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后台收到很多朋友的私信:“律师,我家房子要拆迁了,收到一份征收补偿决定书,这东西到底该怎么写?我自己写能行吗?”其实啊,征收补偿决定书可不是随便填填的“申请表”,它是征收方对您补偿权益的“最终裁定”——写得好,补偿款、安置房稳稳到手;写得不好,可能少拿几十万,甚至房子被拆了都没处说理。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聊聊这份决定书里的“门道”,帮您避开坑,守好自家权益。
先搞懂:什么是征收补偿决定书?
简单说,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征收方和您谈不拢补偿时,政府依法出具的“最终补偿方案”。比如您对补偿标准不满意、拒绝签字,征收方为了推进项目,就会给您发这份文件,告诉您:“我们按这个标准补您,如果您还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复议或诉讼,否则我们就依法拆房子了。”
划重点:这份文件具有法律强制力!您收到后必须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否则过期可能失去维权机会。所以,看清内容、写对回应,是保护权益的第一步。
征收补偿决定书怎么写?这6个核心要素缺一不可!
很多朋友以为“决定书是政府写的,和我没关系”,其实大错特错!虽然决定书由征收方出具,但您有权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甚至通过律师协助“反向把关”。一份合法的征收补偿决定书,必须包含这6个核心内容——少一项,都可能违法!
1. 基本信息:谁征收、谁被征收,得写明白
– 征收方信息:要有明确的征收单位名称(比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联系方式,不能是“某拆迁办”这种模糊主体。
– 被征收人信息:您的姓名、身份证号、房屋地址、房产证号(或土地使用证号),必须和证件完全一致。如果房屋是共有的(比如夫妻共有),所有共有人都要列为被征收人。
– 房屋土地情况:房屋面积(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用途(住宅/商铺/厂房)、结构(砖混/钢混/砖木),这些数据必须和房产证、评估报告一致,不能“大概写写”。
提醒:如果基本信息写错,比如把您的房屋面积“100平”写成“80平”,或把“住宅”写成“商用”,您有权立刻提出异议,要求重新核对!
2. 补偿依据:不是“拍脑袋”定的,得有法律撑腰
补偿标准不能是征收方“说多少算多少”,必须写清楚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比如: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 集体土地征收: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XX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关键点:如果决定书只写“按区里政策执行”,却不列具体文件名称和条款,这就是“依据不明”,您可以要求征收方出示书面文件,否则补偿决定可能无效。
3.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得让您选
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要么拿钱,要么拿房,或者“钱+房”组合。决定书必须明确列出可选方式,不能只给一种(比如只给货币补偿,不让要安置房)。
– 货币补偿:要写清楚总金额、构成(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奖励金等),以及支付时间(比如“签订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 产权调换:要写明安置房的位置(具体到XX小区X号楼X单元)、面积(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交付时间(比如“2025年12月31日前”),以及差价结算方式(如果您房屋面积大,安置房面积小,差价怎么补;反之,您怎么补差价)。
避坑指南:如果安置房位置写着“XX区域附近”,却不说具体小区,或交付时间写“待定”,这种“模糊条款”可能让您未来拿不到房,一定要拒绝!
4. 补偿金额明细:每一分钱都要有“来处”
这是决定书的“核心中的核心”!很多朋友只看“总补偿款”,却忽略了明细,结果吃了大亏。合法的补偿金额必须逐项列清:
| 补偿项目 | 计算方式(举例) | 注意事项 |
|——————|——————————————-|————————————————————————–|
| 房屋价值补偿 | 评估单价×房屋面积(如5万/平×100平=500万) | 评估单价必须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且不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 |
| 搬迁费 | 固定金额或按面积计算(如30元/平×100平=3000元) | 商铺、厂房涉及设备搬迁的,要单独计算设备迁移费 |
| 临时安置费 | 按月支付(如3000元/月,过渡期12个月=3.6万) | 如果是产权调换,过渡期从交房到安置房交付;货币补偿一般给3-6个月 |
| 停产停业损失 | 按房屋前3年平均利润计算(如年利润10万,补偿6个月=5万) | 只有商铺、厂房、经营性住宅才能要,需提供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 |
| 奖励金 | 按时签约奖励(如10日内签约奖5万) | 奖励金不能“强制”,您有权选择不签约(只要补偿合理,不签约也能拿到法定补偿) |
警惕:如果决定书只写“总补偿款600万”,却不列明细,您有权要求征收方提供“补偿金额计算表”,逐项核对!
5. 救济途径:不服怎么办?得告诉您“怎么维权”
合法的决定书必须明确告知您:如果不服补偿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X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划重点:如果决定书只写“请在规定时间内维权”,却不写具体期限、复议机关或法院,这就是“程序违法”,您可以通过律师主张决定书无效!
6. 签章和日期:没盖章=“废纸”
最后,决定书必须加盖征收单位的公章(比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公章),并注明出具日期。如果是“XX拆迁指挥部”盖章(临时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或没有日期,这份文件在法律上可能不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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