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自建房要被征收建学校,补偿款给得太低,该怎么办?”
“房子是爸妈30年前盖的,没办房产证,征收方说只能给成本价,合理吗?”
“自建房还开着小卖部,这块损失能赔吗?”
最近,不少朋友带着这样的焦虑找到信凯律所。确实,自建房征收补偿一直是拆迁中的“老大难”——尤其是遇到“建学校”这种公共利益项目,征收方常以“公益”为由压低补偿,老百姓又不懂法律细节,很容易吃亏。但您要知道:公益征收不等于低补偿! 法律明确规定,必须保障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今天,信凯律师就带您彻底搞懂:自建房建学校被征收,到底能拿哪些补偿?无证房真的不给钱吗?怎么才能避免被“套路”?
一、征收自建房建学校,法律上必须给哪些补偿?
补偿不是征收方“一口价”,而是有法定项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自建房被征收,至少要拿到这4项核心补偿,少一项都可能亏!
✅ 1. 房屋价值补偿:按“市场价”算,不是“成本价”
这是补偿的“大头”,核心原则是“不低于征收公告之日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怎么理解“市场价”?比如您家自建房在城乡结合部,周边新建商品房均价1.5万/平米,那您的房屋补偿就不能远低于这个数(具体需结合房屋结构、成新率、装修等调整)。
– 注意:征收方常以“自建房”“集体土地”为由压价,这是违法的!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都必须参考市场价评估。
✅ 2. 搬迁补偿:搬家费+物品损失,实报实销
搬家不是“免费劳动”,这笔钱必须给!包括:
– 搬家费:按实际搬家次数和距离计算(比如搬一次补1000元,远距离搬家额外增加);
– 物品损失费:空调、热水器、家具等拆卸、搬运造成的损耗,可凭票据或协商确定。
✅ 3. 临时安置补偿:过渡期租房钱,不能让您“流落街头”
如果征收方没有提供现房安置,而是让您先租房过渡,这笔钱必须到位!
– 标准:按当地租房水平确定(比如北京部分区域按每月30-50元/平米计算,您家100平,每月就能拿3000-5000元);
– 时间:从交房到安置房交付为止,超期未交房的,征收方要加倍支付临时安置费(比如超期部分按1.5倍计算)。
✅ 4. 停产停业损失:自建房用于经营?这块补偿别漏了!
如果您的自建房开着小卖部、作坊、出租给他人经营,因征收导致无法继续盈利,征收方必须赔偿这部分损失。
– 怎么算?需提供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近6个月经营流水等,可按“前3年平均利润”或“行业平均标准”计算(比如小卖部月利润5000元,补偿6个月就是3万元)。
二、自建房没证怎么办?这3种情况照样能拿补偿!
“我家自建房没房产证,征收方说算违建,一分不补”——这是信凯律师最常听到的“套路”!但您要记住:无证自建房≠违建! 法律不会“一刀切”,这3种情况完全能争取合理补偿。
📌 情况1:历史遗留原因,能证明“合法建造”
很多自建房是80、90年代建的,当时政策宽松,只要有宅基地批准文件、村镇规划许可等,就算没办房产证,也属于“合法建筑”。
– 怎么办:赶紧去村委会、乡镇政府调取《宅基地使用证》《建房审批表》等老档案,这些就是“合法身份”的证明!
– 案例参考:去年海淀李阿姨家的自建房,1988年建,有宅基地证但没房产证,征收方一开始按“违建”只给15万成本价。我们帮她找到当年的建房审批文件,最终按市场价评估,补偿款提高到85万,足足多了70万!
📌 情况2:程序瑕疵但实际居住多年,按“事实房屋”处理
比如建房时手续不全,但一直居住、缴水电费,甚至有户口本、营业执照在上面,这种“事实房屋”虽不是“完全合法”,但也不能按违建强拆不给补偿。
–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2008年才实施,之前的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23171号-6 京ICP备160231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