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百色征地,当时给的补偿款一直觉得不对劲,现在还能查吗?”“老家土地被征收,说按2013年标准算,这个标准到底包含哪些钱?”最近,很多百色的朋友向我们咨询类似问题。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征收补偿直接关系到全家人的长远生计。今天,咱们就结合2013年的政策文件,把百色2013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掰开揉碎了讲,帮您理清补偿款该怎么算、哪些权益可能被忽略,以及遇到问题该怎么维权。
一、2013年百色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到底包含哪些钱?
根据2013年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百色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等规定,土地征收补偿主要包括四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及社会保障费用。每一笔钱都有明确的计算依据,咱们逐个看。
1. 土地补偿费:给“土地本身”的钱
土地补偿费是针对被征收土地本身的补偿,简单说就是“买地的钱”。2013年百色的标准是:按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计算。
– 什么是“年产值”?比如您家是水田,前三年每亩年均产值是2000元,那土地补偿费就是2000元×6倍=1.2万元至2000元×10倍=2万元/亩。
– 不同地类补偿不同:水田、旱地、菜地、鱼塘、林地、园地等,年产值标准不一样。比如百色市区周边的菜地,年产值可能高于偏远山区的旱地,具体数值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公布。
– 注意: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但村集体必须按规定分配给村民,不能“截留挪用”。
2. 安置补助费:保障“未来生活”的钱
这笔钱的核心是“不让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2013年百色的标准是: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每人补助标准,其中每人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 怎么算“需要安置的人口”?比如征收某村100亩耕地,该村共有200名村民,人均耕地0.5亩,那需要安置的人口就是100亩÷0.5亩/人=200人。
– 最高不超过15倍:如果每亩年产值2000元,每人补助4倍是8000元,6倍是1.2万元;若按最高15倍计算,每亩安置补助费最多3万元(2000元×15倍)。
– 特殊情况:如果安置补助费不足以让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看得见”的损失补偿
这部分是针对土地上的房子、果树、水井、蔬菜等“看得见”的损失,按实际价值补偿,标准由百色市各县(区)政府具体制定。
– 房屋补偿:比如砖混结构房屋,2013年百色市区周边标准约800-120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约500-800元/平方米。具体看房屋结构、成新率(比如新房和旧房补偿不同)。
– 青苗补偿:水稻、玉米等短期作物,按一季产值补偿;果树、林木等长期作物,根据树龄、产量补偿,比如3年以下柑橘树每棵50-100元,5年以上盛产期每棵200-300元。
– 注意:征地公告发布后“抢种、抢建”的部分,一律不补偿!比如听说要征地,临时多种几亩菜、多盖一间房,这些拿不到钱。
4. 社会保障费用:“长远保障”的钱
2013年起,广西明确要求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这部分钱由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 谁享受: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怎么用:比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会代缴部分保费,确保您到龄后能领到养老金。具体标准由百色市人社部门制定,不同县(区)可能略有差异。
二、2013年的标准,现在还能用吗?这些问题要注意!
很多朋友问:“我家是2013年被征的地,现在发现补偿少了,还能按2013年标准维权吗?”答案是:需要分情况看。
1. 如果当时补偿款已按2013年标准支付到位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标准以“征地公告发布时”的政策为准。如果2013年征收时,政府已经按当时有效的标准(比如《百色市2013年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计算并支付了补偿款,程序合法、金额准确,现在再要求“按新标准补差”,可能难以支持。
但例外情况:如果当时存在程序违法(比如未公告、未听证)或计算错误(比如年产值算错了、人口数漏了),即使过了几年,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 如果当时补偿款未支付到位或标准低于法定要求
这是最常见的问题!比如:
– 村集体克扣土地补偿费,没分给村民;
– 安置补助费按最低倍数算,实际应按高倍数;
– 地上附着物被“压价补偿”(比如砖混房只给400元/平方米,远低于2013年当地800元/平方米的标准)。
这种情况下,无论过了多久,您都有权维权!根据《民法典》,诉讼时效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算,很多村民是近几年才发现补偿不对,时效并未过。
三、补偿款少了?程序不对?这些问题您可能遇到
实践中,我们接触过大量百色土地征收案例,发现以下问题最容易被忽略,导致补偿款“缩水”:
1. “年产值”被“低估”,导致补偿总额变少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都基于“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但有的地方为了少给钱,故意用“多年前”的产值数据(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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