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们这土地征收,政府说‘符合规划’,补偿款就这么点,合理吗?”
最近,信凯律所接待了不少像老王这样的当事人。他们听说土地征收“符合城市规划”“纳入了国土空间规划”,就以为补偿款只能“听天由命”。其实不然——“符合规划”只是土地征收的前提条件,绝不是“压低补偿”的借口。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聊:符合规划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到底该怎么算?您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一、先搞懂:“符合规划”的土地征收,到底“合”的是啥规?
很多老百姓一听“符合规划”,就觉得“政府说了算”,自己只能接受。但您知道吗?这里的“规划”可不是随口一说,而是有严格法律边界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必须同时满足两个“规划前提”:
1. 得是“公共利益”需要的规划
不是所有“规划”都能征地。比如建学校、医院、保障性安居工程,或者修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这些为了公共利益的规划,才能启动征收。如果是建商业综合体、高档别墅区,即便“纳入规划”,也可能涉嫌“滥用公共利益”,您可以质疑征收的合法性。
2. 得是“法定程序批下来的”规划
从国土空间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到具体项目的立项、选址,都需要经过县级及以上政府审批、公示,甚至要经过听证会。如果某个项目“规划文件没公示”“审批程序缺材料”,即便口口声声“符合规划”,也可能程序违法。
划重点:“符合规划”≠“想征就征”。如果征收方拿不出完整的规划审批文件,或者规划项目明显不是公共利益,您完全有权利说“不”!
二、核心问题:符合规划的土地征收,补偿款该怎么算?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土地征收补偿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来说,补偿款主要包括4大部分,咱们一项项看:
1. 土地补偿费:不是“地价×面积”这么简单
土地补偿费是对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标准是“区片综合地价”——也就是政府根据土地的位置、用途、产值等因素,划定的不同区域的补偿标准。
比如北京某区区片综合地价是20万元/亩,您家被征了3亩地,土地补偿费就是60万元。但要注意:这笔钱不是直接给农户的,而是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需要依法制定分配方案(通常按村民人口、承包地面积等分配),方案必须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避坑提醒:如果征收方用“3年前的旧标准”或者“邻县的标准”算补偿,肯定不对!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3年调整一次,必须按征收时的“新标准”执行。
2. 安置补助费:给“失地农民”的“保命钱”
这笔钱是专门给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目的是保障您失去土地后,生活能有来源。计算公式是:安置补助费=安置人口数×安置补助标准。
比如您家需要安置2口人,当地安置补助标准是每人10万元,那安置补助费就是20万元。这笔钱原则上直接发给需要安置的人员,村集体不能截留。
特殊情况:如果安置补助费不足以让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经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也就是说,“20万元不够,可以争取更多”!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有啥补啥”,不能漏项
您地里的果树、蔬菜大棚,院子里的房子、水井,这些“地上附着物”和还没收获的“青苗”,都要单独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一般是“按照重置成本折旧”或者“市场评估价”算。
比如您家有个100平米的砖混结构房屋,当地重置成本是1500元/平米,那房屋补偿就是15万元;地里还有2亩即将收获的玉米,每亩青苗补偿1200元,就是2400元。
避坑提醒:征收方经常“漏算”附着物,比如“院墙不算”“水井不算”,或者用“一刀切”标准(比如“所有大棚都是500元/平米”)。这时您可以要求“逐一评估”,谁家的附着物值多少钱,评估报告说了算!
4. 社会保障费用:长远生计的“定心丸”
这是很多老百姓容易忽略的“隐形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时,政府必须拿出专项资金,为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比如您家失地后,政府要为您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确保您到龄后能领养老金。
这笔钱不是直接给现金,但比现金更重要——毕竟土地是农民的“养老保障”,社保费用就是替代这份保障的“兜底钱”。如果征收方没提社保费用,您一定要主动问!
总结一下:符合规划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土地补偿费(村集体分配)+安置补助费(给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给个人)+社会保障费用(政府代缴)。核心原则就一个:不能让您因为征地“越征越穷”!
三、注意!这些“坑”可能让您的补偿款“缩水”
信凯律所经办过很多案件,发现征收方常常用“符合规划”当“幌子”,在补偿上玩套路。以下3类常见“坑”,您一定要避开:
坑1:“程序违法”,用“速度”压低补偿
比如:
– 征收前没公告,或者公告期不足30天(《土地管理法》要求至少公示30天,听取村民意见);
– 补偿方案没听证,直接说“就这么定了”;
– 没签补偿协议就强行占地,甚至“先拆后补”。
这些程序违法,即便规划再合规,补偿协议也可能无效!您有权要求“先补偿、后搬迁”,补偿款没到位、安置房没落实,谁也不能强拆您的房子。
坑2:“评估猫腻”,用“低价”糊弄人
地上附着物和房屋补偿,本应找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评估。但有些征收方会:
– 指定“关系户”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远低于市场价;
– 评估时不入户,只“目测”就出报告(比如把精装房按毛坯房评估);
– 不给原件,只给一个“口头结果”,让您无法复核。
记住:评估机构您有权协商选定,评估报告必须盖章、送达原件,对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复核,甚至找专家委员会再鉴定!
坑3:“只给货币,不给安置”,忽视长远需求
有些征收方为了省事,直接说“所有补偿都给现金,自己买房租房”。但如果当地房价高、租金贵,货币补偿可能根本不够买新房,更别说保障长远生活了。
根据法律规定,安置方式可以是货币安置、产权调换(给安置房)、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等,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比如您家在农村,失去宅基地后,政府要么给新的宅基地,要么给能保障居住的安置房,不能只给钱就“不管了”。
四、为什么说“符合规划”的征地,更需要专业律师帮您?
看到这您可能说:“道理我都懂,但征收方有政府、有律师,我一个老百姓咋斗得过?” 这正是信凯律所要说的——土地征收不是“老百姓VS政府”,而是“法律VS权力”。专业律师就是帮您用法律武器,把“符合规划”的征收,拉回到“合法合理补偿”的轨道上。
信凯律所能为您做什么?
作为专注征地拆迁10年的专业律所,信凯团队处理过上千起“符合规划”但补偿不合理的案件,我们帮您做3件事:
1. “查清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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