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围了三年塘,投了几万块买鱼苗,眼看着鱼就要出塘了,突然村里通知说这片地要被征收,鱼塘得拆……这到底能给补偿吗?会不会只补点鱼苗钱?”最近,不少村民朋友向信凯律所咨询围塘养鱼被征收的问题,语气里满是焦虑和迷茫。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讲:围塘养鱼被征收,到底有没有补偿?能补哪些项目?怎么才能拿到合理补偿?
一、先给颗定心丸:围塘养鱼被征收,依法必须有补偿!
很多村民担心“自己围的塘不算正规建筑,征收时可能不给补偿”,这其实是误解。咱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白纸黑字写着: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
您围塘养鱼,本质上是对集体土地(比如承包地、荒坡地、坑塘水面)的合法使用和经营。只要您的鱼塘建设没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比如不在基本农田上随意挖塘)、没有办理违法手续,那么鱼塘本身、塘里的鱼、养殖设施,甚至因为征收导致的经营损失,都属于“合法财产”,征收时必须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简单说:您投了钱、花了精力、养了鱼,这些“真金白银”的投入,法律不会让您“打水漂”。
二、补偿到底有哪些?这5项您一项都不能少!
到底能补多少?补哪些项目?这是村民最关心的问题。根据信凯律所10年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经验,围塘养鱼的征收补偿通常包括以下5大块,您记得拿着清单逐一对:
1. 鱼塘本身的补偿:别让“塘”的价值被忽略!
鱼塘不是“天然形成”的,是您花钱挖土、修坝、护坡、防渗处理建起来的,这部分“建设成本”必须补偿。
– 怎么算? 一般参考鱼塘的面积、建设材料(比如土坝、混凝土坝)、建设年限,结合当地同类鱼塘的重置成本(即现在重新建一个同样的鱼塘要花多少钱)评估确定。比如河北某村民的1.2亩土石鱼塘,建设时花了3万,征收时评估机构按重置成本折旧后,补偿了2.8万。
– 注意: 如果征收方说“鱼塘是临时设施,只补少量钱”,您要据理力争——只要您的鱼塘在使用年限内(比如土地承包期内),且持续经营,就属于“长期附着物”,不能按“临时”算。
2. 鱼苗、成鱼的补偿:塘里的“活资产”要算清楚!
鱼塘里养的鱼是您的“流动资产”,征收时无论鱼苗是否长成,都要按市场价补偿。
– 怎么算? 分两种情况:
– 能及时捕捞的: 比如成鱼,按征收时当地市场的批发价计算(比如草鱼8元/斤,您塘里有5000斤,就该补4万元);
– 无法及时捕捞的: 比如鱼苗或未长成的鱼,需要评估鱼的数量、规格,结合养殖周期、预期收益折算(比如鱼苗投入1万,预计3个月后长成可卖5万,现在提前征收,可能按预期收益的70%-80%补偿,即3.5万-4万)。
– 关键证据: 保存好购买鱼苗的收据、养殖记录(比如投料时间、鱼的生长照片)、周边养殖户的证言,这些都能帮您证明鱼的数量和价值。
3. 养殖设施补偿:增氧机、投料机…一样都不能落!
养鱼离不开配套设施,这些“铁疙瘩”也是您花钱买的,征收时必须单独补偿。
– 常见设施包括: 增氧机、投料机、水泵、发电机、看护房(简易房或砖混房)、供电线路、供水管道、围网等。
– 怎么算? 一般按设施的“重置成本折旧”评估——即现在买一个新的同样的设施要多少钱,再根据使用年限折旧(比如一台增氧机买时2000元,用了3年,预计能用5年,折旧后补偿1200元)。
– 提醒: 很多征收方会“打包”处理,把设施和鱼塘混在一起给个低价,您一定要要求“分项评估”,列清楚每一项设施的数量、品牌、年限,避免少算。
4.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养鱼人的“未来收益”要保障!
鱼塘被征收了,您没法继续养鱼,这部分“未来的利润损失”也得补偿。这是很多村民容易忽略的“大头”!
– 怎么算? 通常参考您近3年的平均净利润(比如每年赚3万,停产停业1年,就补3万),如果养殖时间不足3年,按实际经营年限的平均利润算。如果无法提供利润证明(比如没有记账),可以参考当地同类养殖场的平均收益水平。
–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虽然集体土地征收没有全国统一细则,但各地实践中都参照这一原则,信凯律所代理的多起鱼塘征收案件中,都帮村民争取到了这项补偿。
5. 搬迁安置补偿:如果需要另选地方养鱼,这笔钱得给!
如果征收后您需要另选地块重建鱼塘,或者搬迁养殖设施,那么搬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要补偿。
– 包括: 设备拆卸、运输、安装费,新鱼塘的选址、平整费,临时养殖场地租赁费(比如过渡期间需要租塘养鱼)等。
– 举例: 山东某村民的鱼塘被征收后,需要搬到5公里外的新址,征收方补偿了设备运输费5000元、新塘平整费1.2万、临时租塘费3个月6000元,合计2.3万元。
三、这些“坑”要避开!村民常踩的3大补偿误区
信凯律所接待的村民中,不少人因为不懂政策、轻信口头承诺,最后拿到的补偿“大打折扣”。下面这3个误区,您一定要避开:
误区一:“村里说补偿标准是统一的,只能按这个拿”
真相: 补偿标准有“法定底线”,但没有“统一天花板”。
比如鱼塘补偿,当地政府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考”,这只是“最低标准”。如果您的鱼塘建设成本高、经营效益好,完全可以协商高于标准的补偿。信凯律所去年代理的江苏某村民鱼塘征收案,当地参考标准是1.5万/亩,但我们通过提供鱼塘建设发票、近3年纳税证明,最终帮村民争取到3.2万/亩,翻了一倍多。
误区二:“签了协议再拿补偿款,先签了再说”
真相: 协议是“维权凭证”,签之前必须逐字看清楚!
征收方可能会催您“赶紧签,签了就给钱”,但协议里如果没写清楚补偿项目(比如漏了停产停业损失)、金额模糊(比如“补偿款另行协商”)、支付时间不明确,您签了后就很难再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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