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5年的鱼塘,说征就征,补偿款却只够买辆小车?”
“他们说按‘统一标准’补,可我投了十几万的增氧机、投饵机,难道都白搭?”
最近,不少惠州的朋友向我们咨询:私人鱼塘遇到征收,补偿标准到底怎么算? 作为专注征地拆迁维权10年的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我们见过太多鱼塘主因不懂政策、少拿补偿的案例。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惠州市私人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掰开揉碎了讲,帮您搞清楚“该补什么”“能补多少”“怎么才能不多拿少拿”。
一、惠州市私人鱼塘征收补偿,到底补哪些?
别被征收方一句“按政策补”就糊弄过去!根据《土地管理法》《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规定,私人鱼塘征收补偿绝不是单一款项,而是由5大部分构成,少一项都可能让您亏几十万!
1. 土地补偿费:鱼塘占地的“基础款”
土地补偿费是针对鱼塘所占土地的补偿,简单说就是“地皮钱”。
– 补多少? 通常是该鱼塘所在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惠州各区县标准略有差异,比如惠城区、惠阳区可能高于惠东、博罗)。
– 给谁? 如果鱼塘是承包村集体的土地,这笔钱归村集体所有,但村集体需按规定分配给承包户(也就是您!)。
– 注意: 别让征收方用“全村统一标准”压价,您有权要求查看“前3年平均产值”的计算依据(比如周边同类鱼塘的养殖收益证明)。
2. 地上附着物补偿:您的“硬投入”必须全额补
这是鱼塘补偿的“大头”!您在鱼塘里投的钱——塘坝、护坡、增氧机、投饵机、看护房、供电供水设施等,都属于“地上附着物”,必须按重置成本折旧补偿(即“现在重新建一个要花多少钱,减去使用年限的折旧”)。
举个例子:
您3年前花5万建的混凝土塘坝,现在重置成本是6万,折旧后至少补4.5万;
新买的增氧机3000元/台,用了1年,折旧后至少补2400元/台……
避坑点: 征收方常按“旧设备残值”压价,比如一台正常使用的增氧机只给补500元,这明显不合理!您有权要求提供“重置成本评估报告”,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核算。
3. 青苗补偿费:鱼苗、成鱼“按市场价”算
鱼塘里的鱼苗、成鱼是您的“活资产”,补偿标准必须参考征收时当地市场价。
– 鱼苗: 按投放数量、规格(比如草鱼苗、鲢鱼苗)补偿,比如3寸草鱼苗市场价1元/尾,投放10万尾就补10万元;
– 成鱼: 按重量、品种(如四大家鱼、名特优鱼类)补偿,比如草鱼市场价8元/斤,塘里有1万斤就补8万元;
– 注意: 如果鱼塘正处于“快速生长期”(比如春季投放的鱼苗,秋季即将出塘),您有权要求补偿“预期收益”(比如按出塘时的市场价估算,差价部分由征收方补足)。
4.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养鱼人“少赚的钱”必须赔
私人鱼塘是经营性项目,征收会导致您停产、无法继续养殖,这部分损失必须补偿!
– 怎么算? 通常按“前3年平均净利润”ד停产期限”(一般从征收公告发布到恢复生产/搬迁完毕,最长不超过6个月)。比如您前3年每年净利润10万,停产3个月就补2.5万;
– 特殊情况: 如果鱼塘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比如占家庭总收入80%以上),您还可以要求“过渡期生活补助”(额外按月补偿,直到找到新的养殖场所)。
5. 搬迁费与临时安置费:搬家、找新塘子的“路费”
如果征收方要求您搬迁鱼塘(比如鱼苗、设备转移到新鱼塘),以下费用必须由征收方承担:
– 搬迁费: 包括鱼苗运输费(如活鱼车运输成本)、设备拆卸安装费(如增氧机、投饵机的拆装)、临时养殖场地租赁费等,按实际发生金额补偿(需提供发票、收据等凭证);
– 临时安置费: 如果新鱼塘还没落实,导致您无法正常养殖,征收方需按月支付安置费(标准参考当地临时租房成本,比如惠城区约1500-2500元/月)。
二、鱼塘征收时,您可能遇到的这些“坑”,千万别踩!
我们处理过太多惠州鱼塘征收案例,发现征收方常用的“压价套路”有5个,您一定要警惕:
坑1:“全市统一标准”,您的实际投入被忽略
“我们这儿鱼塘都补2万/亩,您也一样!”——这话听着“公平”,实则违法!
法律规定:补偿需“因地制宜”,您的鱼塘投入高(比如有现代化养殖设备)、养殖效益好(比如养名贵鱼类),补偿就必须高于普通鱼塘。对策: 立即整理投入凭证(设备购买发票、饲料购买记录、养殖日志等),证明您的鱼塘“特殊价值”。
坑2:评估机构“被指定”,报告明显偏低
“我们找的评估机构,说您这鱼塘总共值8万”——可您光设备就投了12万!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征收方无权单方面指定。如果评估报告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您可以:① 要求评估机构解释评估方法;② 申请重新评估(需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③ 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
坑3:“只补鱼,不补设备”,或“设备按废品价”
“鱼给您补钱,增氧机、投饵机都是旧东西,不算钱”——这是典型的“漏项补偿”!
如前文所说,所有地上附着物(包括养殖设备)都必须补偿,且按“重置成本折旧”计算,而非废品价。对策: 拍照、录像留存设备现状(品牌、型号、使用情况),并收集购买凭证,必要时申请“设备价值专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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