,且未因“无证”损害公共利益,征收时应参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
信凯律所曾办过这样一个案例:北京海淀区张先生的祖宅是1978年建的,一直没办土地证,2022年征收时被认定“违建”,要求零补偿拆除。我们律师团队调取了村集体历史档案、走访老村民,证明房屋在《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已存在,且张先生一家在此居住40余年,最终通过行政复议,撤销了“违建”认定,张先生获得了按合法房屋标准的补偿。
▶ 情况3:程序违法的“违建认定”,即使被认定也可能争取补偿
还有一种常见情况:征收方为了压低补偿,故意将合法建筑“强行认定为违建”。比如:
– 不调查、不公示,直接口头通知“你的房子是违建”;
– 认定依据是已失效的法律(比如用2008年后的《城乡规划法》去认定2000年前的房屋);
– 未给您陈述、申辩的机会,就直接下达《强拆决定书》。
这种情况下,“违建认定”本身程序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也就是说,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推翻“违建认定”,进而争取合理补偿。
三、为什么说“违建”补偿问题,一定要找专业律师?
看到这里,您可能发现:“违建”补偿问题根本不是“有”或“没有”那么简单,背后涉及历史政策、法律程序、证据收集等复杂问题。老百姓自己维权,往往面临这些困境:
1. “不懂法”:分不清“无证”和“违建”
很多人一听“没证”就慌了,觉得“肯定没补偿”,其实根本不知道历史遗留无证房可能按合法建筑补偿,白白放弃了维权机会。
2. “不会举证”:不知道怎么证明房子“合法”
比如农村老房子,需要找村集体证明、土改时期的档案、老邻居证言等;城市无证房,需要查规划档案、开发商手续、水电费缴纳记录等。这些证据去哪找、怎么用,普通人根本摸不着头脑。
3. “怕程序”:面对征收方“威胁”不敢维权
征收方可能说“你要是复议/诉讼,补偿一分没有”“强拆了你也白搭”,老百姓一听就怕,不敢争取权益。其实,法律明确保障老百姓的救济权利,只要程序合法,维权完全有可能成功!
4. “错过时效”:不知道维权期限
比如对《违建认定通知书》不服,必须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过期就丧失维权机会。很多人因为犹豫,结果“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
四、信凯律所:帮您破解“违建”补偿难题,这些案例有话说!
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深耕征地拆迁领域10余年,处理过数千起“违建”补偿纠纷,帮无数老百姓守住了家园。我们的优势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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