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绥德县不少乡镇的朋友都在问:“村里贴了征收补偿款公示公告,我该看啥?”“补偿金额比邻居家低,怎么办?”“公告里写的‘区片综合地价’是啥意思?”作为专注征地拆迁法律问题12年的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咱们今天就用大白话帮您拆解“绥德县征收补偿款公示公告”里的门道,教您一眼看懂哪些信息关乎自家权益,哪些“坑”需要避开——毕竟,征收补偿款是咱们老百姓的“养老钱”“安家钱”,马虎不得!
一、绥德县征收补偿款公示公告:这5项核心信息,您必须逐字盯紧!
您在村口公告栏、镇政府官网看到的“绥德县征收补偿款公示公告”,不是一张简单的“通知”,而是法律要求征收方必须公开的“权益清单”。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这几项信息如果缺失或模糊,您有权要求补充说明:
1. 征收范围和对象:您家在不在“红线”内?
公告里必须写清楚具体征收哪些地块(比如“XX村集体土地,东至XX路,西至XX沟”),以及涉及哪些农户或房屋所有权人。重点核对:您家的土地证、房产证上的地址是否在范围内,如果发现“邻居在名单上,自家却漏了”,或者“征收范围比实际丈量的多”,立即拍照留证——这可能是程序违法的起点。
2. 补偿标准:钱怎么算?有没有“一刀切”?
这是公告的“核心中的核心”!必须明确写清:
– 土地补偿费:绥德县不同乡镇(如名州镇、张家砭镇、义合镇等)的“区片综合地价”可能不同,您要查自家土地属于哪个区片,补偿标准是否符合《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比如绥德县一类区片可能XX万元/亩,二类XX万元/亩);
– 安置补助费:按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是区片综合地价的XX倍(通常1.5-3倍),看公告是否写明具体人数和计算方式;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比如房屋(砖混结构、土坯结构补偿不同)、果树(盛果期、幼树补偿不同)、蔬菜大棚等,必须列明细单价,不能只写“按市场价补偿”——“市场价”是多少?谁评估的?这些都要明确。
信凯提醒:如果公告里只写“补偿标准按上级文件执行”,却不附具体文件或数字,属于“信息不公开”,您有权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出示书面依据。
3. 补偿方式:要钱还是要房?选错了可能亏几十万!
公告必须明确“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以及具体细节:
– 货币补偿:总补偿款=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写清每笔款项的支付时间(比如“协议签订后30日内支付50%,腾空土地后支付剩余50%”);
– 产权调换:安置房的位置(比如“XX安置小区”)、面积(是“拆一还一”还是“按比例置换”)、交房时间(比如“2025年12月31日前”),以及过渡期安置费(比如“每月每平米XX元,按实际过渡时间支付”)。
注意:如果公告只提“货币补偿”或只给“产权调换”,剥夺您的选择权,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您可以主张补偿方式无效。
4. 安置方案:失地农民的“后路”有没有保障?
对咱们农民来说,土地没了,后续生活怎么办?公告必须包含“社会保障措施”:
– 社保安置:是否符合《绥德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比如是否纳入养老、医疗保险体系,政府补贴多少,个人需缴多少;
– 就业安置:是否有技能培训、岗位推荐(比如“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
– 农业安置:如果是调地安置,新分配土地的位置、面积是否明确。
信凯案例:去年绥德县某村征收,公告只字未提社保,我们律师团队介入后,通过行政复议迫使征收方补充社保方案,为每位村民争取到每月XX元的养老补贴,直接保障了老年生活。
5. 异议处理方式:对补偿不满,找谁说?怎么说?
公告必须写明“异议反馈渠道”:
– 反馈时限:比如“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提出异议”,错过时限可能丧失维权机会;
– 受理部门:是县自然资源局、镇政府,还是具体的项目指挥部;
– 处理流程:是“组织协调”还是“书面答复”,以及后续能否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或诉讼。
关键点:如果公告写“对补偿有异议,不得阻挠征收”,这是“霸王条款”!《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政府裁决,您完全有权依法维权。
二、公示公告里的“猫腻”:这些坑,绥德县被征收人千万别踩!
咱们经办过绥德县多起征收案件,发现公告里常有这些“文字游戏”,您一定要擦亮眼:
⚠️ 坑1:补偿标准“过期作废”,用旧标准赔新项目
比如2024年征收的项目,公告却引用2020年的区片综合地价(陕西省2023年已更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信凯提醒:补偿标准必须以“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为准的新标准,旧标准无效,您有权要求按最新标准补差价。
⚠️ 坑2:评估报告“暗箱操作”,不让您参与选机构
房屋、附着物的补偿金额依赖评估报告,但公告里只写“经评估机构评估”,却不告诉您:
– 评估机构是谁选的?(法律规定应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才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
– 评估报告有没有送达给您?(您有权查看报告原件,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案例:绥德县王女士家的商铺,征收方单方委托评估,补偿款仅XX万元。我们介入后发现,评估机构未考虑商铺的临街位置、实际租金收益,重新委托合法评估机构后,补偿款提升至XX万元,翻了近一倍!
⚠️ 坑3:安置房“纸上画饼”,位置、时间都不明确
比如公告写“安置房位于县城规划区”,却不说具体位置(是学区旁还是偏远郊区?);写“过渡期不超过24个月”,却不写超期后的安置费标准(很多地方超期后安置费减半,甚至停发)。信凯提醒:安置房信息必须具体到“门牌号或小区名称”,超期安置费需明确“按原标准XX倍支付”,否则后期容易扯皮。
⚠️ 坑4:“先签字后补偿”,逼您放弃权利
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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