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我们家那片老房子要拆迁,给的补偿款连周边新房的一半都不到,找征收办他们说‘就这个标准,不签也得拆’,这合理吗?”
“李姐,您收到的《补偿决定书》上没写评估机构怎么选,也没说异议找谁提,这种‘空白文件’能签字吗?”
最近,我们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接到了太多类似的咨询。老百姓一辈子就攒下一套房子,遇到征收补偿却像“开盲盒”——标准不明、程序不清、补偿偏低,甚至有人被威胁“不签就强拆”。其实,这些行为很可能已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而公开审理,正是咱们被征收人撕开“暗箱操作”、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利剑”。今天,咱们就聊聊征收补偿中的那些“违法坑”,以及公开审理到底怎么帮您讨回公道。
一、常见征收补偿违法行为,您踩坑了吗?
征收补偿不是“征收方说多少就是多少”,法律对补偿标准、程序、评估方式都有明确规定。但实践中,一些征收方为了“省成本”“赶进度”,常常在以下环节“动手脚”,您一定要擦亮眼:
1. 补偿标准“打骨折”,远低于市场价
法律明确规定,征收补偿要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比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集体土地征收,要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区位、产值等因素。但有些征收方却用“几年前的评估价”“政策文件底价”当借口,比如北京周边某村征收,村民王大叔的300平宅基地,征收方只给50万补偿,而同地段商品房均价已超2万/平,这明显违反“公平补偿”原则。
2. 程序“暗箱操作”,您的知情权被剥夺
“公告贴在村委会角落,字小得看不清”“评估报告直接塞门缝,不让问细节”“补偿方案说改就改,不征求意见”……这些场景是不是很熟悉?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前必须发布《征收公告》《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不少于30日,且要听取被征收人意见;评估机构要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报告必须送达并告知异议权。如果征收方“省略”这些步骤,就是程序违法。
3. “先拆后补”,让您陷入被动
“先签字搬迁,后谈补偿”,这是征收方最常用的“套路”之一。但法律明令禁止“未补偿先搬迁”,更不允许“暴力强拆”“非法逼迁”。比如去年我们代理的河北张女士案,征收方以“先拆房再给过渡费”为由,在张女士未签协议的情况下拆了她的房子,这种行为直接违反《征收条例》第27条,后来通过公开审理,我们帮张女士不仅拿到了合理补偿,还争取到了违法强拆的赔偿。
4. 评估报告“猫腻多”,结果不公
评估报告是补偿的核心依据,但有些评估机构“听征收方的”,故意压低房屋价值、忽略装修装饰补偿,甚至用“成本法”代替“市场法”评估。比如我们遇到过案例,被征收人刘先生的商铺位于繁华商圈,评估机构却按“周边住宅价格”估算,少算了200多万补偿。后来我们通过审查评估资质、评估方法,在公开审理中成功推翻原报告,重新评估后补偿翻倍。
二、公开审理:把违法征收“晒”在阳光下
遇到上述违法行为,很多老百姓会想:“我告了也没用,对方有关系。”其实,公开审理就是打破这种“关系网”的法律武器。所谓公开审理,是指法院在审理征收补偿案件时,允许公民旁听、媒体报道,裁判文书依法公开,整个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被征收人来说,它至少有3大“硬核作用”:
1. 让“暗箱操作”无处遁形
公开审理就像“法律探照灯”,征收方的每一份证据、每一个程序瑕疵都会被当庭审查。比如我们代理的北京通州李某案,征收方拿不出《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记录,却在庭审中声称“程序合法”。我们当庭要求其公示会议纪要、签到表,对方支支吾吾拿不出,法官最终认定“程序违法”,撤销了《补偿决定书》。这种“阳光下的审判”,能让征收方的“小动作”无所遁形。
2. 倒逼法院“公正裁判”
公开审理意味着裁判结果要接受公众监督,法官在审理时会更谨慎地适用法律、审查证据。比如有些基层法院过去可能“偏袒征收方”,但公开审理后,若判决明显不公,不仅会被上级法院改判,还可能影响司法公信力。去年我们代理的山东某集体土地征收案,一审法院“维持原补偿决定”,我们坚持上诉并要求公开审理,二审法院当庭指出一审“事实认定不清”,发回重审后,征收方主动坐下来协商,最终补偿提高了40%。
3. 给被征收人“发声的平台”
很多被征收人觉得自己“不懂法,说不过对方”,但公开审理中,律师会帮您把“委屈”变成“法律语言”。比如“补偿低”,律师会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证明房屋价值;“程序违法”,会逐条核对法律条文,指出征收方少了哪个步骤。我们曾代理的一位老年当事人,自己说不清哪里不合理,但通过庭审律师对评估报告的“逐条质证”,法官当庭采纳了我们的意见,最终帮老人多拿了120万补偿。
三、遇到征收补偿违法,公开审理前您该做什么?
公开审理虽好,但不是“走个过场”就能赢。如果您正面临征收补偿纠纷,以下3步“维权准备”一定要做,否则可能错过最佳时机:
第一步:收集证据,这是维权的“弹药”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征收补偿案件尤其如此。您需要重点收集:
– 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宅基地审批单等,证明您是“权利人”;
– 征收文件:《征收公告》《补偿方案》《补偿决定书》《评估报告》等,这是审查程序是否合法的关键;
– 沟通记录:与征收方的谈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若对方有威胁、欺骗言行,这些就是“铁证”;
– 价值证据: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截图、装修发票、营业执照(若涉及经营性房屋)等,证明“补偿不合理”。
注意:录音录像要合法,别在对方隐私场所偷录;文件原件要保留好,至少复印2份备用。
第二步:别签“空白协议”,守住底线
征收方可能会说“先签个字,后面补偿好商量”,千万别信!一旦签了空白协议或内容不明确的协议,后续很难证明“被欺骗”。我们遇到过当事人签了“补偿金额待定”的协议,最后征收方只给当初口头承诺的一半,因没有证据,维权非常被动。记住:任何没写清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时间的协议,都不能签!
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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