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家土地或房屋面临征收了吗?面对复杂的征收流程和补偿条款,是不是常常感到一头雾水:“政府说要征就征?补偿标准谁说了算?我的权益怎么保障?”其实,土地征收不是“一锤子买卖”,国家早就明确了土地征收补偿六项核心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咱们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今天,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就用最通俗的话,给您讲清楚这六项制度到底是什么,遇到问题时怎么用它们保护自己。
一、土地征收补偿六项制度,到底是哪“六项”?
土地征收涉及老百姓的“命根子”,国家通过《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构建了完整的程序保障体系。其中,六项制度就像六道“安全锁”,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具体包括:
第一项:征地告知制度——“要征哪、为什么征,得先跟您说清楚”
核心内容:在征地前,政府必须把征收信息明明白白告诉您。这不是“打个招呼”就行,而是要书面送达《征地告知书》,并在村里公告栏、村民小组所在地张贴,至少公示30天。
告知内容必须包括:
✅ 征收土地的范围(具体到哪块地、哪间房)
✅ 征收目的(比如修路、建学校,必须符合“公共利益”,不能搞商业开发)
✅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
✅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产权调换、社保安置等)
为什么重要:如果政府没告知、没公示,或者告知内容不全(比如只说“要征地”,却不提补偿标准),这就属于“程序违法”,您有权拒绝签字,后续补偿协议也可能无效。
您该注意:看到告知书后,仔细核对范围、补偿标准,有疑问马上记下来,后续可以通过听证、协商等渠道提出。
第二项:调查确认制度——“地有多少、房有多大,得跟您一起数清楚”
核心内容:征地前,政府部门(比如自然资源局)会带着勘测人员,对您家的土地面积、房屋结构、地上附着物(比如果树、水井)、青苗等进行现场调查。这个过程必须有您本人在场,共同签字确认《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调查内容包括:
✅ 土地权属(是承包地、宅基地还是其他建设用地)
✅ 土地面积、地类(耕地、林地、园地等,不同地类补偿标准不同)
✅ 房屋面积、结构(砖混、砖木、土坯房等)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比如多少棵果树、多少亩蔬菜)
为什么重要:调查结果是计算补偿的直接依据!如果没让您到场签字,或者故意少登记面积、漏报附着物(比如您家有3间房,只登记2间),最后补偿肯定会“缩水”。
您该注意:调查时一定要亲自到场,仔细核对每一项数据,有异议当场提出,拒绝在错误的调查表上签字。如果对方“催着签字”,可以先拍照、录像保留证据,再咨询律师。
第三项:听证制度——“补偿不合理,您有权‘讨说法’”
核心内容:如果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意见,您有权申请听证。政府收到申请后,必须组织听证会,让您当面表达诉求、质询补偿依据。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听证:
❌ 多数村民认为补偿标准过低(比如周边地价都涨了,还按几年前的标准补)
❌ 安置方案不合理(比如只给货币补偿,却不考虑您没地方住)
❌ 对地上附着物补偿有争议(比如您家的古树、养殖场,按普通标准补偿明显不公平)
为什么重要:听证是法律赋予您的“话语权”,不是“走过场”。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政府必须如实记录,并根据合理意见修改方案。如果应当组织听证却不组织,补偿方案可能因程序违法被撤销。
您该注意:申请听证要在规定期限内(通常是告知书公示期内),书面提交申请,明确听证理由。听证前准备好证据(比如周边房价截图、房屋评估报告),发言时条理清晰,针对补偿标准的“不合理性”提出具体依据。
第四项:补偿登记制度——“您的权益,得‘登记在册’才有效”
核心内容:在征地补偿方案公告后,您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比如土地承包合同、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补偿登记。
登记的意义:
✅ 确认您是“合法权利人”(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房屋所有权人)
✅ 固定补偿依据(登记后,补偿款、安置房将按登记内容发放)
✅ 避免“漏登”“错登”(没登记的,可能视为放弃补偿权利)
为什么重要:现实中,有人因为外出务工没看到公告,或者觉得“登记不登记无所谓”,结果错过登记时间,导致补偿“无凭无据”,维权时非常被动。
您该注意:看到补偿方案公告后,马上准备材料去登记,哪怕对补偿有异议,也要先登记——登记不影响您后续提意见、打官司,反而是“保底”的第一步。
第五项: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制度——“怎么补、怎么安,得让全村人监督”
核心内容:政府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必须在村里公告至少30天,内容要详细到“每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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