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自建房要被征收了,补偿款能有多少?”“政策条文看不懂,会不会少拿了钱?”“邻居签了协议拿的补偿比我高,是不是被套路了?”
最近,很多惠东的朋友都在问关于自建房征收补偿的问题。作为深耕拆迁补偿领域10多年的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我们深知:自建房承载的不只是房子,更是一家人的安身立命之本。补偿款算得准不准、协议签得对不对,直接关系到您未来的生活质量。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惠东征收自建房补偿政策”讲透,帮您避开90%的常见坑,争取合理补偿!
一、惠东自建房征收,补偿到底包含哪些项目?别漏了这5笔钱!
很多被征收人以为“补偿=房子面积×单价”,其实大错特错!根据惠东县现行政策(参考《惠东县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惠东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自建房征收补偿通常包含 5大核心项目,少一项都可能让您损失几万甚至几十万:
1. 房屋价值补偿:这是“大头”,怎么算才公平?
房屋价值补偿是补偿款的主体,指的是对您自建房本身的补偿。关键看3点:
– 怎么评估:由征收方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征收公告发布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注意!不是按“建房成本”算,而是按“现在同地段卖多少钱”算——比如您家自建房在县城周边,周边商品房卖8000元/平,那评估价就不该低于这个数。
– 土地性质影响大:自建房分“宅基地上建房”和“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上建房”,补偿标准不同。宅基地上的房,补偿包含“房屋价值+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如果是合法的国有土地自建房,补偿标准通常更高,接近商品房。
– 面积怎么认定:不是您想算多少就算多少!惠东一般以“房产证面积”或“规划许可面积”为准,没证的要看“历史成因”——比如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的无证房,可能按“合法建筑”补偿;之后建的未经审批的,可能按“违建”处理(这点要特别注意,后文会细说)。
2. 搬迁费:别小看这笔“搬家钱”
搬家要花钱、打包要费劲,这笔补偿必须给!惠东的标准通常是:
– 住宅自建房:按房屋面积计算,比如10-15元/平,或一次性支付固定金额(如2000-3000元/户),具体看征收方案。
– 经营性自建房(比如临街商铺、家庭作坊):除了普通搬迁费,还有“设备搬迁费”(如机器、货架拆装费),需提供发票或评估确定。
3. 临时安置费:“过渡期”的房租谁出?
房子被征收后,您需要时间找新住处或等安置房建好,这段“过渡期”的房租,征收方得补!
– 货币补偿:一般一次性支付3-6个月临时安置费,标准按“当地平均租金水平”算(比如惠东县城约800-1500元/月/户)。
– 产权调换(给安置房):从交房之日起到安置房交付之日止,每月支付临时安置费。如果安置房逾期交付,还要加倍支付(比如逾期1年内加50%,1年以上加100%),这是您的合法权益!
4. 停产停业损失:经营性自建房的“救命钱”
如果您的自建房用于开商铺、办工厂、做民宿,因征收导致无法经营,这笔补偿绝不能少!
– 怎么算:按“征收前一年的平均利润”或“实际损失”计算,需提供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近6个月流水等证据。比如您家小超市月利润1万元,补偿6个月就是6万元。
– 注意:很多征收方会以“没办经营执照”为由拒付,但只要您能证明“实际经营”(如照片、顾客证言、进货单),也可能争取到补偿。
5. 奖励性补偿:“早签约”真的划算吗?
征收方常设“签约奖励”“搬迁奖励”,比如“前10天签约奖3万”“按时搬迁奖2万”,目的是鼓励大家尽快签字。提醒您:奖励可以拿,但前提是“主补偿合理”!如果房屋价值补偿本身低了几万,别为了几万奖励仓促签字——羊毛出在羊身上,奖励可能是从您本该拿的补偿里“抠”出来的。
二、自建房补偿的“核心难点”,您踩坑了吗?90%的人卡在这3步!
政策条文看着明白,真到自家征收就懵了——信凯律师团队处理过上千起自建房补偿案件,发现90%的被征收人都在这3步“吃亏”:
难点1:“无证房”=“违建”?一分不补?大错特错!
“我家房子没办房产证,征收方说违建,一分钱不补!”这是咱们最常听到的说法,但无证房≠违建!
惠东很多自建房是历史遗留问题:比如祖辈传下来的老房,2008年以前建的没办证;或村里统一规划建房,但手续不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怎么判断?关键看“建房时是否合法”:
– 如果建房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只是没办证(比如村里同意建的),可能按“合法建筑”补;
– 如果是擅自加盖、占用耕地建的,才可能被认定为违建。
信凯提醒:征收方一口咬定“违建”时,别慌!让他们拿出“违建认定书”,并说明认定依据。如果程序违法(比如没调查、没听证),您有权维权!
难点2:评估价“被压低”?3招教您应对!
“周边房子卖1万/平,我家评估价才6000,合理吗?”不合理! 评估是补偿的核心,也是征收方“动手脚”最多的环节。
常见套路:
– 用“偏远地段房价”代替“您家地段房价”;
– 按“重置成本”(建同样房花的钱)算,而不是“市场价”;
– 故意忽略房屋装修、附属物(如院子、围墙、井)的价值。
3招应对:
1. 核对评估机构资质:评估机构必须由征收方和被征收人共同协商选定,不是征收方“指定”的。如果评估机构没资质,报告无效!
2. 要求“实地查勘”:评估师必须到现场测量、拍照,您要全程在场,核对面积、装修、附属物是否漏项(比如您家新装修的瓷砖、定制橱柜,必须写进报告)。
3. 申请“复核评估”:对评估价不满意,收到报告后10日内,可书面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还不服,5日内可找专家委员会鉴定——这是您的法定权利,别放弃!
难点3:补偿协议“藏猫腻”?这3条字字千金!
“签了字就反悔不了”,补偿协议是“生死状”,但很多人根本没细看就签了!以下3条必须警惕:
– “补偿金额不确定”:比如协议写“按实际面积补偿”,却不写具体单价、总额;或写“待安置房建成后结算”,这都是“坑”!补偿金额必须明确、具体、数字化(如“房屋价值补偿XX元,搬迁费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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