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房子要拆迁了,补偿款到底怎么算?哪些钱必须给?少了怎么办?”最近后台收到很多朋友的私信,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征收补偿款办法规定。其实,征收补偿不是“拆迁方说多少就多少”,法律对补偿范围、标准、程序都有明确规定。今天,信凯律师就带您一文读懂这些规定,帮您搞清楚“应得哪些钱”“怎么算合理”“权益受损怎么办”,让您在面对拆迁时不慌不忙,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一、征收补偿款到底包括哪些钱?这5项“法定补偿”少一项都不行!
很多朋友以为“补偿款就是房子钱”,其实远不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征收补偿款至少包括5大核心部分,每一项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咱们一项项看:
1. 房屋价值补偿:这是“大头”,怎么算才公平?
什么是房屋价值补偿?
简单说,就是“被征收房子本身值多少钱”。法律明确规定,这部分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关键点:
– “类似房地产”怎么比? 比如您家是市区老小区的6楼无电梯房,那就得参考同地段、同户型、同房龄的二手房成交价,不能拿郊区新房的价格来“凑数”。
– 谁说了算? 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评估机构不是拆迁方“内定”的,应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单方指定的评估结果无效!
– 别忘了“附属物”!院子、围墙、搭建的车库、装修(地板、瓷砖、吊顶等)都要单独评估计入补偿,很多拆迁方会“漏算”这部分,咱们得仔细核对评估报告。
2. 临时安置费(过渡费):租房住的钱,谁来出?
如果拆迁需要您临时搬出去租房,那临时安置费必须给!这笔钱是“保障您过渡期间的基本居住需求”,法律明确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怎么算?
– 标准: 通常按被征收房屋的面积计算,比如某城市规定“每月每平方米30元”,如果您家房子100平,每月临时安置费就是3000元。具体标准看当地政策,但不得低于“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底线。
– 支付期限: 从您搬走之月起,到安置房交付之月止。如果安置房逾期交付(比如约定1年交房,结果拖了2年),逾期部分临时安置费要加倍支付(很多地方规定“逾期12个月内按1.5倍,超过12个月按2倍”),这笔“加倍钱”很多朋友不知道,千万别少拿!
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商铺、厂房被拆,利润损失得赔!
如果您家被征收的是商铺、小作坊、厂房等经营性用房,那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绝对不能少!法律明确“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怎么证明损失?
– 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近3年利润报表、经营流水等,证明“这房子确实在经营,而且拆了会影响收入”。
– 如果无法提供精确数据,很多地方会按“房屋价值补偿的一定比例”补偿(比如5%-10%),或按“当地同行业平均利润”计算。信凯律师曾处理过北京某餐馆拆迁案,当事人最初没算这笔钱,我们通过调取纳税记录和监控客流记录,最终帮其多争取到28万元停产停业损失。
4. 搬迁费:搬家产生的“硬成本”,一次性给清
无论是搬家具、家电,还是设备(比如商铺的冰柜、厂房的机器),产生的运输费、人工费等,都算搬迁费。这笔钱一般是一次性支付,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比如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20元”,或按户“一次性支付2000元”)。
注意: 如果家里有贵重物品(比如钢琴、大型设备),需要提前告知拆迁方,协商单独计算搬迁费,不能“一刀切”按普通标准给。
5. 奖励性补偿:“自愿签约”才能拿,不是“必须给”
很多拆迁方会宣传“早签约多奖励”,比如“前10天签约奖5万,前20天奖3万”。这笔钱叫奖励性补偿,法律允许但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也就是说,您有权选择不签约(如果补偿不合理),拆迁方不能以“不给奖励”威胁您。
关键提醒: 奖励是“锦上添花”,不是“雪中送炭”!如果房屋价值补偿、临时安置费等法定补偿明显低于市场价,千万别为了几万奖励“急着签字”,否则可能损失几十万!信凯律师见过太多案例:当事人为了3万奖励签了协议,后来发现房屋价值补偿少了20万,想维权却因协议已生效而无法挽回。
二、补偿标准怎么定?这3个“法律依据”您得盯住!
知道了“补哪些钱”,还得知道“按什么标准补”。实践中,很多拆迁方会用“政策规定”“地方标准”当“挡箭牌”,但所有标准都必须符合这3个法律依据,否则无效!
1. 国家法律:“底线”不能破
– 城市房屋拆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核心是“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不得低于这个价格。
–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依据《土地管理法》,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2024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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