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家在来宾市兴宾区的商品房要被征收了,补偿方案里写的价格比周边房价低一大截,这合理吗?”“征收方说现在签字能多拿5万奖励,可我担心后续安置房有问题,要不要签?”最近,咱们信凯律所接到很多来宾市朋友的咨询,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商品房征收补偿到底按什么标准?自己拿到的补偿是不是“吃亏”了?遇到不合理的情况该怎么办?
今天,咱们就用最接地气的方式,把“来宾市商品房征收补偿标准”给您掰扯清楚。看完这篇文章,您就能明白:补偿不是“征收方说多少算多少”,而是有法律依据的;遇到问题也不是“只能认栽”,专业律师能帮您争取合理权益。
一、来宾市商品房征收补偿,到底“补”什么?(核心标准拆解)
很多业主以为“商品房征收补偿=房子本身的钱”,其实远不止这么简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来宾市相关政策,商品房征收补偿主要包括四大块,每一笔都和您的切身利益相关,咱们逐个看:
1. 房屋价值补偿:不是“随便估价”,得按“市场价”来
这是补偿的“大头”,指的是被征收房屋本身的价值。核心原则:不低于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怎么确定“市场价”?不是征收方单说了算,而是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评估得出。评估时会考虑房屋的区位(地段)、用途(住宅/商铺)、建筑面积、结构、新旧程度等因素。
– 注意避坑:如果评估价明显低于周边二手房成交价(比如周边房子卖8000元/㎡,评估价只给6000元/㎡),或者评估机构是征收方“指定”的、没有资质,您有权要求重新评估。
2. 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别忽略这些“隐形损失”
房子被征收后,您得搬家、得临时租房,这些费用征收方也得补:
– 搬迁补偿:包括搬家费、空调移机费、热水器移机费等,一般是按“户”或“房屋面积”一次性补偿(比如来宾市部分区域标准是每户1500-3000元,具体看当地政策)。
– 临时安置补偿:如果您选择产权调换(即要安置房),从交房到安置房交付期间,征收方需要支付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标准通常是按被征收房屋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单价(比如来宾市城区部分区域每月20-30元/㎡),如果安置房逾期交付,还要加倍支付过渡费!
– 特殊情况:如果征收方提供了周转房,且您同意入住,可能不支付临时安置费,但周转房面积、条件必须合理(不能让您一家三口挤在20㎡的小房子里)。
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商铺业主必看
如果您的商品房是商铺(比如临街门面、小区底商),正在经营,那么因征收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征收方也必须补偿。
– 补偿依据:根据《来宾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可以参考纳税情况、经营年限、员工工资等证据。
– 举例:张先生在来宾市某商圈有间100㎡的商铺,每月净利润2万元,征收导致停业6个月,那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至少应在12万元左右(具体需结合政策协商)。
4. 奖励性补偿:早签协议≠多拿钱,得看清“条件”
很多征收方案会设置“签约奖励”“搬迁奖励”,比如“前10天签约奖3万”“按时搬迁奖2万”。奖励可以拿,但前提是:基础补偿合理!
– 避坑提醒:如果房屋价值补偿、临时安置费等“大头”本身就低于法定标准,别为了几万奖励金就签字——奖励是“锦上添花”,不是“雪中送炭”,先确保核心权益不受损,再考虑奖励是否划算。
二、实际征收中,这些“坑”90%的来宾市业主都遇到过!(复杂性分析)
理论上,补偿标准是明确的,但实际操作中,很多业主因为不懂政策、缺乏经验,容易掉进“陷阱”。咱们信凯律所处理过来宾市多个商品房征收案件,总结出最常见的4类问题:
1. 评估价“被低估”?您的房子可能不止这个价
– 案例:来宾市某小区业主李女士,房屋面积120㎡,周边二手房均价8500元/㎡,但征收方指定的评估机构只评了7000元/㎡,理由是“房屋老旧”。我们介入后发现,评估机构未考虑小区新开通的地铁线路、学区优势等区位增值因素,最终通过重新评估,帮李女士争取到8200元/㎡的合理价格,多补了24万。
– 问题本质:评估机构“听命于”征收方,故意忽略增值因素,或选用不合理的评估方法(比如用“成本法”而非“市场比较法”)。
2. 补偿方式“二选一”?选货币还是产权调换,得算清账
征收方通常会提供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直接给钱)或产权调换(给安置房)。很多业主纠结“哪个更划算”,其实关键看3点:
– 货币补偿:钱够不够在同地段买类似房子?如果周边房价1万/㎡,您家100㎡房子补100万,刚好能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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