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我们小区要拆迁了,补偿款到底该找谁要?是开发商、街道办还是区政府?”最近,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的接待室里,常有被征收人带着这样的困惑前来咨询。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款,这笔关乎老百姓“安居钱”的款项,究竟由谁承担支付责任?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讲清楚,帮您避开维权路上的“坑”。
一、法律明确规定:“谁征收、谁补偿”是核心原则
聊到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支付主体,咱们得先看国家法律的“硬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简单说,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法定支付主体,就是做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这里要划个重点:政府是“第一责任人”。不管是城市更新、旧城改造,还是修路、建学校等公共利益项目,只要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款都必须由政府“掏腰包”。实践中,有些被征收人会听到“开发商给补偿”“拆迁公司负责”的说法,这其实是混淆了概念——开发商可能参与项目建设,拆迁公司可能受委托做具体工作,但最终的“买单方”永远是政府。
为什么这么规定?因为国有土地征收本质是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不是商业交易。政府通过征收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有义务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搬迁损失等进行公平补偿。这就像您把东西卖给国家,国家当然得直接给您钱,而不是让中间商转手。
二、实践中常见的支付责任争议:这些“坑”您得避开
虽然法律规定很明确,但实践中总有些“特殊情况”让被征收人摸不着头脑。信凯律所总结了三类高发争议,帮您提前识别风险:
1. “委托第三方支付”就能甩锅?政府仍需担责
不少征收项目中,政府会委托开发商、拆迁公司或项目指挥部等第三方机构与被征收人签协议、支付补偿款。这时候如果补偿款迟迟不到位,第三方往往会以“资金紧张”“政府没打款”为由推脱。
但请注意:委托支付不等于责任转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委托人(政府)对受托人(第三方)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哪怕您是和拆迁公司签的协议,只要对方没按时付钱,您照样可以直接追究政府的责任,政府不能拿“第三方问题”当挡箭牌。
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曾代理过这样一个案例:海淀区李阿姨的房屋被征收,街道办委托的某拆迁公司承诺“3个月内支付补偿款”,结果半年过去只付了一半。李阿姨找拆迁公司,对方却说“政府资金没到位,我们也没办法”。我们介入后,直接向区政府发送律师函,明确指出“委托支付不免除政府责任”,最终区政府在15天内督促拆迁公司付清了余款。
2. “多主体参与征收”时,该找谁要钱?
有些大型征收项目(比如地铁沿线改造),可能会出现“区政府主导、街道办实施、开发商出资”的多主体模式。这时候被征收人手里可能拿着好几份文件,有政府的征收决定,有街道办的补偿方案,还有开发商的承诺函——到底该找谁?
记住一个原则:看“征收决定”上的盖章单位! 根据《征收条例》,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有权做出征收决定。只要征收决定上盖的是区政府的公章,那么区政府就是法定的补偿责任主体,不管实际出资的是开发商还是其他单位。信凯律所提醒您:签协议时一定要看清对方主体,避免和没有资质的“临时机构”签协议,否则后续维权可能遇阻。
3. “集体土地转国有”后的补偿款,谁来付?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原本是集体土地,后来通过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再进行房屋征收。这时候补偿款支付主体容易混淆——有人觉得“之前是村集体的地,该找村委会要”,有人认为“现在是国有土地,该找政府要”。
正确答案是:找政府!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本身就是一个征收过程(即“土地征收”),后续的房屋征收是在国有土地上进行的,两者都属于政府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征收条例》,无论是土地补偿费还是房屋补偿费,最终都由政府承担统一支付责任。村委会可能协助发放,但不是责任主体。
三、补偿款迟迟不到账?别慌,3步教您正确维权
如果遇到补偿款支付主体推诿、拖延支付,甚至拒绝支付的情况,您该怎么办?信凯律所结合10年代理经验,总结出“维权三步走”,帮您高效解决问题:
第一步:固定证据,明确“该找谁”
维权的前提是“有理有据”。您需要收集两类核心证据:
– 征收主体证据:政府发布的《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等文件,看清楚盖章单位(一定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 补偿协议证据:您和征收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确认协议约定的支付时间、金额和支付方(即使协议是第三方签的,也要保留好)。
这些证据能帮您锁定“真正的责任方”,避免被对方“踢皮球”。
第二步:书面催告,给政府“发通知”
收集好证据后,别急着打官司。先向法定的支付主体(市、县级人民政府)发送书面催告函,明确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补偿款,并告知逾期支付的法律后果(比如支付滞纳金、承担诉讼费等)。
催告函最好通过邮政EMS寄送,保留好寄送凭证和签收记录。这一步有两个作用:一是给政府一次“主动解决问题”的机会,很多案件在催告后就能拿到补偿款;二是为后续诉讼保留“已履行催告义务”的证据,对争取有利判决很重要。
第三步:法律维权,让专业律师“帮您撑腰”
如果催告后政府仍不支付,那就别犹豫了,立即启动法律程序。根据《行政诉讼法》,您可以在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政府履行补偿职责。
这时候专业律师的作用就凸显了:
– 精准锁定被告:避免告错对象(比如起诉开发商而非政府);
– 梳理法律关系:针对“多主体参与”“委托支付”等复杂情况,快速厘清责任链条;
– 制定诉讼策略:结合证据和当地政策,帮您争取补偿款+滞纳金+维权成本赔偿。
信凯律所去年代理的西城区某小区征收案中,20户业主因补偿款拖欠2年起诉区政府。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区政府将征收资金违规挪用,导致无法支付。庭审中我们提交了资金流水、征收文件等证据,最终法院判决区政府30日内支付全部补偿款,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滞纳金,每户多拿到近5万元损失赔偿。
四、信凯律所:专注征收补偿10年,帮您把“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支付主体,法律虽有明确规定,但实践中往往因“主体混乱”“程序违规”“证据不足”等问题,让被征收人维权无门。作为北京地区专注于行政法与征收补偿领域的专业律所,信凯律师事务所10年来始终秉持“让被征收人不吃亏”的理念,帮上千户家庭成功拿回了应得的补偿。
我们的三大优势,让您维权更放心:
1. 团队专业,只办征收案
信凯征收补偿团队由10余名深耕行政法10年以上的律师组成,均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等知名法学院,熟悉全国30余个地区的征收政策。不管是住宅、商铺还是企业厂房征收,我们都能快速找到维权突破口。
2. 经验丰富,专治“疑难杂症”
我们代理过的案件中,既有“补偿标准低”“评估程序违法”等常见问题,也有“历史遗留房产”“无证房屋补偿”等复杂情况。比如东城区王大爷的“祖传老宅”,没有房产证但居住了50年,政府最初只给“货币补偿40万”。我们通过查阅民国时期地契、走访街坊邻居,证明房屋属于“历史遗留合法建筑”,最终帮王大爷争取到160万补偿+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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