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我们小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连每家每户的补偿金额、房屋面积都清清楚楚贴在公告栏上了!这算不算侵犯隐私?”最近,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接到了不少类似的咨询。当您发现自己的征收补偿决定书被随意公布在公告栏、微信群甚至网络平台时,那种家底被“晒”在阳光下的愤怒与不安,我们感同身受。
征收补偿决定书是政府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其中包含您的家庭住址、补偿金额、房屋结构等高度敏感的个人信息。然而,实践中一些征收部门为了“公开透明”或工作便利,却忽视了法律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边界。这种随意公布的行为,不仅让您陷入信息泄露的风险,更可能对您的谈判地位、人身安全乃至社会评价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
一、为什么“随意公布”征收补偿决定书是违法的?
法律对政府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有着明确的界限:
1.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红线”:该条例要求政府公开信息,但明确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列为可以不公开的情形(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征收补偿决定书中的具体补偿金额、家庭人口结构、房屋内部细节等,显然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征收部门若要公开,必须证明其公开的公共利益远大于对个人隐私的损害,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公开目的。简单粗暴地全文张贴,显然不符合这一要求。
2. 《民法典》的“隐私权盾牌”:您的隐私权受《民法典》严格保护(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征收补偿决定书中包含的个人信息,是您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随意公布这些信息,直接侵犯了您的隐私权,您有权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甚至赔偿损失。
3.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紧箍咒”:该法将个人信息分为一般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如财产信息、行踪轨迹等)。征收补偿决定书中的补偿金额、房屋信息等,无疑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必须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并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随意公布显然违反了“告知-同意”原则和最小必要原则。
简单来说:公开≠透明!透明不等于可以无视法律,将您的家底赤裸裸地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
二、遭遇“随意公布”,您该如何有效维权?
当您发现自己的征收补偿决定书被随意公布,请保持冷静,按以下步骤依法维权:
1. 立即固定证据(关键一步!)
拍照/录像:清晰拍摄公告栏张贴位置、内容、张贴时间(如有显示);对微信群、网络平台上的公示内容进行截图、录屏,并保存链接。
记录公布主体:明确是哪个部门(如区/县房屋征收办公室、街道办事处等)或个人实施了公布行为。
记录影响范围:了解该信息被传播的范围(如小区公告栏、本地论坛、多个微信群等)。
2. 正式提出异议与交涉
书面沟通:向实施公布的征收部门(如区征收办)提交书面异议函。明确指出其随意公布行为侵犯了您的隐私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撤下公示、删除网络信息)、消除影响(在原公示范围发布更正或道歉声明)、赔礼道歉。
口头沟通:可前往征收部门当面沟通,但务必做好录音或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答复。信凯律师提示: 口头沟通需谨慎,避免情绪化,核心诉求要清晰明确。
3. 寻求行政监督与救济
向上级机关举报/投诉:向该征收部门的上级主管单位(如市住建委、区政府)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提交书面举报材料,要求其纠正下级部门的违法行为。
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征收部门对您的异议置之不理或处理不当,您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即公布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公布行为违法并责令撤销、赔偿损失。
4. 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随意公布行为给您造成了实际损害(如名誉受损、生活困扰、精神痛苦、甚至因信息泄露导致的人身或财产安全隐患),您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侵犯隐私权或个人信息权益为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征收部门)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三、维权文书怎么写?关键要素与模板参考
针对随意公布征收补偿决定书的维权文书(如异议函、行政复议申请书、民事起诉状),核心在于事实清晰、法律依据明确、诉求具体。以下提供异议函的核心要素和简化模板:
异议函核心要素:
标题:关于要求立即停止侵犯隐私权并撤回XX号征收补偿决定书公示的异议函
致送单位:XX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或其他实施公布的部门全称)
您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被征收房屋地址。
事实陈述:
明确指出:贵单位于X年X月X日,在XX地点(如XX小区公告栏、XX微信群、XX网站),以XX方式(如张贴公告、群发文件、网络发布),全文公示了涉及本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文号:XXX)。
强调该决定书包含您的个人敏感信息(如:家庭住址、房屋面积、结构、补偿金额、安置方式、家庭成员信息等)。
指出该随意公布行为未经您本人同意,且无法律依据或充分必要性。
法律依据:
引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关于涉及个人隐私信息不予公开的规定。
引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关于隐私权保护的规定。
引用《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处理敏感个人信息需取得单独同意的规定。
您的诉求(必须具体、可操作):
立即停止侵害:要求贵单位在收到本函后24小时内,撤下所有公示载体(公告栏、网络平台、微信群等)上的《征收补偿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消除影响:要求贵单位在原公示范围内(如小区公告栏、原微信群),发布书面声明,说明此前公示行为不当,已撤回相关文件,并向受影响的被征收人致歉。
赔礼道歉:要求贵单位就其侵犯您隐私权的行为,向您书面赔礼道歉。
承诺不再发生:要求贵单位书面承诺,在后续征收工作中,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结尾:表明若贵单位未在合理期限内(如3个工作日)满足上述诉求,您将依法采取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在内的一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落款:您的签名、日期、联系方式。
(简化模板示例 – 实际使用需根据具体情况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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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立即停止侵犯隐私权并撤回XX号征收补偿决定书公示的异议函
致:XX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本人 [您的姓名],身份证号:[您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您的电话],系位于 [您的房屋详细地址] 的被征收人。
现就贵单位随意公布涉及本人隐私的《征收补偿决定书》(文号:[决定书文号])事宜,提出严正异议:
一、 事实经过:
贵单位于 [XXXX年XX月XX日],在 [具体公示地点,如:XX小区中心公告栏],以 [公示方式,如:张贴公告] 的形式,全文公示了载有本人家庭住址、房屋面积、补偿金额、安置方式等高度敏感个人信息的《征收补偿决定书》。该公示行为未经本人任何形式的同意。
二、 法律依据与侵权认定:
贵单位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
1.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明确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规定为可以不公开的情形。贵单位公示的补偿决定书内容包含大量个人隐私,且其公示方式(全文张贴)远超必要限度,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实现”的例外条件。
2.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贵单位随意公布本人敏感个人信息,构成对隐私权的严重侵犯。
3. 《个人信息保护法》:补偿金额、房屋信息等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需取得个人单独同意。贵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更未取得本人同意,违法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三、 本人诉求:
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依据,本人现向贵单位提出以下明确、具体的诉求:
1. 立即停止侵害:请贵单位在收到本函后 24小时内,彻底撤除所有公示载体(包括但不限于XX小区公告栏、相关微信群、网络平台等)上的《征收补偿决定书》(文号:[文号])原件及复印件。
2. 消除影响:请贵单位在 [原公示范围,如:XX小区公告栏、原微信群],发布书面声明,内容至少包括:承认此前公示行为不当,已撤回相关文件,并向因此受到影响的被征收人(特别是本人)公开致歉。声明需保留至少 [如:7日]。
3. 书面赔礼道歉:请贵单位就其侵犯本人隐私权的行为,向本人出具正式的书面道歉信。
4. 承诺不再发生:请贵单位出具书面承诺函,保证在后续所有征收工作中,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被征收人个人信息安全,杜绝任何形式的随意公布行为。
四、 后续行动声明:
请贵单位在收到本异议函后 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并落实上述全部诉求。若贵单位逾期未予回应或未满足诉求,本人将毫不犹豫地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贵单位上级机关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以及民事诉讼等一切必要法律手段,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保留追究贵单位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
特此异议!
异议人(签名):[您的手写签名]
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联系电话:[您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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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信凯律师为您保驾护航
面对征收部门强大的行政权力和复杂的法律程序,个人维权往往面临取证难、沟通难、程序繁琐、对抗性强等重重障碍。征收补偿决定书的随意公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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